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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淮区人民政府
2012年南京市秦淮区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时间:2013-09-10 16:31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政府

  2013年3月19日

  引言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政府编制的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咨询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政府支出和收费、其他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南京市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和本单位互联网站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秦淮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电话:52651399,传真号码:52651159;通信地址:秦虹路1号;邮政编码:210022)。

  一、概述

  2012年秦淮区严格执行《条例》和《规定》,认真贯彻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部署,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工作基础、加大监督保障力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全区专门配备了1名全职工作人员、80多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44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并开辟了1个电子阅览室和3个公共查阅点。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顺利开展。

  为了做好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区建立并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工作机制和制度建设,并在日常工作中加强监督检查。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和机构网络建设。区政府成立了以常务副区长刘伟为组长,区监察局、区政府办公室、区保密局等各部门、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区政府办公室为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相应成立了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并指定一名工作人员负责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专职人员具体抓的良好格局,畅通了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网络。年初,结合全区办公室主任工作会议,全面布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各部门、单位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加大投入,落实措施。会后,各部门、单位均结合实际落实了人员、制度、经费,全面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完善并严格执行公开制度。依据《秦淮区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秦淮区政务公开考核办法(试行)》、《秦淮区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秦淮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制度(试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送交办法》等制度细化效能评估方案,确保全区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严格执行《秦淮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试行)》、《秦淮区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制度》、《秦淮区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协调制度(试行)》、《秦淮区政府信息公开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工作办法(试行)》,对政府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和协调机制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严格了程序,落实了责任,做到了按制度办事、按程序公开。结合办公系统软件改造升级,将公文和其它信息的公开属性前置,由拟稿人根据规定初定是否公开,最后由审核小组确定,确保应公开的全部公开;遇到政府信息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时,按有关规定请法制办和保密局共同确定,做到了“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同时确保了信息发布的可追查。三是强化人员培训和队伍建设。建立了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联系网络,全区共配备1名专职、80多名兼职工作人员。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纳入全年工作计划,邀请区委党校教员对全区具体工作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和业务指导培训;结合档案工作例会对政府信息查阅场所负责人员和负责送交政府信息工作人员进行专项培训;按时参加省、市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和工作会议;通过政府网站、内部信息、工作会议等多种途径,加强对《条例》等公开制度的宣传和学习,不断增强广大干部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确保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四是加强监督检查。将各部门、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纳入全区效能评估体系,增强信息公开的刚性要求,并把评估结果与奖惩挂钩、与评先挂钩、与干部任用挂钩。区政府办公室将根据《秦淮区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结合《秦淮区政务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制度(试行)》,会同区监察局、法制办等部门,采取会议督办、走访督办、定期发布工作通报等途径,定期对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对考核结果优秀的,予以表彰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给予通报批评。对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的,由监察机关、上一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行政机关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总的来看,我区在以公开促公平、促公正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为建设透明、高效、廉洁、服务型政府提供了有力保障,主要体现在机关作风明显改善,行政效能明显提高;群众投诉、上访和越级上访次数明显下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为方便广大群众了解政府信息,我区极力丰富公开载体,通过多种途径发布政府信息。一是在“南京秦淮”门户网站上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发布,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内容。二是通过电子信箱、传真电话和信函等方式人工答复。三是利用行政服务大厅和办公场所,设置专栏、电子显示屏和宣传手册等,公开机构设置、行政执法事项和办事指南等,现场受理投诉、咨询、申请等。四是通过新闻发布会、报刊、电视等新闻媒体等途径进行发布。五是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各单位及时向档案部门移交主动公开的各类信息。各类应公开的政府信息除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之外,还在区档案馆、区图书馆、区行政服务中心等场所设置信息查阅点,方便社会公众查询。

  在主动公开信息中,我区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尽最大限度地把政策、法规、新闻动态及时通过各种渠道对外公布。少数不便公开或公众需求量很少的信息资料,通过依申请公开方式发布。所有信息发布严格按照保密审查和协调发布机制执行。2012年全年,全区34个部门、30所学校、9个卫生医疗机构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上发布更新各类政府信息1280多条。举办2012年江苏?秦淮灯会、夫子庙元宵节安保措施和交通管制、夫子庙景区环境提升“百日行动”、科举博物馆建设等新闻发布会8场。邀请专家、人大、政协委员及市民参与科举博物馆绿化方案评估,获全票通过并通过电台、报纸进行报道。区政府和大部分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了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发布。

