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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雨花台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7 14:45 来源:雨花台区住房和建设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特向社会公布南京市雨花台区住房和建设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11日起至2024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原则,扎实做好基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有力保障广大群众依法获取住建政务信息。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0条,内容涵盖城建计划、财政预决算、项目招标、住房保障等多方面,全方位展示了我局工作的重点与成效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规范答复内容,强化依申请公开答复的合法性审查,完善工作流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注重与申请人沟通交流,积极妥善进行引导咨询,有效帮助解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背后可能存在的现实问题。本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8行政复议1件,主要涉及物业管理等方面。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审查机制,规范审查流程,对拟公开的信息严格开展保密检查、信息发布审核等工作,确保公开内容准确,符合公开要求。同时,结合我局工作实绩,定期更新发布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依托雨花台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安全责任,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公开信息格式规范、内容严谨,提升政府网上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

(五)监督保障情况

强化组织领导,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局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各科室和下属单位提供信息内容,抓好落实信息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7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8

0

0

0

0

0

6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4






4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






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6






5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1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3.其他

0







(七)总计

65





0

6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3

0

0

0

0

0

3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1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

一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信息,存在解读不够详细深入,影响了群众对政策的理解和运用。

改进情况

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针对群众关注的可公开政策信息进一步加强政策文件解读,细化公开事项,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和可读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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