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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31 11:15 来源: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www.nanjing.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积极履行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职责,统筹谋划全面深化主动公开,加强政策发布和解读,持续提升依申请公开服务,切实回应社会关注,助力法治政府和服务政府建设。

(一)扎实推进主动公开。一是通过南京市政府网站发布政务信息3万余条,发布地方性法规10件、政府规章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5件、政府公报12期;上线“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十五条”“聚焦南京两会”等8个专题。二是聚焦全市重点项目和重要事项,组织市发改委、工信局等多部门开展专题涉企政策解读,提高政策知晓度和影响力。三是持续优化疫情防控服务专区建设,累计发布相关信息500余条,增设互联网诊疗、卫生办事服务等栏目,助力疫情防控工作。

(二)逐步优化依申请公开服务。一是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规范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22年,接收、办理市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94件,处理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复议、诉讼案件共计12件,受理投诉举报1件,社会咨询电话300余人次,依法保障公众信息需求。二是强化业务指导,帮助基层单位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规范办理流程、提升答复水平。三是及时梳理总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公众关注的热点焦点,对热点类型信息公开申请进行分析归纳,整理办理经验,规范办理程序,提升办理效率。

(三)持续强化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完善政府文件公开审查制度,定期对已公开信息进行调整、清理,增强信息发布的时效性、规范性、准确性。设立现行有效的政府规章库,公开政府有效政府规章78件、公开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158件。二是推进信息公开属性动态调整,评估审查前期未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对公众关注度高且可公开的信息予以主动公开。三是提升信息获取体验,在市政府网站规章专栏增设PDF文件下载选项,改进搜索功能,实现精准查找、规范文本下载等功能,提高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便利性。

(四)畅通公开平台与渠道。一是完善政府网站建设,对市区政府及部门信息进行汇聚、整合、共享、共用,增强政府信息在线检索功能和政府网站智能化服务水平。二是依托市政府门户网站,开通智能答问服务,帮助公众查找获取相关信息。三是继续做好政府公报编制发行工作。编印《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12期,发行量5.7万余册,共刊登各类文件98件,80余万字。

(五)加强监督指导。通过分散培训、在线培训,先后组织各区政府、市级部门参加在线培训4场,开展新转岗人员在线培训4场。与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同志及具体工作人员进行一对一交流、指导,切实加强工作指导。结合《南京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年度政务公开工作任务与目标。将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全市绩效考核,强化了对各市级部门的激励与监督。加强日常监测,通过季度检测,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引导各区政府、各部门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4

3

78

行政规范性文件

5

0

15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0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81

12

0

0

1

0

29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1

0

0

0

0

7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7

2

0

0

0

0

4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45

2

0

0

0

0

47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7

1

0

0

0

0

8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6

1

0

0

0

0

7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6

2

0

0

0

0

18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83

5

0

0

0

0

8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25

0

0

0

0

0

25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37

0

0

0

0

0

37

2.重复申请

3

0

0

0

0

0

3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8

0

0

0

0

0

8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7

0

0

0

1

0

8

(七)总计

284

13

0

0

1

0

29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3

0

0

0

0

0

3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6

0

1

2

9

1

0

0

0

1

2

0

0

0

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需优化提升的方面:一是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仍需进一步深化、细化,主要体现在公开内容还有待丰富,公开方式还有待更新等。二是公开平台的联动有待深化,主要体现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间协同发布、在线互动尚待进一步完善。

(二)改进情况。2023年,市政府办公厅将按照国家、省、市政务公开工作最新要求,完善工作举措,创新工作方法,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一是继续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通过创新公开方式,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丰富公开内容,让基层政务公开更加贴近群众需求。二是加强平台联动,统筹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府公报等媒介,针对不同受众群体,多渠道、个性化联动发布重要决策、重大举措,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综合影响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编制印发《南京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推进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印发《南京市政务新媒体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加强日常检查与督促,提升政务新媒体运行水平。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指导全市各级行政机关按规定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要求。2022年度本机关未收取相关信息处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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