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 时间:2023-03-09 00:00 阅读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提出的“在高质量发展上继续走在前列”的殷切期望和“四个走在前”的重大任务,全力构建“干部敢为、地方敢闯、企业敢干、群众敢首创”的发展氛围,充分发挥南京科创优势,进一步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加快形成可持续的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全力集聚高端化资源,全面支撑科技自立自强
(一)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充分发挥国家科技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先锋作用,推动科技创新“范式转换”。按国家授权支持有条件的在宁高校院所深入开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大力支持“双一流”高校、中科院系等科研单位创新成果就地转化,建立科技成果转化尽职免责负面清单,形成更加合理的科技成果转化利益分配机制。开展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试点,探索形成不同创新活动类型的科技人才分类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
(二)加快高端人才集聚。依托重大科创平台,持续汇聚中外院士、诺奖和图灵奖获得者等具有国际影响力、取得重大原创成果的顶尖科学家,形成战略科学家梯队。赋予大院大所、创新平台、龙头企业等用人主体自主权,自主评定举荐人才。推进科研人员聘期评价、长周期考核、契约化管理,在立项选题、资源配置等方面赋予更大自主权。统筹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协同创新,扎实推进新时代教育、科技、人才“三位一体”高质量协同发展。加强国际人才街区建设,优化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合作和服务对接机制,支持创新主体面向全球招募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和青年科技人才。按照“产城融合、职住平衡、全面服务”思路,推动布局建设具有国际标准、江南特色、智能特征的“人才社区”。支持国际人才享受人才安居等重点人才政策服务。
(三)优化科创金融服务。高标准建设“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加快构建广渠道、多层次、全覆盖、可持续的科创金融服务体系,优化科创企业“全生命周期”的金融扶持政策,促进金融、科技和产业良性循环互动。做优做强市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功能,加大融资信用服务推广力度,持续推广“信易贷”“宁创贷”等大数据普惠金融产品。支持金融机构与创新型企业合作,开展应收账款质押融资、标准化票据、供应链票据、保理等业务。探索依托融资担保机构增信等方式完善科创企业债券融资增信机制,降低科创企业债券成本及债券融资风险。搭建创投对接平台,推动创投机构与优质项目高效对接,形成集基金孵化、基金服务为一体的创投生态体系。
(四)强化应用场景打造。围绕优势产业链高端发展、未来新赛道前瞻引领、智造升级数字赋能等重点领域打造应用场景,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探索新领域、新模式、新业态中的司法保护规则,依法促进技术和数据要素有序流通。扎实推进新型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积极融入国家“东数西算”工程,推进数字技术和实体经济加速互融。持续完善全市共建共享、互联互动的“一网统管”治理体系,推动更多产业链生态企业和应用场景落地,实现城市治理与产业发展同频共振。持续开展“宁创新品”系列活动,推动应用场景解决方案向更多领域辐射落地。
二、全力深化市场化改革,全面激发经济发展活力
(五)降低市场准入门槛。贯彻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实施行政许可清单制度,严禁违规设置或变相设置行政许可。持续深化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证照分离”改革,深入实施“一业一证”。全面实施企业跨区“一照多址”改革,免于办理分支机构设立登记。推行简易注销、歇业登记等制度,完善税务、社保等注销登记配套政策,提升企业异地迁移及注销便利化水平。严禁违规设置供应商预选库、资格库、名录库等,常态化排查纠正影响公平竞争的不合理、歧视性做法。
