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13日
引 言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秦淮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综合区政府所属各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总结报告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咨询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政府支出和收费、其他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南京市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秦淮区人民政府和本单位互联网站上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秦淮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电话:84556003,传真号码:84556004;通信地址:太平南路69号;邮政编码:210002)。
一、概 述
2014年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及公众期盼,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制度,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和《规定》,对照国办发〔2014〕12号文件要求,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加大监督保障力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全年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顺利开展。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和机构建设。由于人事变动,区政府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以常委副区长张敏为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区监察局、区保密局等各部门、各办事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区政府办公室做为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相应调整了本级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并指定一名工作人员负责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专职人员具体抓的良好格局,畅通了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网络。年初,结合全区办公室主任工作会议,全面布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各部门、单位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加大投入,落实措施。各部门、单位均结合实际落实了人员、制度、经费,全面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二是完善并严格执行各项公开制度。修改完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送交办法》,严格执行《秦淮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试行)》、《秦淮区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制度》、《秦淮区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协调制度(试行)》、《秦淮区政府信息公开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工作办法(试行)》等相关制度,对政府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和协调机制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严格了程序,落实了责任,做到了按制度办事、按程序公开。通过秦淮政务网办公系统,将公文和其它动态信息的公开属性前置,由拟稿人根据规定初定是否公开,最后由审核小组确定,确保应公开的全部公开;遇到政府信息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时,按有关规定请区法制办和保密局共同确定,做到了“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同时确保了信息发布的可追查。三是强化人员培训和队伍建设。完善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联系网络,区政府配备1名专职、各责任单位配备1-2名兼职工作人员。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纳入全年工作计划,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区政府办4月中旬对全区12个街道网站和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交流和现场指导培训。区委宣传部对全区政务微博、新闻发言人、网络发言人及网络宣传工作进行多次培训。区委保密办对全区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保密培训和检查。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参加市政府办公厅、市法制办和市信息中心组织的各类培训;结合档案工作例会对政府信息查阅场所负责人员和负责送交政府信息工作人员进行专项培训;通过政府信息公开QQ群、内部信息、工作会议等多种途径,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公开制度的宣传和学习,不断提高广大干部的政府信息公开水平,确保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四是加强监督检查。区政府办按季度对各单位信息公开专栏发布情况、区委宣传部按年对政务微博发布情况进行通报,并制订考核细则,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2014年度机关绩效考核,增强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的刚性要求,把评估结果与奖惩挂钩、与评先挂钩、与干部任用挂钩。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拓展主动公开渠道。一是将政府网站建成信息公开的主平台,在“南京秦淮”门户网站上开设了政府信息公开、办事服务公开、行政权力阳光运行、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等专栏,及时更新专栏内容,方便群众查找所需的政府信息。二是多途径公开办公和服务电话,方便公众咨询和投诉。三是利用政务大厅和办公场所,设置专栏、电子显示屏和宣传手册等,公开机构设置、行政执法事项和办事指南等,现场受理投诉、咨询、申请等。四是通过新闻发布会、广场活动、报刊、电视、政务微博等公众媒体进行回应和发布信息。五是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各单位及时向档案部门移交主动公开的公文类信息,方便社会公众查询。
