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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民政局
市民政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5-03-30 10:29 来源:南京市民政局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由南京市民政局编制。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4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本可以从“中国南京”门户网站和南京民政网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南京市民政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25-83635686)。 

    一、概述 

    2014年,南京市民政局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围绕贯彻落实《条例》和《规定》,着重抓好机构组建、制度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和履行公开职责等方面的工作,为《条例》、《规定》的顺利实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截至2014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一)健全信息公开工作体制机制 

    

    我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局长领导担任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有专人负责日常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同时,将局有关处室落实信息公开任务情况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并细化考核指标,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保障 

    制定下发了《2014年民政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市民政局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等文件,明确了信息公开范围、时间、程序,初步建立考核机制,保证了全年政府公开信息报送工作的及时和完整。同时,通过邀请专家组织培训等方式,进一步提升了全局及直属事业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 

  (三)注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建设 

  一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按照市政府办公厅的统一要求,立足于梳理民政资源、方便公众查阅的原则,根据工作实际,细化“民生公益”目录。 

  二是办好南京民政官方微博。充分利用微博新载体发布民政信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互联共享应用,做好与各部门官方微博互联互通工作,及时准确发布权威消息,跟进民生热点,让公众及时了解民政的重要决策和重大事件的发生、发展过程,有效满足了广大公众的知情权,提升了政社双向互动交流。 

  三是整合优化“12349”热线功能。为改进民政为民服务渠道、发挥“12349”服务热线的效能,以12349服务热线为基础,整合全市“安康通、康惠通、奥维通、96180、平安保”养老服务信息呼叫平台的服务功能,拓展民政热线服务范围,进一步丰富热线服务内容;截止2014年底,南京12349民政服务热线共开设10个坐席,服务领域包括:家政、养老、咨询、投诉等领域,已经覆盖全市范围接听市民服务求助电话约20万次,准确及时地回应市民咨询,让市民广泛知晓各项民政为民服务举措。

  二、公文类政府信息基本情况 

  本局在2014年度共计产生公文类政府信息145条,其中主动公开的公文类信息有145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通过政务本局通过南京民政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4536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通过新闻媒体公开信息,全年在各类媒体刊发稿件160余篇,全年累计向市委、市政府信息刊物报送信息120余条,数量和得分均位于全市各部门前列;本局高度重视新闻发布工作,全年召开或参加新闻发布会11场次。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局2014年度共受理网上信息公开申请4件。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主要涉及民政惠民政策内容,我局工作人员按要求都给予公开,答复了申请人,不属于公开范围的我局工作人员都给予了解释。 

  在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过程中,对申请人和申请事项,我局工作人员都能认真对待,及时办理,并提供相关的复印、打印等方面的方便条件。 

  五、咨询处理情况         

  本局2014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约12500次,其中咨询电话接听约11300次,当面咨询接待约700次,网上咨询约500次。  

  六、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4年度未发生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和申诉案件。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总体上看,我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执行了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坚决落实了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相关要求,以服务为民、推进行政权力阳光运行为宗旨,不断创新方法、丰富手段,取得了卓有成效的成绩。但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规定以及人民群众的需求,我们的工作尚有差距,主要表现在: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针对我局服务的困难群体,信息公开的方式和途径仍需要进一步拓展等等,这些问题都有待于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研究解决。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民政事务行政效能和透明度,畅通与人民群众的沟通渠道,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 

    

    

    

  南京市民政局 

  2015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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