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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花台区人民政府
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时间:2014-03-19 10:54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由区政府办综合2013年度区、街道、政府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编制而成。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3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

  一、 概述 2013年,我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以及《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全市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宁政办发〔2013〕109号),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深入推进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打造高效、廉洁、透明的政府,拓展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为建设美丽幸福新雨花奠定了扎实的群众基础。为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全有序地开展,结合2013年国务院关于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精神,调整了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将重点领域的相关部门领导调整进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织和指导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区政府办立足日常工作的推进、管理、监督,配备了2名全职工作人员、38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38个专门的政府信息申请受理点,开辟了区档案局公共查阅室、区图书馆和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共查阅点。

  2013年 “南京.雨花”网站全年安全运行,共更新各类信息5800余条,开辟2个新专栏:行政执法大检查、群众评议机关参评对象简介;区长信箱收件353件,网上回复304件;政府信息公开4000余条;我区共收到11件依申请公开,所需信息为“南京市雨花台区北窑岗村45号所在地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机器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相关部门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法定时间内,对全部申请人进行了答复。

  2013年7月,由江苏省经信委,抽查我区网络信息安全情况,未查出有安全漏洞和安全隐患,对我区网络安全情况予以高度评价。

  二、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内容  

    1、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2013年两次调整了区政府领导工作分工,雨政发(2013)56号和雨政发(2013)103号《关于区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调整的通知》、《2012年雨花台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关于雨花台区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关于雨花台区201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3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出台2014年新农合实施办法以及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其他文件。  

    2、与公众密切相关的事项。强化扶贫、优抚、教育、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等方面的信息公开。 

    3、多渠道深化政务公开工作。 通过网站、区广播电视台、金陵微雨花微博等发布信息,有效拓展了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档案局、图书馆等设立信息公开查询点,方便公众查阅;2013年全区召开38场次政风行风现场评议活动,接受公众咨询评议。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我区共收到11件依申请公开,所需信息为“南京市雨花台区北窑岗村45号所在地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机器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相关部门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法定时间内,对全部申请人进行了答复。

  (二)申请处理情况  相关部门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法定时间内,对全部申请人进行了答复。

  四、政府信息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区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申请事项提供政府信息均未收费。  

  五、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2013年度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无行政复议案、诉讼。

  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3年,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各单位主动公开信息需进一步加强;二是部分单位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视不够,本单位长时期无信息更新。改进措施:加大督查力度,每季度通报全区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对长期不予更新的单位点名,责令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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