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以投资养老服务项目名义非法吸收资金

来源:南京金融微信公众号 时间:2025-01-23 14:35 阅读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案例介绍:

2017年初,湖南某公司对外宣称是“某某养老集团”,以预定养老服务的名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公司工作人员采用夸大事实的方式,并以年息9%—15%以及发放投资红包、礼物等为诱饵对外虚假宣传,向社会不特定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经统计,该公司共向514人非法集资3024.7万元,除去支付给投资人的利息、红包等外,尚有2980.7万元未退还。

经法院审理,该公司负责人龙某因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苟某某因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实践中,以投资养老服务为名的非法集资活动往往具有很强的迷惑性,有的给老百姓造成了重大财产损失。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第二十五条相关规定,因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在此,提醒广大市民特别是老年人朋友:

一、警惕非法集资活动

任何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都是非法集资,投资者应保持高度警惕,避免参与此类非法活动。

二、审慎选择投资渠道

在进行任何投资前,务必了解投资项目和投资渠道的合规性,投资者可以通过拨打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公布的咨询电话或登录官方网站等方式进行查询、核实和咨询。

三、重视风险评估

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专业知识,结合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合理评估投资项目的风险性,避免盲目跟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