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行政检查 不给企业添乱

来源:南京日报 时间:2025-01-07 15:15 阅读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1月3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对涉企行政检查作出系统全面规范,明确坚决遏制乱检查,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安全是企业发展的根本,是不可逾越的红线,但反复迎接多个部门检查,不仅给企业带来负担,并且由于部门之间监管职权交叉,容易形成安全监管上的盲点。2023年4月,我市创新安全生产检查机制,多个部门联动,“一次上门”为企业全方位“安全体检”,形成“靶向诊疗”方案,从查“企业的隐患”转而帮“有隐患的企业”,提升了企业安全水平,优化了营商环境。目前,这个全国首创的工作机制已在南京常态化落实、专业化运行,有效提升了企业的本质安全水平,助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包括安全生产检查在内的各种行政检查,是行政执法主体履行行政管理职责的重要方式,也是发现问题、防范风险、排除隐患的重要途径,对引导规范企业合法经营、预防纠正违法行为具有重要作用。为了监管,也为了服务,行政机关与企业必须经常打交道。然而,一些地方没有统筹好安排、把握好尺度,导致过多过滥的检查增加了企业的负担和烦扰,个别地方还存在不规范检查,甚至有的突破法治底线,把涉企检查异化为逐利执法、吃拿卡要等手段。这些乱象无疑会影响企业对政府的信任、对法治的信心,必须加以及时整治和规范。

近年来,党中央明确要求进一步规范涉企执法、监管行为,很大程度上遏制了乱检查,但涉企行政检查仍然存在事项多、频次高、随意性大,以及任性检查、运动式检查、以各种名义变相检查等问题。《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首次对涉企行政检查作出系统全面规范,提出“五个严禁”“八个不得”,直面突出问题,回应企业诉求,为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提供了制度依托。接下来,要不折不扣抓好落实,既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企,又要保证必要的检查有效开展。这件事真正做起来往往需要动真碰硬的改革,勇于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让政府部门把“麻烦”留给自己,把方便留给广大经营主体。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企业活力强不强、潜力大不大,要看营商环境好不好;营商环境好不好,关键要看法治化程度高不高。做好必要的监管以弥补市场失灵和不足是法治的要求,减去不必要的打扰和过度的干预,同样也是法治的要求。规范行政检查,不给企业添乱,在此基础上着力提高政务服务水平,构建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检查与指导并行,营造安商、护商、暖商的社会氛围,定能让企业家放心投资、安心经营、专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