(二)、丰富主动公开信息内容。我区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尽最大限度地把政策、法规、工作动态及时通过各种渠道对外公布,使权威准确的政务信息传递给社会公众。少数不便公开或公众需求量很少的信息,通过依申请公开方式发布。所有信息发布严格按照保密审查和协调发布机制执行。及时更新、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方便群众咨询和查找政府信息;按“主题、组配、体裁”三个维度对信息分类发布,信息发布更规范合理。2014年全年,全区所有部门、单位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上发布更新各类信息4751条,其中发布各类文件332条;门户网站发布秦淮动态信息15345条,网站访问量749374次。 “@秦淮发布”政务微博深入全面地宣传秦淮的中心工作,耐心细致地为网民服务,目前,现有粉丝55万多人,全年共发布微博6420余条,其中相关的政府信息192条,主要指标位于全市政务微博前十,区级政务前三。举办如“第28届中国·秦淮灯会”、“新街口环境品质提升整治工程全面启动”等10多场新闻发布会,为经济社会发展和政府工作顺利开展营造了良好环境,也回应了基层民众的关切。4月27日,胡洪区长参加南京电视台“民声”电视直播节目,解答公众关注的辖区内重大民生问题、解读我区重大的民生政策。整合行政服务大厅服务窗口,实行一站式审批,通过大屏幕和办事手册引导群众快捷办事。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专栏共发布各类项目信息103条。试点窗口地区大屏幕信息公开,区法院在新街口大屏晒老赖,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区政府和大部分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了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发布。
(三)、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国办发﹝2014﹞12号文件确定的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使用、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公共监管等五个重点领域,根据市政府细化分解的18项具体公开内容,明确了每项内容公开的牵头组织落实单位,并将具体信息在专栏进行公开。
公开行政权力运行信息:一是推进行政审批改革制度涉及相关信息的公开。今年,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开展以来,我区按照市审改办要求,积极推进,制定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组织开展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清理,目前全区共梳理审批事项118项,待各单位确定后汇总到区法制办审核,报市审改办确认后,适时向社会公开。其它项目清单,按全市统一部署和工作安排,逐步开展,适时公开。
二是完善权力阳光运行平台,做好行政权力事项、审批过程和审批结果信息的公开。公开全区所有部门的行政权力事项及办理指南等,方便公众办事。公开审批过程和审批结果,全年共公开行政审批办件类信息273条。下一步将推行行政处罚相关信息公开。
公开财政资金相关信息:在公开本级政府预决算的基础上,按照南京市统一部署,今年我区启动了部门预算公开工作,出台《秦淮区预算公开实施方案》,建立预算公开工作机制。选取了10家预算单位进行试点,组织了预算公开试点部门业务培训,加强政策宣传,提升试点部门信息公开意识和业务水平。10家试点单位(教育局,科技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环保局,卫生局,人计局,国资办,司法局)的部门预算已于9月底前向社会公开,为年的预算全面公开、试点部门决算公开及“三公”经费公开奠定坚实的基础。年,除涉密部门外,区级所有预算单位将全部公开本部门预算,10家预算公开试点部门进行决算公开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涉及民生的经常性保障性支出、专项资金预算也将和预决算一并公开。今后部门预算公开还将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并逐步公开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逐步公开政策制定、绩效评价、财政监督等决策过程和依据。加强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信息公开,发布“秦淮区审计局关于2013年度秦淮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公告(2014年第5号)”;下一步着手对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等财政资金运用情况审计结果的公开。
公开公共资源配置信息:一是继续做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全面公开。认真贯彻《南京市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和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实行信息公开制度的规定(试行)》精神,全面落实八项信息公开制度。现场设置政策法规公示栏、召开政策咨询会、设立现场法律法规咨询办公室,向被征收居民宣传、解释法规政策;现场公示征收补偿方案、房屋征收决定、现场调查情况、初步评估结果、分户补偿(分户安置)情况(包括被征收人因特殊情况获得的补助、补贴金额)、工企单位评估和补偿情况、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住房保障情况、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方式、房屋征收机构及工作人员、房屋评估机构及工作人员、审计监察情况及举报电话等各类信息。按照市住建委要求,今年我区明城墙一期、石杨路西延2个项目进入“e路平安征收系统”实际操作,实现征收网络化运行,真正做到依法征收、阳光征收,全面接受群众监督,切实维护了广大被征收居民的合法权益,促进了房屋征收和房屋拆迁顺利实施。
二是不断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今年我区共进行了4050套保障房安置工作,顺利完成“年度完成4000套保障性住房安置”工作任务。 2014年,区房改办一方面积极做好全区中低收入困难家庭新增受理、审核工作,共计新增412户,同时对已安置的873户家庭及时取消住房补贴的发放,累计审核5984户;另一方面将尚未安置的1305户经济适用房申请者名单按年度划分,并上报至市房改办和市住建委。在公租房、廉租房安置方面,今年共分三批安置了全区613户申请家庭,其中公租房安置364户,廉租房安置249户,房源分布在岱山、上坊、丁家庄等板块,截至目前累计安置公租房641户,廉租房1124户。为进一步做好拆迁困难家庭的安置服务工作,区房改办按照工作计划要求,多次安排专人深入各拆迁现场进行政策宣传,做好各项拆迁困难群众的前期安置服务工作,今年共受理大阳沟、南捕厅1、2、3号地块、汉西门、污水处理厂、废气处理厂,八宝东街、越城天地、西街、报恩寺、鸣羊街等近二十个项目的相关业务,共涉及保障房2378套,其中已安置1993套。所有的分配信息都通过市住建委统一公开,切实保障了低收入群体的居住利益。
三是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我区政府采购严格按照南京市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执行,具体实施是委托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执行的,涉及的采购过程、采购结果及中标成交结果等信息均由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统一公开。
四是完善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信息公开。区发改局在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专栏,着重公开企业投资核准项目、政府审批项目、企业备案项目及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建设等信息,全年公开信息103条;区建设局在信息公开专栏公布招投标信息6条,重大项目建设13条,工地检查备案信息50多条。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南京市国土资源局在南京市土地矿产市场管理中心网站上发布公告对我区的牌楼路东加油加气站地块、地铁白鹭洲站上盖物业地块、地铁夫子庙站上盖物业地块、南部新城宁杭连接线南侧迁建加油站地块等4个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出让,公告期均为20天。成交结果也都在网站上进行了公示。
公开公共服务信息:一是重点做好中小学校招生信息公开。区教育局提早公布学校招生入学文件,我区涉及中小学、高中招生入学政策文件在5月中旬之前全部出台公布。在政策公布后,根据群众关注的热点,组织业务处室负责人,采取一问一答的形式对政策进行解读,并将解读内容及时在《秦淮教育》网上及时公开,还在网上设立“问题咨询”栏目,方便家长咨询相关政策内容,回答相关内容已达1144条。如:2014年,我区按照南京市普通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核定学校办学规模,测算施教区内学生人数和外来务工随迁子女情况。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区教育局出台了《2014年秦淮区小学新生入学工作意见》和《关于做好我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通知》(宁教规划[2014]26号),并于5月10日在秦淮教育网上予以发布。各小学按照要求在招生前公布招生通告,公示施教区范围、招生时间等信息。同时要求区教育局、各学校做好相关政策的解读、咨询工作。
