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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秦淮区信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4 10:02 来源:秦淮区信访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南京市秦淮区信访局编制。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起至12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秦淮区信访局电话:025-84556162传真号码:025-87753583;通信地址:秦淮区大明路282;邮政编码:2100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信访局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严格按照《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各项具体要求,结合秦淮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积极完善内部工作流程,建立信息采用通报制度,杜绝泄密事件的发生,保证政务信息及时有效公开。信访局始终坚持法治理念、依法行政,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管理制度、拓宽公开渠道,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及时调整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审核、信息保密审查等管理制度,切实做到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谁上网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和时效性。从制度、流程方面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支持与保障,严格落实把政务公开纳入部门绩效考核内容的要求,认真做好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信访局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条件和标准有待进一步明确规范。今后,我们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文件的规定,进一步改进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在国家、省、市明确信息公开的内容、条件和标准后,努力扩大信息来源,进一步建立健全网上信访服务功能把能公开、应公开的信息全部进行公开方便公众查阅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没有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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