(六)缩短行政审批流程。探索试点产业用地储备制度,持续推进工业用地“带方案挂牌+拿地即开工”供应服务。大力推行“桩基先行”。巩固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在线审批、施工许可告知承诺制、联合验收等改革成效,优化项目建设全周期服务。深化区域评估改革,将区域评估范围由省级以上开发区向全市域拓展。完善“电水气讯联合办理”,实现与市政公用服务企业系统信息共享。推广“信用承诺—违诺告知—记录修复—风险预警”闭环管理链条,对守信市场主体依法依规提供减材料、减环节等便利服务。持续提升电子证照库服务能力,推广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合同、电子签章等应用,实现“两个免于提交”。
(七)减轻企业经营负担。严格落实各类减税降费及退税缓税缓费政策,精准释放政策红利。定期编制并公布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依法依规从严控制新设涉企收费项目。加大对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推动行业协会商会公示收费信息,严禁违规收费或变相收费。中介服务机构要明确办理法定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条件、流程、时限、收费标准,并向社会公开。行政机关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开展技术性服务,应自行承担费用,不得转嫁给市场主体。严格规范行政处罚行为,严禁强制摊派、违规设置罚款项目、擅自提高罚款标准,坚决防止以罚增收、以罚代管、逐利执法等行为。
三、全力推进法治化建设,全面维护公平竞争秩序
(八)加强企业司法保护。开展民营企业司法保护专项行动。持续扩大企业合规办案覆盖面,提升合规办案质效,探索在重大复杂案件和国有企业、大型企业、跨国企业案件中适用企业合规改革,推进刑事诉讼全流程适用。完善企业合规配套机制,出台合规有效性评估指引,加强合规不起诉与公益诉讼、行政监管衔接,探索建立合规后跟踪考评机制。
(九)强化精准高效监管。推动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与一体化综合监管平台深度融合,统一编制跨部门综合监管事项清单。深化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面推广“汇总取重”工作法,重点探索在安全生产、城市管理、生态环境等领域建立“综合研判、联合检查”工作机制。探索在安全生产、食品安全、交通运输、生态环境等领域运用风险监测预警、大数据分析等现代信息技术实施非现场监管。在市场监管、税收管理、进出口等领域建立健全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对信用风险低的企业适当降低抽查比例与频次。坚决杜绝“一刀切”“运动式”执法,严禁未经法定程序要求市场主体普遍停产停业。深化信用修复“不见面服务”试点,完善快速修复机制。
(十)深化政务诚信建设。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发挥政府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表率作用,持续提升政府公信力。优化政务诚信监测,加强招标投标、招商引资等重点领域信用建设,完善政府失信预防处置体系。建立健全“政府承诺+社会监督+失信问责”机制,对依法依规作出但未履行到位的承诺列明清单,坚决纠正“新官不理旧账”“击鼓传花”等政务失信行为。持续推进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做好投诉受理、核查办理、及时反馈、跟踪回访等工作。对大型企业未按照规定在企业年度报告中公示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信息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实施失信惩戒。
(十一)优化商事解纷机制。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完善智慧矛调大数据平台。加强法院解纷系统对非诉调解的对接应用,实现矛盾纠纷全流程闭环处理。优化跨域诉讼服务,实现一网通办、一站通办。探索开展网上证据交换与质证工作,提升商事案件审判质效。构建商事仲裁“类案同裁”机制,出台相关案件审理指引,发挥仲裁专业高效优势。加大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关键核心技术和原始创新成果的司法保护力度,构建解纷“绿色通道”。
(十二)提升办理破产质效。持续完善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机制,统筹协调解决民生保障、财产接管、资产处置、金融协调、“逃废债”打击、中介管理等问题。持续推进破产企业财产信息在线查询,重点实现破产企业不动产、车辆、银行账户、纳税、社保、商事登记、企业相关人员等信息在线推送。加强破产管理人行业自治,强化管理人履职监督。优化重整企业在税务、金融、市场监管和招投标等重点领域信用修复服务,探索重整计划执行期间赋予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与招投标、融资、开具保函等资格。
四、全力拓展国际化场景,全面提升对外开放能级
