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雨花台区司法局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结合工作实际编制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内容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雨花台区司法局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各项规定,认真落实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工作要求,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坚持“应公开、尽公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抓实、抓细、抓好,增强公开实效,推动工作任务落实,促进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我局严格遵循“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根据工作实际,以内容简洁明晰、方便群众查询、有利于工作为宗旨,通过区政府官网主动公开工作动态、政策文件、财政预决算等各类信息271篇;通过“雨花司法”微信公众号,全年共发布各类普法信息659篇。
(二)依申请信息公开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方面,本年度我局办理信息公开申请3件,含2022年结转1件,已在规定时限内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的情况。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属性审核,落实信息制作与保密审查、公开审查同步进行,严把审查关、严厉杜绝涉密涉敏信息的公开,及时更新工作动态、机构职能、预决算信息和综合政务等信息。建立健全信息整理、依法公开、保密审查、责任追究,规范信息采集、发布流程,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严谨、准确、高效,已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未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的情况。突出司法行政工作特点,大力推进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的协同联动、融合发展,集中力量做好“雨花司法”微信公众号运行维护工作,坚持工作日每日有更新,通过设置普法宣传、智慧司法、便民服务等栏目,为辖区百姓提供法律常识学习、公证、调解、法律援助等便民服务,吸引形成了较为稳定的关注阅读群众。
(五)监督保障的情况。明确分工、压实责任,提高司法行政系统政府信息公开整体质量。常态化开展我局系统政务公开评估,及时更新我局相关工作动态信息,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要求,及时更新各类司法行政相关工作信息,确保信息的有效性、时效性,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1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3 | 3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3.其他 | 0 | ||||||||
(七)总计 | 3 | 3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严格落实区人民政府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为主动公开信息规范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标准和要求有待进一步深化,政民互动的有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2024年,雨花台区司法局将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强化组织领导,加强政策宣传,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及时发布各类公开信息,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拓展主动公开信息内容的广度和深度,进一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