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我局按照区委、区政府的总体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市、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我局结合工作实际,把信息公开与部门各项工作联系起来,不断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监督,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成立了区人社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严格落实1名工作人员负责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做好公开信息审查、网络维护、实时更新,各科室明确一名信息员负责信息报送。明确责任领导和相关职责,做到责任落实到岗,工作落实到人。建立健全了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对信息公开遵循原则、内容形式、责任追究等作出具体规定。
2.明确公开范围,提高公开质量。制定下发《区人社局2019年度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我局认真贯彻和执行政务信息公开的基本原则,凡是法律法规规章要求,不属于党和国家秘密事项的,最大限度扩大公开的内容,将主要职责、权责清单、业务审批流程等事项在区政府网站和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平台上公开。
3.完善公开形式,拓宽公开渠道。在利用各种传统公开方式的同时,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不仅仅局限于发布在政府网站上,还向办事群众发放宣传资料,通过服务大厅LED屏幕宣传各项惠民政策,使之及时传达到群众中去,为各项工作的开展奠定了良好的舆论基础。三是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定期组织业务培训,及时报送工作动态信息,严格执行公开审查程序,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2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4 | 0 | 93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0 | 0 | 91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32 | 0 | 1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44 | 166941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1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一定成绩,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信息公开制度还不健全。信息公开实施方案还不完善,需进一步确定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方法。二是信息主动公开还不够到位。在政策性文件、重点领域等政府信息公开上还有较大提升空间,政策解读难点问题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存在信息公开目录更新不及时等现象。三是监督机制不够完善。存在有些公开目录板块未及时更新、已公开信息把关不严、质量不高等现象。
1.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对于需要公开的事项,坚持先研究后公开的原则。公开前,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专题研究,确定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方法。公开后,采用多种形式征求群众意见,及时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及时答复。
2.切实加强政务公开力度。一是充分发挥网站政务公开、媒体宣传、舆论监督作用,架起和办事群众之间沟通桥梁。二是从办事群众角度出发,将整个办事流程详细告知群众,对每个环节的疑难作出说明解释,同时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审核机制,确保信息安全,做到“不缺位,不越位”。
3.完善监督机制。进一步强化监督管理,有序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建立行之有效的监督管理制度,定岗定责,确保政务信息的及时公开和上报。实行定期汇报制度,通过召开局行政办公会、局机关各科室阶段工作情况汇报,及时了解和掌握工作动态,为领导的决策提供依据,并使发现的问题及时得到解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