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特向社会公布南京市雨花台区住房和建设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原则,扎实做好基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有力保障广大群众依法获取住建政务信息。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0条,内容涵盖城建计划、财政预决算、项目招标、住房保障等多方面,全方位展示了我局工作的重点与成效。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规范答复内容,强化依申请公开答复的合法性审查,完善工作流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注重与申请人沟通交流,积极妥善进行引导咨询,有效帮助解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背后可能存在的现实问题。本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8件,行政复议1件,主要涉及物业管理等方面。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审查机制,规范审查流程,对拟公开的信息严格开展保密检查、信息发布审核等工作,确保公开内容准确,符合公开要求。同时,结合我局工作实绩,定期更新发布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依托雨花台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安全责任,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公开信息格式规范、内容严谨,提升政府网上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
(五)监督保障情况
强化组织领导,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局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各科室和下属单位提供信息内容,抓好落实信息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779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3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68 | 0 | 0 | 0 | 0 | 0 | 68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3 | 3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4 | 4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1 | 1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56 | 56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1 | 1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3.其他 | 0 | ||||||||
(七)总计 | 65 | 0 | 65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3 | 0 | 0 | 0 | 0 | 0 | 3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1 | 1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信息,存在解读不够详细深入,影响了群众对政策的理解和运用。
(二)改进情况
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针对群众关注的可公开政策信息,进一步加强政策文件解读,细化公开事项,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和可读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