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2947031/2026-39763 | 信息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市政府办文件 /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生成日期: | 2026-06-26 |
| 生效日期: | 2026-06-26 | 失效日期: | |
| 废止日期: | 是否修改: | 否 | |
| 信息名称: | 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全周期服务的行动计划》的通知 | ||
| 文 号: | 宁政办发〔2026〕35号 | 关 键 词: | 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全周期服务;通知 |
| 内容概览: | |||
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全周期服务的行动计划》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江北新区管委会,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全周期服务的行动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6年6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全周期服务的行动计划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部署,结合南京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行动目标
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全面筑牢“从田头到餐桌”防线。到2026年底,部门协同监管机制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合力显著增强。到2028年,法治监管、智慧监管、信用监管能力显著提升,监管与服务深度融合。到2030年,基本形成以风险预警和智慧化、触发式监管为特征的治理体系,重点行业、规模企业步入高质量发展轨道。
二、重点任务
(一)健全全链条监管责任体系
1.强化责任落实。压实属地责任,加大食品安全投入保障,依据基层履职事项清单健全相应工作体系。压实监管责任,推动执法力量向一线岗位倾斜。压实行业主管责任,加强对本行业领域食品经营主体食品安全管理。压实主体责任,引导有条件的种植养殖、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建立追溯体系。落实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责任约谈机制。推进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建设。
2.加强责任监督。定期开展“四不两直”督促指导,发挥“三书一函”制度作用。健全舆论监督机制,引导媒体及时反馈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客观报道食品安全信息。畅通社会监督渠道,鼓励社会公众依法监督食品安全。
(二)加大食用农产品协同监管力度
3.严防种植养殖源头风险。加强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整治、流域水污染防治,实施农用地分类清单管理和规模化种植养殖用水监测。推动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3%。试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地准出分类监管,探索种植养殖散户监管机制。规范农业投入品经营和使用。推广药物残留胶体金速测。加强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
4.强化准出准入衔接监管。落实承诺达标合格证管理规定,推广采用电子证。督促批发市场销售者主动出具销售凭证。完善“监管快检+区域快检+市场快检”三检协同体系。鼓励网络交易平台销售食用农产品时出示合格证。健全问题通报协查机制,加强与外地对口部门溯源核查。依法打击伪造变造买卖相关证件行为。加强食用农产品“经纪人”合规指导,强化收储运协同监管。
5.加强溯源管理和执法协作。对列入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目录的农产品实行全程追溯。依托大型批发市场信息系统,推动追溯信息上链入网。推进农贸市场提档升级。加强农贸市场外摊贩的日常管理。试点南京都市圈重点食用农产品跨区域监管合作。健全食用农产品检管联动、问题联处、行刑衔接机制。
6.联合整治重点问题农产品。深化重点问题食用农产品联合整治,探索“一品一策”管理。依法严惩制售使用检验检疫假证或套证,经营未经检验检疫或不合格肉类及其制品,以及私屠滥宰、对畜禽和水产品注水注药等行为。
(三)筑牢食品生产经营安全防线
7.强化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开展食品生产企业信用风险分级管理。推动食品小作坊“全链条+全周期”监管。加强食用农产品、进口产品、工业产品源头治理,严格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和使用全程监管,开展超范围超限量使用添加剂问题联合整治。
8.强化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协同监管。加大对民办学校、高等院校的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常态化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食堂、校外供餐单位联合检查。实施学校食材集中采购、集中监管,强化食材全过程管控。加强“校园奶”、校外托管机构食品安全监管。加强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依法严查销售“三无”食品、不合格食品和摊贩占道经营行为。推动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深度参与食堂管理。
9.强化其他集中用餐单位和涉旅企业食品安全监管。加强对养老机构、医疗机构、建筑工地、机关单位及企业食堂等食品安全教育管理,严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将食品安全纳入饭店星级评定,督促景区管理单位加强食品安全日常管理。
