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和省市有关要求,由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汇总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南京市玄武区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南京市玄武区珠江路455号;邮政编码:210018;咨询电话:025-83682038。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0年,我区按照《条例》要求,全面梳理、及时更新机关职能、机构设置、联系方式等信息。全年审查公开信息2773条,其中:规范性文件2条、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文件49条、解读材料42条。发布《政府工作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公开区政府及各部门财政预决算报告及建议提案办理情况报告。2020年由区政府决定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及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共510500项,有关基本信息、办理流程、办理材料、办理条件、设定依据以及办理进度通过江苏政务服务网向社会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要求,严格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的意见》(苏政办发﹝2018﹞112号)和《关于印发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的通知》(苏政办函〔2019〕98号),进一步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接受、登记、补正、拟办、征求第三方意见、审核、答复、送达、存档等9个环节进行规范。强化协同会商办理机制,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和时效。全年办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5件,其中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18件。我区上报的《调整公开属性提高公开实效——史某某申请公开征收补偿奖励规定案例》入选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编印的《政府信息公开典型案例》。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管理,严格按照起草、审核、签发、复核、校对、用印、登记、印制、核发、归档的流程,制作、保管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有关文件。严格执行上网信息审核发布制度,优化“三级审核”信息发布流程,通过层层把关,有效保障政府信息发布安全有效。
(四)平台情况
进一步加强政务新媒体规范化建设管理,开展第三方监测,对一些维护力量薄弱、关注度低的政务新媒体坚决进行关停、注销、整合。截至2020年底,全区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46个,其中政务微信22个、政务微博24个。
修订完善并出台《玄武区政府门户网站管理办法(试行)》(玄政办〔2020〕39号),进一步规范和提升我区政府网站的运维管理水平。发布在线访谈21期、意见征集5期、网上调查4期、关注回应36期。领导信箱处理网民各类信件474件,均得到了网民满意答复。全年政府门户网站运行稳定,未出现被国家、省、市通报情况。全市政府网站监测通报中,我区总分位列全市第一。《2020年中国政府网站绩效评估报告》(清华大学国家治理研究院发布)中我区在263家被测评区县级政府门户网站中位于“良好”梯度,位列南京市第一方阵。区政府门户网站荣获2019年度南京市“文明办网”先进单位。
(五)监督保障情况
将政务公开、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工作纳入全区高质量发展考核,修订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测评指标》《政府网站内容保障考核细则》《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依托第三方检测服务,坚持日常监测、季度通报和年度考核相结合,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我区2017年、2018年、2019年连续3年被评为南京市政务公开工作先进单位,2019年被评为南京市政务新媒体监管工作先进单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2 | 2 | 7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435 | 0 | 26544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408 | 0 | 47702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2710 | 0 | 6900 | |
行政强制 | 122 | 0 | 36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39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238 | 12919.24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54 | 1 | 0 | 0 | 0 | 0 | 55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9 | 0 | 0 | 0 | 0 | 0 | 29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1 | 1 | 0 | 0 | 0 | 0 | 22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1 | 0 | 0 | 0 | 0 | 0 | 1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54 | 1 | 0 | 0 | 0 | 0 | 55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1 | 2 | 1 | 0 | 4 | 0 | 0 | 0 | 0 | 0 | 1 | 0 | 0 | 0 | 1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区的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上级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表现在:政策解读的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形式还需要更加丰富;新闻发布机制还需进一步固化,新闻发布会公开的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决策公开、过程公开的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下一步,我区将从以下三个方面予以改进:
一是进一步提升政策解读质效。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督促部门落实政策文件、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创新政策解读方式,开展立体式、全方位、全链条解读。依托第三方机构,进一步丰富解读形式,提高图片图表、音频视频、动漫等解读形式所占比重。
二是进一步强化新闻发布机制。按照《玄武区重要活动(会议)新闻发布工作相关细则》《玄武区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处置预案》要求,强化突发事件、重大舆情响应和新闻发布机制,优化定期新闻发布和网上公开机制。
三是进一步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严格落实《南京市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工作规则(试行)》,进一步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及时公布征求意见采纳情况。对于民生实事、重大项目等与群众密切相关领域,定期公开进展情况。坚持固强补弱,确保公开内容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政务公开工作走在全市前列。
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定).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