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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秦淮区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2-01 10:28 来源:秦淮区人民政府

本年度报告是由南京市秦淮区政府办公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编制而成。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情况五部分组成。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31月1日至2023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意见,请与南京市秦淮区政府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南京市秦淮区太平南路69号;电话:025-84556621。

一、总体情况

2023年,秦淮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推行依法行政、优质行政、廉洁行政,进一步巩固政务公开成果,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创新政务公开形式,突出政务公开重点,提高政务公开水平,有力促进了全区各项中心工作的开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一是持续做好政府信息常态化发布。截至2023年1231日,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893条,其中法定主动公开栏目3041条、动态类信息852条。二是深化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设置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专栏,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公开。政府部门起草的重大决策文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意见征集栏目,及时发布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适时公开意见征集采纳情况;继续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推进、民生实事、社会救助、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接受公众监督,增强公开实效。三是做好规划信息栏目内容更新。适时发布《南京市秦淮区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控制性详细规划》、《关于印发秦淮区“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回应社会关切,接受社会监督。四是完善财政信息公开机制。集中公开部门预决算信息、绩效自评价结果等内容,方便社会各界监督。五是强化解读信息发布。指导审核全区开展多元化政策解读工作,做好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的相互关联;加大图文、视频、动漫等解读方式,使政策解读通俗化、形象化、多元化。全年共发布解读信息10条,行政规范性文件解读率100%,为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坚实保障。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坚持“归口办理、依法依规、严谨规范、慎重稳妥”原则,做好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建立登记、审核、答复、归档等工作机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依申请公开栏目端口设置,公开受理机构,畅通网络、信函、当面申请等依申请公开渠道,保障公民、法人依法、便捷获取政府信息,满足申请人对政府信息个性化合理需求。2023年,秦淮区政府累计收到各类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13件,结转上年度3件,共计316件,办复率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制发“区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责任分工表”及“区政府政务公开责任分工表”明确区政府门户网站各栏目内容保障责任主体,确保网站栏目内容更新及时、准确二是落实网站信息动态审核,加强对个人信息的保护,防止失泄密情况发生。三是系统清理、实时更新本区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对已废止(失效)的信息及时进行标注或删除,确保网站现有信息有效性和准确性,全年废止(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15件,保留5件,修改1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一是强化门户网站日常管理。建立政府网站日常监测机制,每季度对区政府网站运行情况进行普查和监测,及时发现并解决政府网站存在突出问题二是提升政府网站栏目质量对接市政府网站法定主动公开栏目调整进度,及时完成区政府网站对应栏目增减开设“数据发布”、“在线访谈”、“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专栏加大栏目更新频次,完善“大美秦淮”栏目内容,提高发布信息质量三是提高政府网站服务意识及时回复“区领导信箱”、“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等栏目反馈问题,提高政府网站公信力,提升信息发布、互动交流、便民服务水平。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完善督查机制,加强政务公开考核。根据市区日常监测结果,以督查通报、现场督查、领导约谈等形式,对区政府各单位在政务公开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进行督查,年共发布督查通报3期,现场督查1次,领导约谈8次。二是以基层从事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为重点,上半年在全区开展常态化政务公开工作培训1次,邀请专业人员授课,培训人员近100人;积极参加省市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活动,学习更新专业知识,并将学习内容以通报的形式传达到区政府各单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15

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424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414

行政强制

17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9274.262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13

0

0

0

0

0

31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36

0

0

0

0

0

13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6

0

0

0

0

0

16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2

0

0

0

0

0

2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2

0

0

0

0

0

12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3

0

0

0

0

0

3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2

0

0

0

0

0

2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2

0

0

0

0

0

2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95

0

0

0

0

0

9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1

0

0

0

0

0

1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8

0

0

0

0

0

18

2.重复申请

7

0

0

0

0

0

7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1

0

0

0

0

0

1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

0

0

0

0

0

2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0

0

0

0

0

0

10

(七)总计

309

0

0

0

0

0

30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7

0

0

0

0

0

7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7

1

3

1

12

13

2

4

2

21

16

0

0

1

17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秦淮区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还存在一些差距,在实际工作中,也面临一些瓶颈制约,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部分单位对政务公开工作不够重视,公开信息内容不够规范,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未能做到全部公开,少数栏目缺少实质性内容。

二是依申请公开中,“咨询”类申请判定有一定困难日常工作中“咨询”类申请的界定没有明确标准,仅凭“请问”“是不是”等表述认定为咨询,可能会导致误判。如何合理保障申请人知情权还有待进一步探讨和研究。

针对以上存在问题,秦淮区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加强社会热点公开,不断拓展公开内容。认真做好区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各栏目信息及时更新,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向社会公众提供优质、高效的信息服务,重点公开广大群众关注多、疑问多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保障公民知情权。

二是以考核督办为手段,加强政务公开保障。完善常态化督查机制,实行月督查、季通报制度,进一步加大对全区政务公开工作的督查力度,特别是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督查,并将督查结果作为政务公开考核的重要依据,凡是被市级主管部门通报的单位,将在绩效考核中被酌情扣分。

三是继续组织专业培训,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定期开展政务公开培训和研讨交流,不断强化政务公开理念,尤其是依申请公开规范办理,计划邀请专业人士进行专题辅导,针对日常办理中出现的问题,提供有效应对方案,努力提高从业人员的办理水平和工作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秦淮区政府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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