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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浦口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5 09:42 来源:南京市浦口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南京市浦口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编制的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网站(www.pukou.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南京市浦口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综合科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象山路4号行政服务中心11楼,邮编:211800,电话:025-58110665)。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4年,南京市浦口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围绕政策落实、经办转型、服务优化、基金监管等重点工作,及时、规范做好部门信息公开。通过浦口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工作动态类、政策文件类、部门预决算等各类信息55条。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的通知》,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2024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执行《区社保中心信息公开制度》中关于信息采集、审核、发布、通报等工作规范,及时公开社会保险领域政策文件、便民服务、流程指南等信息,落实保密审查,确保信息内容的时效性和真实性,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更新和部门工作信息、政策文件等内容发布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对本部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及已公开政府信息开展排查工作,及时对无需长期保留的信息进行删除清理。在做好浦口区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的同时,借助“浦口社保”公共服务平台、“暖保宝”微宣讲等媒介开展线上线下的政策宣传和普及,组织开展社保服务进万家、“宁参保 为您护航”等主题宣传活动,提升社保政策知晓度和覆盖面。

(五)监督保障。对各科室信息上报和采用情况进行统计计分,对各类宣传平台的采用情况予以加分,对报送数量不达标、内容错误等问题予以减分,每月对信息宣传工作进行评分通报,年底对各科室宣传工作总体情况进行统计通报,并将信息宣传工作纳入人员绩效管理办法中激励考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4年,浦口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件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4年,浦口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浦口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推进,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信息公开质量还有待提升,对社保经办服务工作的重点举措、亮点成效的总结提炼的力度不够;二是信息公开的深度还不够,对一些专业性强的社保政策内容解读还不够细致透彻,在宣传的方式方法上要进一步加强创新。

2025年,浦口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将继续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切实提高认识,积极主动作为,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一是落实责任,加大公开力度。将年度信息报送工作任务量化分解到各科室,围绕中心年度重点工作及创新亮点工作开展宣传,及时报送有典型、有亮点、高质量的政务信息。二是强化审核,保证公开质量。严格落实政府信息“三审三校”审核机制、内容保密审查机制、内容更新维护机制等,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等工作制度、流程规范、发布处理等学习培训,加大信息宣传工作情况通报,将优质信息纳入人员绩效管理中考评激励,提高报送信息的主动性。三是加强回应,提升宣传质效。针对社保领域发布的最新政策性文件,积极采取一问一答、案例分析、流程导览等通俗易懂形式加大解读力度,用好“浦口社保”公共服务平台、“暖保宝”微宣讲等宣传载体,开展组合式、情景式、互动式等形式丰富的宣传,高质量回应群众关切,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浦口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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