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2947031/2025-88046 | 信息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解读材料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南京市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25-12-20 |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
| 废止日期: | 是否修改: | 否 | |
| 信息名称: | 《南京市城市照明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城市照明;管理办法;解读材料 | |
| 内容概览: | |||
《南京市城市照明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南京市城市照明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352号)(以下简称“《办法》”)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6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
一、修订背景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城市工作要求,提升南京城市照明品质,强化城市照明规划、建设、管理的科学性、系统性与协调性制度设计。
二、主要内容
《办法》共五章四十三条,分为总则、规划和建设、维护和运行、法律责任、附则。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一)健全城市照明管理体系。《办法》结合南京城市照明实际,完善了城市照明专项规划、技术导则和部门协同机制。一是强化规划引领。市城市管理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城市照明专项规划,报市政府批准后纳入详细规划。二是强化技术规范。市城市管理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城市照明技术导则,作为城市照明设施设计建设和使用维护的规范。三是强化部门协同。完善城市管理、规划资源、城乡建设等部门在建设项目城市照明设计方面的协同机制,从源头上提升城市照明设施设置水平。
(二)聚焦重点领域管理规范。《办法》强调城市照明应亮暗有序,并对景观照明、暗夜保护区等进行了规范。一是规范景观照明设置。对景观照明的设置区域、亮度等作出更加明确的要求,以促进城市照明由“亮”向“美”转变,助力我市夜间经济的发展。二是强化暗夜保护区管理。划定城市暗夜保护区,明确暗夜保护区照明量化指标,严格控制光污染。
(三)促进新技术融合运用。《办法》鼓励新技术运用推广,对城市照明设施实现智能化监控和智慧化管理。一是提升智能化控制水平。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对照明设施的开启关闭、照明模式、整体效果等实行统一管理和智能监控。二是依托照明助力低碳转型。鼓励依托城市照明设施的低空经济、车路云一体、路侧充电等智慧城市场景建设,落实城市绿色低碳转型要求。
三、主要特点
(一)完善了“亮暗有序”管理要求。《办法》在立法目的、立法原则、明晰景观照明区域范围和暗夜保护区照明要求等方面,强调亮暗有序设置要求,提升城市照明品质。
(二)完善了“分区设置”管理要求。《办法》提出了划定优先建设区、适度建设区、限制建设区、暗夜保护区等4类城市照明区域,要求进一步量化照明指标,遵守照明技术导则。
(三)完善了“集中控制”管理要求。《办法》从建设集中控制系统、接入集中控制系统的要求和鼓励措施、集中控制启闭时间等方面进行了规定,通过智慧化管理,提升运行效率,降低照明能耗。
相关文件:南京市城市照明管理办法
苏公网安备 320102020104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