(十三)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全面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聚焦科技、教育、金融、健康医疗和信息数据、人才等10个服务业领域,突破跨境金融、生物医药、知识产权、资本投资等重点领域。促进内外需市场循环畅通,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发挥国家级新区和自贸片区“双区”叠加优势,对标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等高水平国际经贸规则,在要素跨境流动、贸易争端解决方面形成更多引领性成果,在数字经济、生物经济、绿色经济等领域引进各类高能级企业总部和功能性机构,集聚高端创新资源。打造区域性航运物流中心,建设空港型、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加快建成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
(十四)优化外商投资服务。加快高端外资集聚,加大外资总部引进力度。强化外资项目要素保障,推动重点项目尽快投产达效。深入落实外资企业国民待遇,促进公平竞争,保障外资企业依法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招投标、标准制定,加大知识产权和外商投资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实施外资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放宽外商设立投资性公司申请条件,允许外国人才创业期间通过孵化器、众创空间直接申办工作许可。允许企业开设本外币合一银行结算账户,支持跨国企业开展跨境人民币双向资金池业务。健全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机制,保障外商投资合法权益。发挥国际仲裁“跨境管辖”和“跨境执行”特殊作用,持续推进江苏(南京)国际商事仲裁中心、自贸区仲裁院建设。建立完善与在宁外国商协会、外资重点企业常态化交流机制,协调解决外资企业在宁营商便利等问题。加强涉外商事审判专业化建设,完善涉外商事纠纷仲裁、调解和诉讼“三位一体”多元解纷机制,整合涉外法律服务资源,形成便利、快捷、低成本的“一站式”区域国际商事争端解决中心。
(十五)强化区域链接效应。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服务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构筑双向开放新高地。协同上海放大国际化门户作用,推进长三角区域行政许可事项同源、统一规范。持续推进长三角“一网通办”,加快推进南京都市圈跨省通办,实现高频政务服务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积极融入长三角信用合作,建立健全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记录,强化信用信息互联互通与共享应用。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信息通报机制,在南京都市圈内探索重点领域内侵权案件通告。畅通长三角区域违法线索移送渠道,规范跨地区执法办案的协助、配合和支持标准。充分发挥“南京都市圈知识产权保护联盟”平台作用、南京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和南京知识产权法庭跨区域管辖优势,深化知识产权行政、司法“双轨联动”,强化都市圈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
五、全力加强制度化保障,全面提振市场主体信心
(十六)提升政策服务水平。将“宁企通”平台作为全市惠企服务总入口,汇聚全市惠企政策,确保“应上尽上”“一站直达”。推动惠企政策“即申即办”“免申即享”,切实提高企业对政策的知晓度和满意度。依托12345“一企来”企业服务热线、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等渠道,建立政府部门与市场主体、行业协会商会的沟通平台,坚持“先解决问题再说”原则,第一时间解决企业群众最急最忧最盼的紧迫问题。常态化实施“服务企业·面对面”“企业接待日”等活动,倾听企业诉求,切实提高政策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在纳税、政务服务、知识产权保护、劳动保障等市场主体高度关注的领域加强政策和服务集成创新,全力提升企业群众获得感,打造南京特色营商环境品牌。
(十七)加强政策评估推广。建立健全优化营商环境重大政策评估评价制度,在重大项目投资、科技创新、生态环境、政务服务、市场监管等领域开展评估试点。强化标杆引领,持续提炼总结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创新亮点工作,及时对各区(板块)、各有关部门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进行宣传推广,支持“一地(部门)创新、全市复用”。鼓励各板块、各部门积极争取各级示范试点及更多赋权,探索具有原创性、差异性的南京“自选动作”,为全国、全省营商环境优化探索更多有益经验。