二是加强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将区属各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公共卫生单位纳入到信息公开范围,把医疗服务项目收费公开作为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在“秦淮区卫生局”网站设立医疗卫生机构专栏,公开区属医疗机构的基本情况;利用惠民医疗和便民服务专栏,公开本区医疗机构惠民、便民的医疗举措和各单位的专科、专家情况。医疗服务收费信息公开方面,各医疗机构通过电子显示屏、公告栏、手册等方式公开本单位的使用药物、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等信息,并及时调整更新,同时提供患者费用查询方式和费用清单,便于群众了解药品价格及服务收费情况。
三是推进就业信息与社会保障信息公开。就业信息公开方面,区人社局全年共发布企事业单位招聘信息155条、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公示35条,及时公开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请以及鼓励大学生就业创业措施等信息,并对年度劳动关系、校企供需会等情况进行分析和总结。社会保障信息公开方面,区民政局在南京市低保调标信息公布后,及时通过电话、微博等渠道做好咨询答疑工作,同时在社区公示栏张贴低保调标的文件通知,保障低保人员的知情权。在低保申请、审核、审批过程中,严格落实三次公示制度,(第一次是初审后在社区公示栏公示5日,公布内容是申请人名单和举报联系人、举报电话;第二次是经过信息比对、集体审议、入户调查等环节后,在社区公示栏公示5日,公示内容是拟批准进入最低保障人员名单、举报联系人和电话;第三次是社区所有低保户主信息常年公示。)供全体社区居民监督,公示情况由区、街两级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确保了应保尽保和公开公证。
公开公共监管信息:一是加强环保信息公开。深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开工作, 规范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做好项目竣工验收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实现了建设项目环评的全过程公开;有效推进环境污染治理政策措施和治理效果信息公开。2014年全年,在门户网站公开环境质量报告、环评审批、项目验收、企业环境信息、重点污染源监测信息、污染源监测、总量控制、排污费征收、监察执法、污染防治、环境应急等信息共38条,把我区环境保护工作置于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有效监督之下,进一步提高了环境保护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二是加大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开“迎青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动态信息。根据区委区政府青奥安保维稳大防控工作方案的统一部署,区安监局联合多个部门,密切协作,联合行动,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及专项整治,公开“迎青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专刊15期。主动公开安全生产事故处置信息。今年5月27日南京中联混凝土有限公司宁嘉分站发生一起窒息死亡事故。事故调查处理结束后区安监局及时将事故调查处理结果上报区政府批准后并予以网上公开通报。强化安全政策解读,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出台以后,区安监局及时制定学习实施方案,下发各部门及企业,并将实施方案及修改内容解读在网上公开,促进了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三是做好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加大食品药品行政审批、执法检查等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建立健全食品药品违法违规企业“黑名单”公开制度;做好重点整治工作信息公开,围绕“青奥会”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和保障,做好餐饮服务环节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和医疗器械等安全信息的公开。全年共发布食品药品安全信息113条,在省、市、区各类媒体、杂志、报刊、简报和网站上发布各类整治信息242条,通过权威媒体主动发声,及时公布整治进程、汇报整治成果,保障了广大群众的知情权。
四是推进区属国有企业财务相关信息及试点部分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开。做好国有出资企业主要财务指标、整体运行情况、业绩考核结果等内容信息公开工作。12月份,在信息公开专栏公开了《2014年一至三季度秦淮区国有企业主要财务指标》。同时,引导出资企业加强内部信息公开制度及平台建设,督促企业发挥企业网站、微博等渠道,及时展示企业公开信息,逐步扩展企业信息的公开范围。加强与国资监管工作形成有效衔接,公开区属国有出资企业资产、经营等信息,强化信息公开服务和改善民生的作用。今年9月份,试点公开了秦淮区图书馆、秦淮区卫生监督所、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附属高级中学2013年度报告书。
五是做好价格监管和收费信息公开。多渠道宣传好省、市价格和收费标准调整项目、依据、标准、执行日期等,保障公民对价格调整情况的知情权和参与度。规范指导各收费单位多种途径公开收费许可证、收费依据、项目、范围、标准、减免政策等信息,及时公示取消的收费项目、调整后的收费标准,接受社会监督。做好青奥会期间酒店客房价格备案和发布工作。强化价格收费审批、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审的阳光运行。在政务大厅和“权力阳光运行”网站主动同步公开审批过程和结果。
六是公开信用信息。重点开展企业信用管理贯标工作,召开了企业信用管理贯标工作培训会,发放了《江苏省企业信用管理工作指南》,邀请江苏省工商企业在线信用管理有限公司专业人士进行了专题讲座、现场指导、答疑解惑,提高企业对信用管理贯标工作的认识,探索建立企业信用管理体系。目前已完成8家企业贯标,推荐南京通用电器有限公司参加市级示范认定。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处理流程和答复文书,加强部门间的沟通与协调。利用“南京秦淮”门户网站,增加政民互动项目,在线解答或限期解答公众反映的问题,实现政府与公众网上互动交流;加大“12345”政府服务热线的办理力度和定期开展“民生工作站”活动,拉近了政府与公众的距离,增强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丰富了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内容和形式,有效减少公众对政府信息的依申请需求。但随着旧城改造力度的加大,部分群众对搬迁补偿的过高期望,造成在房屋征收领域依申请公开数量大幅上升,相应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数量也大幅上升,2014年全年,我区共收到各种途径的依申请公开信件188件,其中涉及房屋征收领域181件,占比96%。针对房屋征收领域信息公开申请件数骤增这一情况,区政府组织区法院、政府办、法制办、司法局、征收办和征收实施单位领导及相关人员召开专题协调会,进一步明确处理流程和回复规范,同时要求相关单位按职能做好有关后续工作。所有申请均在规定时间内按申请人要求做出答复。
四、咨询处理情况
本区2014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2876次,其中公共查阅室接待131次,咨询电话接听2293次,当面咨询接待166次,网上咨询286次。公众咨询主要集中在房屋征收、保障房分配、卫生医疗、劳动保障、招生、环保等方面。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4年,本级政府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5件,2件正在审理;相关的涉诉行政案件5件(含2013年结转的2件),3件已审理结束,2件正在审理中。区政府收到针对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行政复议申请1件,经沟通后申请人自行撤回。未发生针对本级政府及所有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举报申诉事件。