  开展简政强区市权下放承接工作,深化行政权力阳光运行。根据全市综合改革统一部署,制定承接方案、落实承接任务,按照《南京市市级行政权力事项下放目录》,超前谋划,主动对接,做好承接事项的流程梳理、文书审核等工作,完善各类执法格式文书,办理主体资格备案等执法手续,及时将已承接权力事项目录在区行政服务中心进行公告公示,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和南京市政务大厅网站上同步进行了信息公开,实现了159项权力事项的顺利承接和高效运行。根据部分下放权力事项进行政服务中心办理的要求,加强行政服务中心软硬件建设,改造计算机网络终端、建立评价系统、排队叫号系统和监控系统。目前全区应进驻行政服务大厅行政许可、审批、确认和其他服务事项计60项,除5个招投标事项在区工程建设交易平台运行以外,其余55项全部进驻区行政服务中心“一站式”办理。改造完善区权力阳光运行新系统,开展权力阳光系统运行情况的专项检查,强化系统运用,杜绝网上网下双轨运行。根据市级下放行政权力承接情况,做好承接权力事项自由裁量基准和内外部流程图等基本信息补录工作,目前全区943项行政权力的公开内容都实现了动态调整,实时更新,权力运行数据化、流程标准化、办公网络化、信息公开化程度进一步提高。

  构建面向城乡基层和群众,集党务、事务和财务等各类信息公开、集体“三资”动态监管、民生服务为一体的四级综合性管理服务的“阳光村居”平台,围绕构建基层惩防体系这一目标,实行市、区县、镇街、村居四级管理模式,力求达到“各类信息全公开、三资(资产、资源、资金)监管全覆盖、权力行使全透明、互动交流全畅通、民主评议全开放”。平台自6月份运行以来全区共发布各类信息2430多条,基本实现了村情居务更加透明,交流渠道更加畅通,为民服务更加有效,“三资”处置更加规范,学习教育更加便捷,实施监管更加高效的目标。区委、区政府利用该平台很好地凝聚了民主监督力量、畅通了民生服务渠道、密切了基层干群关系,使之真正成为村居干部勤政廉政的“晴雨表”、基层民主发展的“助推器”、经济社会建设的“防火墙”。

  我区政府通过多途径、多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方便了社会公开了解、参与政府的决策,增强了政府的行政效率和公信力,让百姓感到“不仅是透明的政府,而且是开放的政府”。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根据《条例》和省、市有关文件的精神,我区制定完善了《秦淮区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制度》、《秦淮区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制度,建立完善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流程规范,严禁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出现推诿、拖拉等现象。在区档案馆、区图书馆、区行政服务中心等区政府信息查阅场所设立依申请公开受理点,接受公众现场申请。利用“南京秦淮”门户网站,增加政民互动项目,在线解答或限期解答公众反映的问题,实现政府与公众网上互动交流;开展“民生工作站”和“关注民生-政风行风热线走进社区”活动,拉近了政府与公众的距离,增强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丰富了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内容和形式,有效减少了公众对政府信息的依申请需求。

  截至2012年12月31日,我区在“南京市政府互联网站工作平台”上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6条,均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与申请人电话沟通后,对答复都表示满意;未收到其它途径的依申请信件;未受理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四、咨询处理情况

  本区2012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3137次,其中公共查阅室接待189次,咨询电话接听2298次,当面咨询接待286次,网上咨询364次。公众咨询主要集中在房屋征收、保障房分配、劳动保障、卫生医疗、招生、环保等方面。其中领导批办件办结率100%,信件和来访办结率都在90%以上。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本区2012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主要是指与政府信息公开的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不包括其它方面的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六、政府支出与收费