(十八)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始终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到营商环境建设的全过程、各领域、各环节。市委、市政府各分管领导牵头推进重点领域改革,各部门落实主体责任,加强沟通协作,根据本实施方案出台实施细则,细化重点任务,并按季度监测政策推进进度,切实推动政策落地。将政策落实情况纳入我市“五拼五比晒五榜”竞赛考核。
附件:南京市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任务
附件
南京市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任务
序号 | 工作任务 | 牵头单位 |
一、全力集聚高端化资源,全面支撑科技自立自强 | ||
1 | 支持在宁试点高校院所深入开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建立科技成果转化尽职免责负面清单,形成更加合理的科技成果转化利益分配机制,推动科技创新成果就地转化。 | 市科技局 |
2 | 围绕南京科技创新任务和人才队伍建设需求,制定完善我市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加快建立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地方人才评价体系。 | 市科技局、市委组织部 |
3 | 完善科技人才工作一体化推进机制,争创国家高水平人才集聚平台,制定高能级人才载体培育方案。 | 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教育局 |
4 | 依托国家实验室(基地)等重大科创平台,持续汇聚中外院士、诺奖和图灵奖获得者等具有国际影响力、取得重大原创成果的顶尖科学家,形成战略科学家梯队。 | 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人社局 |
5 | 做好相关国际(境外)职业资格比照认定工作,允许具有经国家认可的境外职业资格的专业人才在宁执业。 | 市人社局及相关部门 |
6 | 允许处于创业期内尚未成立企业的外国人才,依托入驻孵化器、众创空间等载体申办来华工作许可。 | 市科技局 |
7 | 通过“南京留交会”、“赢在南京”海外大赛吸引更多海外人才来宁创新创业,不断提升南京海外人才集聚度和城市国际化水平。 | 市人社局 |
8 | 加强国际人才街区建设,优化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合作和服务对接机制,支持创新主体面向全球招募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和青年科技人才。 | 市委组织部 |
9 | 支持国际人才享受人才安居、人才公寓等重点人才权益。 | 市房产局、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市人社局 |
10 | 做优做强市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功能,加大融资信用服务推广力度,持续推广“信易贷”“宁创贷”等大数据普惠金融产品。 | 市发改委、市金融监管局、市财政局、市大数据局、人行南京分行营管部 |
11 | 支持金融机构与供应链核心企业合作,开展应收账款质押贷款、标准化票据、供应链票据、保理等业务。 | 人行南京分行营管部、市金融监管局 |
12 | 探索依托融资担保机构增信等方式完善科创企业债券融资增信机制,降低科创企业债券成本及债券融资风险。 | 市金融监管局、市发改委 |
13 | 搭建创投对接平台,推动创投机构与优质项目高效对接,形成集基金孵化、基金服务为一体的创投生态体系。 | 建邺区政府 |
14 | 鼓励银行保险机构加大对跨境电商、海外仓建设、外贸领域数字化转型等新业态新模式的金融支持。 | 人行南京分行营管部、市金融监管局、市商务局按各自职责负责 |
15 | 优化民营企业转贷基金服务,帮助企业低成本、高效率融资“过桥”。 | 市金融监管局 |
16 | 围绕创新型产业体系,发布应用场景1000个以上,遴选产生一批优质应用场景予以重点推介。 | 市工信局 |
17 | 举办“宁创新品”系列活动,促进创新产品推广应用和供需精准对接。 | 市工信局 |
18 | 打造全市共建共享、互联互动的“一网统管”基层治理体系,实现“一网整合数据、一屏能观全局、一体应急联动、一线解决问题”,提高城市治理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 | 市大数据局、市委编办 |
二、全力深化市场化改革,全面激发经济发展活力 | ||
19 | 积极探索“一业一证”改革,全面开展企业跨区“一照多址”改革,免于办理分支机构设立。 | 市政务办、市市场监管局 |
20 | 探索搭建企业登记“住所云库”系统,免于提交场所证明材料,实现“一次备案、多次复用”,并实现存疑地址核验、虚假地址警示、住所信息可视化等功能。 | 江宁区政府 |
21 | 推行简易注销、歇业登记等制度,完善税务、社保等注销登记配套政策,提升企业异地迁移及注销便利化水平。 | 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市人社局,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
