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南京金融微信公众号 时间:2025-08-05 14:35 阅读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案例:2012年下半年起,徐某等人成立的某投资公司先后在上海等地投资注册50余家子公司,控制100余家有限合伙企业。该投资公司推出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5万元起投,期限最长1年,年化收益率最高达40%,用于投资上百家子公司和有限合伙企业,并通过发小广告、发微信朋友圈、电话推销等渠道,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公开募集资金。后经核实,其所谓的投资项目,多半为虚构。
该投资公司先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多达400余亿元,除了偿付投资本息、虚增业务收入等外,更多的钱被徐某个人挥霍。至案发,该投资公司实际未兑付本金48亿余元,涉及1.2万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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