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2947031/2023-111053 | 信息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政府令 / 决定 |
| 发布机构: | 南京市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23-12-27 |
| 生效日期: | 2023-12-27 | 失效日期: | |
| 废止日期: | 是否修改: | 否 | |
| 信息名称: |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南京市建筑市场管理若干规定》的决定 | ||
| 文 号: | 政府令第346号 | 关 键 词: | 废止;建筑市场;若干规定;决定 |
| 内容概览: | |||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南京市建筑市场管理若干规定》的决定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南京市建筑市场管理若干规定〉的决定》已经2023年12月12日市政府第2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市长:陈之常
2023年12月27日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南京市建筑市场管理若干规定》的决定
为维护法治统一,及时清理与改革决策和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市政府规章,市政府决定废止《南京市建筑市场管理若干规定》(2012年11月23日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89号发布;根据2017年10月30日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321号第一次修订;根据2018年11月6日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327号第二次修订)。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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