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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浦口区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5 17:10 来源:浦口区司法局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为《条例》)要求,由南京市浦口区司法局编制的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网站(www.pukou.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南京市浦口区司法局,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白马路8号,邮编:210000,电话:025—58882528。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浦口区司法局进一步拓展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畅通了政府信息的公开渠道,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知情权。按时发布2023年部门预算、2022年部门预决算,政务信息和行政复议文书等各类信息79条。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主动与申请人沟通,做好解疑释惑工作,引导公众正确行使申请权。准确适用依申请公开各项规定,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对法定不予公开条款坚持最小化适用原则,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在涉及多个部门答复事项时,加强与相关部门会商协调,提高答复的精准度。

(三)政府信息管理。坚持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结合公文运转程序,要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严格信息审核“三审三校”制度,确保发布内容准确、权威、及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3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件4件,办结4件。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3年0起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结果维持。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一定进步,但也存在不足之处,一是公开内容不够丰富维护有待加强,二是学习培训内容还需进一步加强针对性。下一步,将着重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改进:

一是强化信息公开意识。紧紧围绕我局职责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真正立足于服务群众、立足于解决实际问题,进一步提高工作实效。二是切实提升依申请公开件的办理效果,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为申请人提供实际便利与实惠。三是积极参加政府信息公开培训,有效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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