10.强化餐饮具和食品相关产品监管。加强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监管。加大餐饮服务环节餐饮具监督检查和抽检力度。对实施许可的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开展质量安全风险分级监管,严查使用非食品级原料、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行为。
11.加强新经营模式食品安全监管。鼓励利用自动设备跨省来宁从事食品经营的主体在本地设立运营管理机构或明确管理人员,依法对其加强监管。加强对“无人制售”、夜市、移动餐车、餐饮服务单位外摆销售点等规范管理。依据《江苏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条例》加强现制现售饮用水监管。
(四)拧紧食品贮存环节监管链条
12.明晰贮存环节监管职责。加强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生产加工环节前的贮存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和执法协作。加强食品生产经营环节贮存监管。推动粮食仓房升级改造,规范粮食贮存监管。加强口岸和海关监管区内食品贮存监管。
13.压实食品贮存主体责任。督促各类食品贮存主体完善管理制度,保证必备贮存条件,做好食品安全风险管控和全过程记录。督促食品贮存委托方对受托方加强审核,监督受托方执行贮存规范要求。督促食品贮存委托方和受托方严格交付查验,做好入库和出库管理。
(五)构建食品运输协同监管机制
14.建立散装液态食品准运制度。落实散装液态食品运输管理规定,明确重点品种目录,加强对车辆准入条件、运输容器、作业人员和管理制度等审查把关,核发准运证明,确保专车专用、专船专运。
15.强化食品运输全程监管。加强运输和委托运输管理,督促相关主体结合实际需求落实冷链运输等规定。探索运输电子联单管理制度,强化交付、装卸、运输过程和运输工具管理。强化运力应急储备,保障重要时段食品运输。
(六)加强寄递环节食品安全管理
16.落实食品寄递风险联防机制。推广应用“绿盾”工程视频联网、安检机联网,督促邮政企业和快递企业落实实名收寄、收寄验视、过机安检制度。加强寄递食品类协议用户管理。强化信息通报和联动执法,及时核实违法线索,依法严惩知假寄假、利用寄递渠道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
(七)强化网络食品销售新业态监管
17.压实平台及经营者主体责任。引导平台企业设立本地办事机构和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入网主体资质审查、信息公示、投诉受理等工作。推动直播电商企业建立多元参与的风险防控机制。督促入网食品经营者、带货主播规范营销活动。规范食品类互联网广告行为。
18.强化多部门协同治理。推动监管部门与网络交易平台信息共享和监管合作。落实直播带货、私域电商、社区团购等合规经营指引清单要求。健全联动处置机制,强化线上线下融合监管,严惩线下“串货”、销售不合格食品、虚假宣传、造谣传谣、欺诈和违法广告等行为,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19.强化网络订餐全程监管。落实《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加强无堂食外卖日常监管和社会监督,依法严惩“幽灵外卖”、伪造食品经营许可等行为。落实外卖“食安封签”、配送箱定期消毒等要求。将食品安全知识纳入网约配送员技能培训内容。鼓励建设外卖集中加工区,统一管理要求,规范经营行为。
(八)健全进口食品风险联防联控机制
20.严防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食品安全风险。建立跨境电商企业、平台及境内服务商名录,落实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食品负面清单制度。加强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食品风险监测,督促相关主体及时召回问题食品,依法查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食品二次销售行为。
21.加强“口岸+属地”联动监管。探索进口食品合格评定制度。试行进口食品检测结果互认,强化风险预警、通报、处置和反馈。健全不合格进口食品溯源和快速反应机制,联合开展口岸查验和走私食品问题整治。加强对南京综合保税区等特殊区域及相关物流中心、仓库的协同监管。
(九)开展食品企业全周期服务行动
22.健全食品企业全周期服务机制。规范许可准入,推动服务前移,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等便利化措施。为企业生产经营提供全领域个性化服务。建立对口帮扶机制,助力中小食品企业发展。优化食品企业标准备案管理模式。加强南京盐水鸭、鸭血粉丝汤食品产业链问题攻关,持续培育地理标志产品,打造南京特色食品品牌。引导企业发展数字营销模式。将地方特色食品场景化销售融入文化旅游、工业旅游和赛事经济。开展“双品网购节”“宁工品推”“供销直播进百村”等活动。推进进口企业“白名单”试点。
23.推动食品产业集聚发展。助力南京都市食品产业园等功能园区建设,推动食品产业链、供应链协同发展。建设食品产业发展“双提升”(高淳)实训基地。强化特殊食品产业技术支撑和“产学研”协同。加强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新动能培育,推进临床转化试点。
(十)提升全链条监管能力和水平
24.夯实监管队伍专业基础。统筹用好各类编制资源,加强专业监管力量配备。建设食品安全职业化检查员队伍。探索专业人员“政企交流”“政校交流”。加强食品安全应急处突能力建设,健全舆情预警和联动处置机制。
25.加强食品安全智慧赋能。推进食品安全“互联网+AI监管”。推动建设覆盖许可审查、日常监管、检验检测、执法处罚、舆情监测等多功能的集成智慧系统。统筹利用政府和企业等各方资源,探索重点食品信息化溯源。
26.强化检验检测技术支撑。建设国家市场监管生物毒素分析与评价重点实验室。加强食品源性鉴别、掺杂掺假、非法添加等技术攻关。开展现场检测技术即时性和准确性研究,推动检测设备便携化、智能化升级。探索利用人工智能构建大数据风险预警模型。
三、组织实施
各区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与保障;市级部门要主动担当,加强重点问题研究与业务指导;各区要统筹监管资源,结合实际落细落实任务措施,勇于突破创新、打造亮点;要加强层级、条线间的协调配合,及时会商解决问题,确保有序推进、执行见效。各区贯彻执行中可不再层层发文。
相关解读:《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全周期服务的行动计划》政策解读
苏公网安备 320102020104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