六、政府支出与收费
(1)全区配备了80多名兼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
(2)政府信息公开支出费用49.8万元。
(3)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费用列入区政府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费用。
(4)全区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的复制费、邮寄费。
七、其他工作情况
做好政府服务热线和民生工作站工作。继续在全区大力开展“民生工作站”活动,加强“12345”政府服务热线建设,让群众了解、参与政府决策的同时,也让政府更好地了解了民意,从而把群众的困难、矛盾解决好,把政府政策宣传好,使之逐渐成为新形势下党委、政府全面联系群众、服务改善民生、监督机关作风、优化政府服务、政务信息公开的重要平台。今年全区110个社区,共接待群众6332人次,受理各类诉求2923件,解决各类难题2748件。所有办件全部在网上“民生工作站”运行,让群众一目了然地查询到问题办理的进展情况,全过程参与、全过程监督。进一步扩大“12345”专网系统覆盖范围,健全快速响应机制,完善落实首接责任,加大办理力度,强化监督管理,政府服务热线服务群众、化解矛盾的作用日益凸显。2014年全年,累计接收市“12345”政府服务呼叫中心派发工单52934件,按时办结率99.97 %。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4年,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和进步,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主要是信息公开的统筹推进需要进一步加强,公开内容还需进一步深化、规范,公开实效有待进一步提高,公开基础仍需进一步夯实,依申请公开有待进一步研究探索。
2015年,我区将紧紧围绕上级的决策部署,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契机,适应发展新常态,继续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施政的基本准则,继续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化公开内容,提高公开实效,努力做到政务决策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公开,不断提高行政透明度,提升政府公信力,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稳步推进。
九、说明与附表
(1)本表中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的统计数据为“南京秦淮”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内主动公开信息数据,不包括链接在各政府机关部门网站及其它途径公开的信息内容。
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统计范围为区政府及其各办、局,办事处。
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5850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2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2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4751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92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907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15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1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4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2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3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1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188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1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18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7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185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67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118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185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8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8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97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4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23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36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12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13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3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6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6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5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1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5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1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4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46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48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51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50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49.8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23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5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28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