22 | 试点提供企业注销“1+N”套餐服务,以“1”张营业执照注销为核心,实现“N”张准入类许可证件注销联办。 | 栖霞区政府 |
23 | 推进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完善在线签订合同功能,公开合同基本信息。 | 市政务办 |
24 | 积极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数字证书跨地区、跨平台互认。 | 市政务办 |
25 | 探索电子营业执照在招投标平台登录、签名、在线签订合同等业务中的应用。 | 市政务办、市市场监管局 |
26 | 切实规范政府采购和招标代理行为,加强“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规范社会代理机构的采购文件收费、信息公开行为,取消违规设置的供应商预选库、资格库、名录库,常态化排查纠正影响公平竞争的不合理、歧视性做法。 | 市财政局、市发改委 |
27 | 规范和加强小型建设工程政府采购管理,突出可比价格竞争、强化工程质量保障。 | 市财政局 |
28 | 开展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专项行动。 | 市市场监管局 |
29 | 探索试点产业用地储备制度,持续推进工业用地“带方案挂牌+拿地即开工”供应服务。 | 市规划资源局 |
30 | 深化“用地清单制”改革。 | 市规划资源局 |
31 | 利用存量工业用地,满足中小微企业的用地用房需求,保障产业发展空间。 | 市规划资源局 |
32 | 继续推行“竣工即交付”,大力推行“桩基先行”。 | 市建委 |
33 | 对小微项目消防备案实行告知承诺制,重大项目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审批事项办理时限缩减至8个工作日。 | 市建委 |
34 | 深化区域评估改革,将区域评估范围由省级以上开发区向全市域拓展,用好用足评估成果,服务项目前期策划和审批建设全程。 | 市规划资源局 |
35 | 巩固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在线审批、施工许可告知承诺制、联合验收等改革成效。 | 市建委 |
36 | 拓展不动产登记“全市通办”,提供“专窗申请、跨区办理、线上缴费、快递送证”服务。 | 市规划资源局 |
37 | 全面推广不动产“带押过户”。探索将遗产管理人制度引入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的查验、申请程序。 | 市规划资源局、市法院 |
38 | 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电水气讯联合办理”功能,实现与市政公用服务企业系统信息共享。 | 市建委 |
39 | 在政务大厅设立“电水气讯”联办窗口,推行“一表申请、统一受理、联动办理”的联合办理模式。 | 市建委、市政务办 |
40 | 更好发挥南京用电智慧响应服务中心作用,构建需求响应激励机制,建设政电企智慧响应服务平台,着力推动大型楼宇中央空调和储能、5G基站、电动汽车等新兴负荷资源接入,推动电力负荷精准柔性调节,打造电力保供“智慧响应”共建共赢新生态。 | 市供电公司、市发改委 |
41 | 扎实推进配网高质量发展,做深标准化建设,提升电网网架标准化水平;做细精益化运维,强化配网重点隐患治理效率;做实智能化管控,推动配电自动化建设和电网数字化转型;做精不停电作业,建设零计划停电示范区,大力拓展复杂类和发电类作业,着力提升南京配网运营服务能力和可靠供电水平。 | 市供电公司、市发改委 |
42 | 严格执行建筑区划红线外用户水电气接入“零费用”政策,不得变相增加企业负担。 | 市发改委、市供电公司、市水务局、市建委 |
43 | 严格落实非电网直供电价格政策,进一步推广使用“转供电费码”,严肃查处转供电环节价格违法行为。 | 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供电公司 |
44 | 打击非正常专利申请和商标恶意注册行为,坚决遏制恶意诉讼或变相收取“会员费”“加盟费”等行为。 | 市法院、市市场监管局 |
45 | 完善网上“中介超市”服务平台,推进涉审中介服务全面进驻。 | 市政务办 |
46 | 推动中介服务机构等收费公示,严禁行政机关向市场主体转嫁中介服务费用。 | 市政务办、市发改委 |
47 | 规范政府采购和招投标领域各类保证金收取和退还机制,对收取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情况进行排查和规范,清理应退未退的沉淀保证金。 | 市财政局、市发改委 |
48 | 依法依规从严控制新设涉企收费项目,严格规范行政处罚行为,严禁强制摊派、违规设置罚款项目、擅自提高罚款标准等行为。 | 市司法局 |
三、全力推进法治化建设,全面维护公平竞争秩序 | ||
49 | 开展民营企业司法保护专项行动。巩固深化涉民营企业刑事“挂案”专项清理成果,健全预防“挂案”长效机制。 | 市检察院 |
50 | 持续扩大企业合规办案规模,提升合规案件质效,探索在重大复杂案件和国有企业、大型企业、跨国企业案件中适用企业合规改革,推进刑事诉讼全流程适用。 | 市检察院 |
