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人民政府
当前位置:首页 > 长者版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各区政府 > 秦淮区人民政府
秦淮区人民政府
信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30 16:02 来源:秦淮区信访局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信访局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严格按照《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各项具体要求,结合秦淮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有关要求,积极完善内部工作流程,建立信息采用通报制度,杜绝泄密事件的发生,保证政务信息及时有效公开。区信访局始终坚持法治理念、依法行政,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管理制度、拓宽公开渠道,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及时调整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审核、信息保密审查等管理制度,切实做到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谁上网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和实效性。从制度、流程及其他方面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支持与保障,严格落实把政务公开纳入部门绩效考核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

1.76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区信访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仍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信息公开条件和标准待进一步明确。二是信息公开数量比较少;三是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今后,我们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文件的规定,充实信息公开内容。在国家、省、市明确信息公开的条件和标准后,努力扩大信息来源,进一步完善网上信访服务功能。方便公众查询,完善信访网站服务功能,把能公开、应公开的信息全部进行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本单位没有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南京市人民政府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站群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