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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8 16:25 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现将南京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2,南京市应急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围绕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加强政务网站、政务新媒体平台建设,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一)立足服务社会,深化政务公开。一是加强便民服务信息公开。通过专栏集中公开本单位机构职能、决策、管理服务等信息,2022年通过专栏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9次,其中到期的有8,均及时公开征集结果动态调整权责清单并向社会公开,对6大类288项权力事项运行情况进行评估,进一步提升行政效能;梳理编制13项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理顺市区两级权责界限。加大疫情期间安全生产“三项岗位人员”培训考核、在线审批、“一网通办”等方面信息公开。二是深化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公示,主动公开执法主体、执法人员、执法事项和检查结果等信息,落实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双公示”制度。加快建立以信用承诺、信息公示为特点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三是提升惠企政策服务质效。推动优化审批流程、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等9项政策措施入选市委、市政府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对危化品经营许可证核发等5项行政许可事项采取“优化审批服务”改革,对自贸试验区的危化品(无储存)经营许可采取“告知承诺制”改革,指导推动全市应急系统“证照分离”改革。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实现危化品经营许可(变更)“零材料”申报,压缩窗口办件时限,事项即办件占比100%5个政务服务事项、2个审批事项上架“苏服办”APP2项惠企政策上架“宁企通”综合平台。

(二)加强政策发布,创新解读回应。一是规范信息公开服务。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重要决策部署,制定年度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及宣传工作要点,切实做好安全生产、防灾救灾等社会高度关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市应急管理局官网、微信公众号和微博,加大部门预决算、专项资金使用、行政执法、政策解读等重点事项信息公开力度,全年办理信息公开65件。严格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应审尽审”,夯实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质量,对14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保留9件,废止5件。二是加强重要政策解读。坚持“谁起草、谁解读”原则,严格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制度,通过政策解读专栏集中发布解读信息。切实提高解读质量,不断创新探索,开发视频动漫等群众喜闻乐见的解读形式,及时准确传递政策意图,确保政策内涵清晰传递、政策信号正确释放。2022年,局政务网站发布《南京市加氢站建设运营管理暂行规定》部门文件6篇,文件解读6篇,解读比例100%,其中以动漫、长图、海报等形式解读5篇,占比83.3%三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畅通咨询投诉渠道,同时,利用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对公众关切的热点问题及时进行政策公开及解读2022年,我局收到并办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件,答复网上公众留言和咨询投诉280件,召开新闻发布会6次。

(三)完善公开制度,夯实工作基础一是规范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明确局办公室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制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和信息公开审查,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防范数据汇聚引发泄密风险。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本单位处室考核,考核分值达4%,明确出现应公开未公开、政策解读不到位、依申请公开办理不畅等情形的,进行相应扣分、责任追究,并按季度进行通报。开展本单位政务公开培训,进一步提高政策发布解读针对性精准性,推动现场执法服务人员政策答复规范、权威。二是切实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确保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局政务类移动客户端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强化政府网站和新媒体内容建设及信息发布审核把关,推进局政务网站与政务新媒体之间数据互融互通,确保同步公开形成信息传播和公共服务合力。2022年,局政务网站共发布信息600,利用微信、微博、紫金号等政务新媒体发布信息5700三是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聚焦安全生产领域28项和救灾领域20项政务公开事项,编制《南京市应急管理局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细化政务公开内容,明确责任处室,加强安全生产和救灾领域政务公开工作。同时,跟踪各区应急局安全生产和救灾领域基层政务公开目录建设及信息公开落实情况,收集反馈基层存在问题和意见建议,为上级部门调整完善目录指引提供参考依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5

1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8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16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0

0

0

0

0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3

00000

3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8

0

0

0

0

0

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市应急管理局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主动公开时效性、规范性均得到明显提升,同时,丰富文件解读形式,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互动式信息公开工作还不够完善,注重政府网站上的信息公开和信息互动工作,对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公开渠道重视程度不够;重要政策文件解读形式还需加强创新,以文字、图片解读为主,视频解读、动漫解读等类型较少;市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公开力度等还需进一步加大。

2023年,市应急管理局将从三个方面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围绕服务中心工作,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等方面工作的信息公开,加强发布信息的审核把关,杜绝错字、表述不规范等问题,不断提升管理水平;二是继续紧抓不放政策解读工作,加强对政策背景、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加强策划创新,丰富展现形式,不断提升政策解读的通俗性、接受度、趣味性;三是善长效机制,定期开展自查自纠,严格执行依申请公开程序规范和答复规范,同时,完善申请办理会商机制,围绕疑难申请事项,加强处室协作研究,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我局无重大建设项目,未进行集中采购,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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