51 | 建好用实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加强第三方管委会成员单位协作配合,强化第三方专业人员培训管理。会同成员单位开展进千企活动。 | 市检察院、各成员单位 |
52 | 完善合规工作配套机制,出台合规有效性评估指引,加强合规不起诉与公益诉讼、行政监管衔接,探索建立合规后跟踪考评机制。 | 市检察院 |
53 | 深入开展依法惩治恶意诉讼监督活动。 | 市检察院 |
54 | 推动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与一体化综合监管平台深度融合,统一编制跨部门综合监管事项清单。 | 市政务办 |
55 | 探索在安全生产、食品安全、交通运输、生态环境等领域运用风险监测预警、大数据分析等现代信息技术实施非现场监管。 | 市应急局、市交通局、市生态环境局及相关部门 |
56 | 在市场监管、税收管理、进出口等领域建立健全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对信用风险低的企业适当降低抽查比例与频次。 | 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金陵海关及相关部门 |
57 | 推行“一业一抽”试点,针对已领取《行业综合许可证》的市场主体扩大实施“一业一抽”试点范围,坚持“抽查频次就低、抽查比例就高”原则,解决多头多级抽查频次。 | 秦淮区政府 |
58 | 推广“信用承诺—违诺告知—记录修复—风险预警”闭环管理链条,对守信市场主体依法依规提供减材料、减环节等便利服务。 | 市政务办、市大数据局、市发改委 |
59 | 深化信用“不见面修复”服务试点,建立快速修复机制。 | 市发改委、市大数据局 |
60 | 深入实施基层社会治理“信用+”模式,实施“信易+”守信激励政策,全力打造升级版基层治理“一网五联”法治服务体系。 | 六合区政府 |
61 | 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制定和管理,完善并执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确保过罚相当、尺度统一。 | 市司法局 |
62 | 坚决杜绝“一刀切”“运动式”执法,严禁未经法定程序要求市场主体普遍停产停业。 | 市司法局 |
63 | 深化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面推广“汇总取重”工作法。重点探索在安全生产、城市管理、生态环境等领域建立“综合研判、联合检查”工作机制。 | 市市场监管局、市应急局、市城管局、市生态环境局 |
64 | 大力推进“一支队伍管执法”,集中行使多个部门的行政处罚权及强制权。 | 高淳区政府、浦口区政府、江北新区管委会 |
65 | 加强招标投标、招商引资等重点领域信用建设,优化政务诚信监测,完善政府失信预防处置体系。 | 市发改委、市法院及相关部门,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
66 | 建立健全“政府承诺+社会监督+失信问责”机制,对依法依规作出但未履行到位的承诺列明清单,坚决纠正“新官不理旧账”“击鼓传花”等政务失信行为。 | 市各部门,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
67 | 持续推进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做好投诉受理、核查办理、及时反馈、跟踪回访等工作。 | 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审计局、市建委 |
68 | 落实逾期未支付中小企业账款强制披露制度,将拖欠信息列入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范围。 | 市工信局 |
69 | 对大型企业未按照规定在企业年度报告中公示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信息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实施失信惩戒。 | 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 |
70 | 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优化智慧矛调大数据平台,打通多部门纠纷化解对接渠道。 | 溧水区政府、区法院 |
71 | 加强法院解纷系统对非诉调解的对接应用,实现矛盾纠纷全流程闭环处理。 | 市法院 |
72 | 探索建立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案件快速处理机制,创新简化案件处理流程。 | 市市场监管局 |
73 | 强化对软件、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高端装备制造等领域核心技术和基础科学研究司法保护,通过司法裁判推动完善相关规则和标准,助力企业攻坚“卡脖子”难题。 | 市法院 |
