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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秦淮生态环境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1 14:23 来源:秦淮生态环境局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南京市秦淮生态环境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制度建设,围绕政府信息工作要点,结合生态环境工作实际,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服务基层群众、树立政府形象、推进中心工作、改进行风作风、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手段,进一步明确生态环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工作目标、工作机制、公开途径和重点任务,将责任落实落细,坚持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环境信息的权益,引导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努力提高政府公信力,树立生态环境部门良好社会形象。

(一)主动公开

2024年度我局共发布政务信息227条。相关公开重点如下:

1.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按照国办、省市要求公开环境保护重点 领域信息,主要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随机、一公开”、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环境问题曝光等。

2.环境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严格做好环境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坚持按照生态环境部和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明确生态环境及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工作职责、时间进度及具体安排等内容,要求各室严格落实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工作。

3.互动交流。通过12345热线等平台,多方位设立官网与市民的互动渠道。积极回应诉求,对群众环境信访投诉,迅速行动,立即查处,做到“事事有答复,件件有回音”,妥善处理12345等平台投诉,办结率和回复率均为100%,综合满意率不断提升。

(二)依申请公开

按照市政府关于依申请公开工作要求,我局将依申请公开审查程序与公文运转程序相结合,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的原则,做到有依据、有审批、有记录,明确信息发布科室责任,确保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

2024年我局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申请公开4件,均已规范办结

(三)管理制度

我局严格按照《南京市环保局电子政务信息审核发布管理办法》,维护好官方网站发布栏目和信息内容,做到“公平、公正、合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按照“谁制作谁公开、谁获取谁公开、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科室具体责任,局保密室认真履行信息审核发布职责。

(四)监督保障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全国政府网站管理要求,2024严格执行市区有关工作要求继续做好官网管理工作,做到网上信息公开前进行严格保密审查,一事一查,对网站所有公开栏目及相关业务系统进行逐项排查评测,针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及时通知相关科室逐项整改,及时信息更新预警,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网站建设管理的要求,对官网进行定期自查整改。

2024年春节、两会、国庆、元旦等重要时期官网实行 24 小时网络值班制度,及时进行网络安全排查,保障官网及相关业务系统安全运行,对重要业务系统进行重点管控,确保重要时期网站及业务系统安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果 维 持

果 纠 正

他 结 果

未 审 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日常工作中,出现个别上传信息格式不规范的情况,及时督促相关科室立行立改,同时加强科室人员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对于信息公开的责任感准确性、时效性,使政府信息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2024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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