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将南京市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向社会公布。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南京市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加强解读回应,增强公开实效,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水平,助推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提升主动公开质量。印发《江北新区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对年度重点工作、重点领域公开工作进行部署。突出信息公开时效。坚持公开常态原则,第一时间充实更新公开内容,全面实行政策解读和政策简明问答机制,所有主动公开的政策文件均在20个工作日内发布在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并与配套解读文件同日发布、互设链接;全年通过新区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1147条,其中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4153条。突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依托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网上交易系统、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南京市不动产登记网、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南京市政府采购网等载体,落实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信息公开,发布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地块公告、地块结果公示等各类信息3918条;通过“江苏政务服务网”江北新区综合服务旗舰店,全要素公开与企业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政务服务改革最新成果事项,依托“宁满意”工程,实现办事服务一网通办,截至2019年12月底,共公开政务服务事项1309件,其中可实现全程在线办理事项1299件;教育、医疗、养老、公共文化等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均通过新区门户网站及新区各类政务新媒体渠道向社会公开。积极回应关切。全年共处置舆情1400余条、回应公众关注热点4次、微信微博回应事件数25次、办理主任信箱628条、举办新闻发布会12次、开展在线访谈1期。特别是紧扣“微民生”,结合新区市民最关注的问题,开展“热点问题问答”工作,在新区门户网站互动交流栏目发布热点问题汇编50条。
二是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印发《关于规范江北新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的通知》,针对接收、登记、补正、拟办、征求第三方意见、审核、答复、送达、存档、复议诉讼等十个环节,进一步加强程序管理。新区各行政机关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70件、上年度结转1件,较上年增长63.3%,其中管委会15件、其他各单位156件。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70件(含上年度结转申请1件,另有1件申请按照《条例》顺延到下年度答复),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从申请主体看,其中商业企业申请24件、法律服务机构申请2件、自然人申请145件。答复结果中予以公开及部分公开90件,占52.94 %;不予公开21件,占12.35%;因本机关不掌握等原因无法提供53件,占31.18%;不予处理5件,占2.94%;其他处理1件,占0.59%(申请公开的信息为党务信息)。全年新区各单位因信息公开申请答复被提起行政复议3件、被提起行政诉讼2件,除2件其他结果外,其余均维持。
三是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管理。按照新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不断完善新区政府公文的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发布审查工作机制,在拟制公文时必须明确公开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根据工作实际,在征求各单位意见的基础上,适时调整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明确维护单位、更新时限。规范公文办理。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区管委会公文办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严格执行公文报送规范,强化上级交办事项和各级领导批示件办理,同时做好文件保密管理及督促检查。加强档案管理。制定并完善5项档案工作规范标准,建立档案安全管理机制,常态化开展各类档案安全检查22次。上线民生档案自助查询服务,试点电子档案线上应用,让群众查档办事无纸化,实现民生档案查询只跑一趟或一次都不用跑的“不见面”服务。集约化建设新区综合档案管理平台,实现跨部门数字档案资源共享和利用。
四是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强化组织领导。为统筹推动新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整体协调发展,印发了《江北新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成立以管委会分管领导为组长的江北新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工作领导小组,并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会议制度和协调机制等做了明确。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建设。持续优化网站栏目设置、增添平台功能,优化“政务公开”、“互动交流”栏目,突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新开设专题专栏3个。逐步规范政务新媒体管理。根据国办、省办要求,及时组织梳理清查,摸清新区政务新媒体底数。印发《关于推进江北新区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建立健全账号管理审批备案、信息内容审核发布等工作机制,确保新区政务新媒体工作正常规范运行。政务新媒体影响力不断攀升,其中“南京江北新区发布”微博粉丝突破100万,“南京江北新区微信”公众号用户突破40万。
五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加强督促指导。年内组织开展新区政务公开工作督查检查1次,收到投诉1件,及时反馈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做好新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工作,定期组织实施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内容第三方检测,印发网站季度通报4期,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单位通报限期整改,先后组织开展4轮政务新媒体自查、2次季度抽查,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5份,先后督促22家政务新媒体建设单位明确整改措施,限时完成26个账号整改,截至目前36个政务新媒体账号运维情况总体良好。充分发挥考核促进工作的良性作用。围绕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薄弱环节和瓶颈问题加大政务公开绩效考核力度,提升主动公开等工作的考核分值比重,将考核结果纳入各单位组织绩效。经自查,本年度未有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被追责的情形。抓好业务培训工作。结合新《条例》出台,针对政务公开工作面临的新要求和新问题,组织开展了新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邀请专家围绕《条例》修订、政务公开新形势新要求、依申请办理等方面内容开展专题授课,不断提升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3 | 3 | 14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67(其中以江北新区管委会名义作出1项) | -4 | 52891(其中以江北新区管委会名义作出37项)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314 | -21 | 29276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3860 | -115 | 5105 | |
行政强制 | 193 | -6 | 666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57 | -1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55 | 26446.8714万元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44 | 24 | 0 | 0 | 2 | 0 | 17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48 | 21 | 0 | 0 | 2 | 0 | 7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9 | 0 | 0 | 0 | 0 | 0 | 19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3 | 0 | 0 | 0 | 0 | 0 | 3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1 | 0 | 0 | 0 | 0 | 0 | 1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4 | 0 | 0 | 0 | 0 | 0 | 4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5 | 0 | 0 | 0 | 0 | 0 | 5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5 | 0 | 0 | 0 | 0 | 0 | 5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2 | 1 | 0 | 0 | 0 | 0 | 3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51 | 2 | 0 | 0 | 0 | 0 | 53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5 | 0 | 0 | 0 | 0 | 0 | 5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七)总计 | 144 | 24 | 0 | 0 | 2 | 0 | 17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1 | 0 | 2 | 0 | 3 | 2 | 0 | 0 | 1 | 3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江北新区通过扎实认真工作,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要求、群众期盼还存在差距和不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还不够全面、深入、及时;政策解读规范性、多样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与提升;政务公开与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平台载体运维统筹合力不够。针对上述情况,江北新区将深入贯彻落实新条例和规定的各项要求,认真采取有效措施逐项整改,切实提升工作成效。
1. 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切实落实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制度,定期组织成员单位召开分析会议,听取部门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推进工作,及时协调处理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同时强化督查考核,指导推进、监督检查新区的政务公开工作。
2. 严格做好公开信息审查。按照“谁开设、谁主办”“谁公开、谁审核”的原则建立健全政务新媒体信息审查机制,督促各建设单位不断完善信息审核发布程序,加强政务新媒体功能建设,集中力量做优做强一个主账号。不断加强对政务新媒体的监督检查、通报,形成常态化监管。
3.规范依申请公开事项办理。加强对新区各单位依申请公开事项办理的培训和指导,规范内部流程,做好立卷归档工作,确保全过程留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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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公网安备 320102020104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