74 | 优化跨域诉讼服务,实现一网通办、一站通办。 | 鼓楼区政府、区法院 |
75 | 探索网上证据交换与质证工作,提升商事案件审判效率。 | 江北新区管委会、新区法院 |
76 | 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推广应用公平竞争审查在线监测评估系统。探索建立南京都市圈公平竞争审查合作机制。 | 市市场监管局 |
77 | 建立完善不正当竞争违法投诉举报和处理回应机制,依法查处恶意补贴、低价倾销、设置不合理交易条件等行为。 | 市市场监管局 |
78 | 持续完善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机制,统筹协调解决民生保障、财产接管、资产处置、金融协调、“逃废债”打击、中介管理等问题。 | 市法院、各成员单位 |
79 | 持续推进破产企业财产信息在线查询,重点实现破产企业不动产、车辆、银行账户、纳税、社保、商事登记、企业相关人员等信息在线查询。 | 市法院、市大数据局、各成员单位 |
80 | 强化管理人履职监督,加强破产管理人行业自治,推动破产管理人协会在中介服务对接等方面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 市法院、市司法局 |
81 | 优化重整企业在税务、金融、市场监管和招投标等重点领域信用修复服务,探索重整计划执行期间赋予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与招投标、融资、开具保函等资格。 | 市法院、各成员单位 |
四、全力拓展国际化场景,全面提升对外开放能级 | ||
82 | 持续推广“提前申报”“两步申报”,进一步优化货物通关模式,完善主要口岸进出口通关业务网上办理功能。 | 金陵海关、新生圩海关、禄口机场海关 |
83 | 升级推出“FTA惠企‘一键通’智慧平台”APP,拓展平台关税查询、原产地证办理、政策查询等功能,提升平台使用覆盖面。 | 市商务局 |
84 | 放宽医药研发用小剂量特殊化学制剂的进口管理,通关时间缩短至7天。 | 市市场监管局、金陵海关、新生圩海关、禄口机场海关 |
85 | 深入实施外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保障外商投资企业平等待遇。 | 市商务局 |
86 | 持续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放宽外商设立投资性公司申请条件。 | 市商务局 |
87 | 推进中国(南京)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建设。 | 市商务局 |
88 | 允许企业开设本外币合一银行结算账户,支持跨国企业开展跨境人民币双向资金池业务。 | 人行南京分行营管部、市商务局 |
89 | 持续优化涉外商事一站式多元解纷中心功能,为国际商事纠纷提供多元、高效、便捷解纷渠道。 | 江北新区管委会、市法院 |
90 | 加强涉外商事审判专业化建设,完善涉外商事纠纷仲裁、调解和诉讼“三位一体”多元解纷机制,整合涉外法律服务资源,形成便利、快捷、低成本的“一站式”区域国际商事争端解决中心。 | 市法院、市仲裁办按各自职责负责 |
91 | 发挥国际仲裁“跨境管辖”和“跨境执行”特殊作用,持续推进江苏(南京)国际商事仲裁中心、自贸区仲裁院建设。继续引进并发挥涉外仲裁员作用,提升南京仲裁涉外法律服务水平。 | 市仲裁办 |
92 | 加大对“专精特新”企业关键核心技术和原始创新成果的司法保护力度,构建解纷“绿色通道”,引导市场主体通过技术进步提升核心竞争力。 | 市法院 |
93 | 推进长三角区域行政许可事项同源、统一规范,实现高频政务服务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 | 市政务办 |
94 | 建立南京都市圈知识产权联盟内侵权案件通告机制。 | 市市场监管局 |
95 | 充分发挥“南京都市圈知识产权保护联盟”平台作用和南京知识产权法庭跨区域管辖优势,深化知识产权行政、司法“双轨联动”,强化都市圈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 | 市法院、市市场监管局按各自职责负责 |
96 | 积极开展知识产权“四检合一”检察集中履职工作,构建知识产权“1+13”大保护检察联盟。 | 市检察院 |
97 | 积极融入长三角信用合作,建立健全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记录,强化信用信息互联互通与共享应用。 | 市发改委 |
五、全力加强制度化保障,全面提振市场主体信心 | ||
98 | 制定涉企政策严格落实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核等要求,重大涉企政策出台前充分听取相关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 | 市各部门 |
99 | 区级以上政府及有关部门在门户网站、政务服务平台等首页设置优化营商环境惠企政策服务专区,集中发布惠企政策措施,加强政策解读宣传。 | 市大数据局及相关部门,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
