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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高淳区工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6 15:18 来源:高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区有关要求,由高淳区工信局办公室汇总编制。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区工信局报送政府门户网站信息40条;高淳工信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信息208条。2023年区工信局无依申请公开、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方面信息。没有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也没有依申请公开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费用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本局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部分栏目更新频率较低、形式较为单一、发布信息的时效性需进一步提高。

一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意识。加强学习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意识;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审核程序。二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强化信息公开的日常管理,严格按照规定的内容、程序、形式和时限进行公开,确保信息更新及时。三是进一步完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内容。围绕工信中心工作及时归纳总结报送信息,进一步满足企业对涉企服务、产业发展等方面的信息需求;加强对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关心的热点事项提供解读服务。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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