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南京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及《法治南京建设规划(2021—2025年)》《南京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南京市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等要求,统筹发展和安全,全面加强地方金融监管,优化地方金融服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深化区域金融改革创新,以法治建设为重要金融中心建设保驾护航。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
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读书班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培训班,按照“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要求,深入开展“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专题学习,通过领导班子集体学法、举办监管能力提升培训班等方式持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实际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完善行政执法各项工作机制,着力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地方金融法治建设的生动实践。
(二)聚力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结合地方金融实际和部门职责,制订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行政备案事项清单、容缺受理事项清单,认领行政许可事项、中介服务事项,全面准确维护公示信息。以“五拼五比晒五榜—效能榜”评比为抓手,全面提升办理时限压缩率和即办件占比,统筹推动各区开展“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评比,提升各区金融服务中小微企业能力,持续提升市区两级政务服务效能。
(三)深入推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
发挥政策集成和部门协同效应,开展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百场活动,综合运用宁科贷、转贷基金、政府性融资担保等政策工具,发挥各类平台融资撮合功能,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实体经济的资金稳定性支持。深入实施企业上市“宁航行动”计划,会同交易场所、相关部门、板块组织开展企业上市培育活动,2023年全市新增上市公司7家。全力推进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设立60家科创金融专营组织,18家科创金融服务驿站,科创信贷增幅超过20%。在“宁企通”平台设立金融服务专区,集中展示利企融资措施,为企业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融资服务。2023年民营企业转贷基金累计实现转贷金额322.43亿元,服务企业6005家。
(四)依法履行地方金融监管执法职责
有序开展非现场监管,强化经营信息及管理信息报送制度,及时掌握企业相关情况,建立健全地方金融组织重大事项报告制。规范开展现场监管,通过监管评级、年度审核等方式,加强对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资质、风险集中度、关联交易、数据真实性等合规性监管,引导企业合法合规经营。拓展信用监管应用场景,开展容缺受理,将年度监管评级结果与地方金融组织发展支持、检查频次相结合,提升企业诚信经营意识。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效能,健全跨部门联动、省市区联动机制,根据监管职能全量设置检查事项,分类分行业划定检查范围,科学排查非法金融风险。2023年建立或下发检查任务10余项,检查企业600余家。
(五)着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构建市金融风险化解委员会为统一领导的组织推进机制,统筹推进各类风险处置工作。经过持续的金融风险攻坚,重点民企资金链风险得到有效缓释和压降,P2P机构实现了线上全面清退,农民资金互助社实现互助金兑付和行业整体退出“双清零”,连续6年实现非法集资新立案件数、涉案金额、涉及人数三项指标下降,守住了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开展金融领域信访专项攻坚,2023年9月份以来,全市金融类信访登记量较前8月月均登记量降幅超过70%。
(六)持续提升地方金融法治建设水平
加强全市地方金融监管系统法治队伍建设,举办全市地方金融监管系统干部监管能力提升培训班,强化现代金融监管思维,进一步提升监管执法工作能力。制定《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暂行)》《南京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行政执法音像记录设备使用管理办法》《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电子数据取证工作指引(试行)》,规范市区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行政执法音像记录设备使用管理及电子数据取证程序,深入完善地方金融执法制度体系。依法主动全面公开政府信息,优化12345政务热线工单办理流程,做好信访件、市长信箱来信接收办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及公职律师作用,参与重大事项研判,为政策制定、监管执法提供意见建议。本年度开展公平竞争审查4件,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1件,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近30件,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件,行政诉讼案件1件。
(七)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推动处非宣传常规化、品牌化,开展银发护航站—老年人防范金融诈骗指南、“防控金融风险百场活动”等专题宣传活动;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宣传阵地作用,设置政策宣传子栏目,发挥“小天禄”品牌形象功能,开展普法宣传。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商用密码管理条例》《存款保险条例》《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公平竞争审查等专题宣传。发挥南京金融法学研究会智囊作用,为地方金融管理行政决策、执法规范建言献策。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局主要领导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对法治工作的重大部署,分析研判地方金融监管法治工作形势和工作方向,部署全局法治建设年度规划,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监管、执法重点工作,对规范开展行政决策、法治教育培训、监管执法问题整改、执法制度建设、“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行业评级审计、地方金融风险防范化解等工作统一调度督办,定期听取法治建设相关工作汇报,全面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加强地方金融监管,优化地方金融服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自觉将述法工作纳入个人年终述职报告。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地方金融领域综合性执法人才储备不足,法学、金融、审计等专业人才分配不均衡,执法能力和经验不足;政策文件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违法违规线索移交等机制需逐步健全;地方金融组织监管方式不够多元,缺少实时监控的信息化手段;以现代金融法治思维开展地方金融监管的能力不足,监管质效需进一步提升。
四、2024年度工作计划
下一步,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五大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手段,锤炼执法技能,按照法治南京建设“一规划两方案”工作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的重要论述,结合工作实际,做好理论运用,真正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持续深入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加强和坚持党对金融工作的领导贯彻到地方金融法治工作的各个方面。
二是持续提升地方金融监管质效。充分发挥省市监管系统、风险监测评价功能,加强与企业报送数据、部门政务数据交叉验证,通过数据技术整合分析提升非现场监管发现问题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地方金融信息化监管水平。强化监测能力、取证能力,切实提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水平。进一步强化监管队伍建设,常态化开展监管能力培训,实现执法理论、操作实务学习全覆盖,增强行政执法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合规意识,推进地方金融监管执法队伍专业化、执法行为标准化。
三是健全依法履职制度体系。完善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公平竞争审查等工作机制,建立地方金融监管与金融风险处置领域部门会商、行刑衔接机制,切实贯彻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裁量权基准的运用,全面推行规范化执法。完善行政审批及会商工作指引,切实提升行政审批效能。
四是坚守底线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按照“稳定大局、统筹协调、分类施策、精准拆弹”的方针,稳妥有序推进风险化解。严守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持续保持打击非法集资高压态势,创新思路化解重点民营企业债务风险,坚守不发生区域性重大金融风险底线。
五是进一步加强金融普法宣传。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开展宪法、民法典宣传,继续创新防范非法金融宣传的方式方法,积极会同国家金融监管部门和行业协会,省市区联动,线上线下结合,开展金融法律法规、远离非法金融及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等相关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