100 | 将“宁企通”平台作为全市惠企服务总入口,汇聚全市惠企政策,确保“应上尽上”“一站直达”,推动惠企政策“即申即办”“免申即享”。 | 市政务办 |
101 | 鼓励在各级政务服务大厅设立惠企政策集中办理窗口。 | 市政务办 |
102 | 依托12345“一企来”企业服务热线、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等渠道,建立政府部门与市场主体、行业协会商会常态化沟通平台。以“先解决问题再说”机制为指引,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 | 市政务办、市工信局、市民政局、市工商联按各自职责负责 |
103 | 开展精准推送,实现涉税“政策找人”。服务重点产业、重点项目发展,分类梳理税费优惠政策。 | 市税务局 |
104 | 推动税费优惠事项免申即享、申报即享,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范围,实现95%以上税费服务事项“网上办”。 | 市税务局 |
105 | 探索“远程帮办”服务,打造“智能先行+人工兜底+全程互动+问办结合”的税费服务新模式。 | 市税务局 |
106 | 稳步实施电子发票改革,推行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 | 市税务局 |
107 | 优化退税流程,实行汇算清缴多缴退税等自动提醒、在线办理,正常出口退税平均办理时限压缩至3个工作日内。 | 市税务局 |
108 | 推进税费服务事项“一件事一次办”,实现所有税费服务事项全市通办,持续推进跨市跨省通办。 | 市税务局 |
109 | 建设“15分钟办税服务圈”,升级“问需式”引导、“一页清”告知、“办不成事”反映专窗等服务举措。 | 市税务局 |
110 | 实现不动产登记税务区块链在全市全面上线应用。 | 市税务局 |
111 | 优化社保缴费服务,推进涉费事项“线上联办”“一网通办”“一厅联办”。 | 市税务局 |
112 | 持续优化自然人社保费“掌上办”缴费体验,整合缴费渠道,实现“一码集成”。 | 市税务局 |
113 | 深入推进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工作,优化“质量小站”服务模式,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规范化、精准化、协同化的质量基础设施综合服务。 | 市市场监管局 |
114 | 推进知识产权大数据平台运行,免费为创新主体提供知识产权分析公益服务。 | 市市场监管局 |
115 | 加强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预警等信息供给服务,提升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能力。 | 市市场监管局 |
116 | 支持引进一批专业化、市场化、国际化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推进“互联网+金融+知识产权”平台建设。 | 市市场监管局 |
117 | 支持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高标准运行。 | 市市场监管局 |
118 | 健全知识产权融资机制,探索开展知识产权保险服务。 | 市市场监管局 |
119 | 健全个人事项全领域和企业经营全周期服务体系,融合线上线下全渠道,实现95%的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探索虚拟政务服务窗口进园区,开展基于政务服务一体机的远程导办服务。 | 市政务办 |
120 | 按行业分类制定“一件事一次办”业务标准和办理规范,实现高频“一件事”线上线下一次办理。 | 市政务办 |
121 | 推广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合同、电子签章等应用,实现“两个免于提交”(本级政府部门核发的材料,原则上一律免于提交;能够提供电子证照的,原则上一律免于提交实体证照)。 | 市政务办、市大数据局 |
122 | 打造“家门口人社服务站”,为社区及周边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困难群体提供个性化就业援助。 | 市人社局 |
123 | 加快建设规范化零工市场、零工驿站,促进多渠道灵活就业。 | 市人社局 |
124 | 健全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化解机制,全面运行市、区两级联合调处中心,提升咨询、指导、调解等服务效能。 | 市人社局 |
125 | 完善南京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细化工资保证金差异化缴存制度,优化办理程序,减轻企业负担。 | 市人社局 |
126 | 稳保企业用工,挖掘优质岗位,组织面向大学生等群体的线上线下招聘会1000场次,全力保障企业用工需求。 | 市人社局 |
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2023年3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