  (1)全区配备了80多名兼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

  (2)安排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16万元,支出16万元。

  (3)没有产生与行政复议、行政申诉相关的费用。

  (4)全区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的复制费(纸张)。

  七、其他工作情况

  组织广大干部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条例》和《规定》,大力推进全区教育、医疗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事务公开工作。在全区大力开展“民生工作站”和“关注民生-政风行风热线走进社区”活动,加强“12345”政府服务热线建设,让群众了解、参与政府决策的同时,也让政府更好地了解了民意,从而把群众的困难、矛盾解决好,把政府政策宣传好,极大地减少了群众对政府信息的申请的需求。2012年全年,全区53个“民生工作站”,共接待群众约3800多人次,收集解决各类诉求2000多件,80%以上移送办理的问题均得到解决或明确答复,剩余20%正在协调解决中;“关注民生-政风行风热线走进社区”大型活动共举办6场,参与群众达780余人,收集各类问题建议120余条,办结率97.3%,满意率98.6%;“12345”政府服务热线累计接收市“12345”政府服务呼叫中心派转电子工单11404件,综合办结率99.6%,答复率91.3%,发回重办率3.1%、综合满意率87%,重复派单率0.1%,综合考核得分列区县组第三。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目前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一些部门和单位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不平衡,部门之间差距较大,一些与民生相关的部门公开信息量偏少;二是工作中还存在信息互通困难、工作流程不统一规范的问题;三是网上信息更新不够及时,存在集中发布信息的现象,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深度和广度有待提高。

  2013年,我区结合区划调整,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进一步完善并严格执行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落实目标责任制,健全、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全面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做到目录内容与站内信息的一致性,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及时更新目录内容,方便公众查阅、申请、获取政府信息。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评,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保密审查、协调发布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和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

  2、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内容。重点做好重大项目建设、法律法规政策、发展规划、财政预决算、行政执法及与老百姓切身利益相关的民生类重大信息公开,保证信息内容的及时性和完整性。探索房屋征收、保障房建设和分配领域、“三公”经费等信息全面公开工作。进一步做好简政强区市权下放承接工作,深化行政权力阳光运行,让权力运行的全过程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继续深化“民生工作站”、“关注民生-政风行风热线走进社区”和“12345”政府服务热线工作,做到问政问计于民。召开重大项目、重大活动新闻发布和听证会议。认真做好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咨询建议工作。

  3、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和查阅场所等载体建设。加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充分发挥其第一平台的作用,切实提高政府的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和社会公信力,更好地为公众提供便利的服务。完善政府新闻发布会、重大项目听证会以及各场所信息公开栏、电子触摸屏等载体建设。做好区档案馆、图书馆、区行政服务中心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和依申请公开受理点建设。

  4、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检查力度。通过会议督办、走访督办、定期发布工作通报等途径,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并将监督检查情况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汇报,与效能考核挂钩,切实增强督促检查的有效性。

  九、说明与附表

  (1)本表中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的统计数据为“南京秦淮”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内主动公开信息数据,不包括链接在各政府机关部门网站及其它途径公开的信息内容。

  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统计范围为区政府及其各办、局,办事处、教育机构、医疗机构。

  

  

  

  (2)附表

  附表一主动公开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主动公开信息数  条  1285

      其中:全文电子化的主动公开信息数  条  1285

      新增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条  2

  

  附表二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条  6

      申请总数  条  6

      其中:1、当面申请数  条  0

      2、传真申请数  条  0

      3、电子邮件申请数  条  0

      4、网上申请数  条  6

      5、信函申请数  条  0

      6、其他形式申请数  条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条  6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条  2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条  0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条  4

      其中:(1)“信息不存在”数  条  2

       (2)“非本部门掌握”数  条  1

       (3)“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条  0

       (4)“免予公开范围1”数  条  0

       (5)“免予公开范围2”数  条  0

       (6)“免予公开范围3”数  条  0

       (7)“免予公开范围4”数  条  0

       (8)“免予公开范围5”数  条  0

       (9)“免予公开范围6”数  条  0

       (10)其它原因  条  1

  

  

  附表三咨询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条  3317

      网上咨询数  人次  364

      现场接待人数  人次  475

      咨询电话接听数  人次  2298

  

  附表四申诉情况统计表

          指标  单位  数量

      行政复议数  件  0

      行政诉讼数  件  0

      行政申诉数  件  0

      其中:对本部门首次处理不满意的行政申诉数  件  0

  

  附表五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收取费用总数  元  0

      其中:1、检索费  元  0

       2、邮寄费  元  0

      3、递送费  元  0

       4、复制费(纸张)  元  0

       5、复制费(光盘)  元  0

       6、复制费(软盘)  元  0

      7、其它收费  元  0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专职人员总数  人  1

      其中:1、全职人员数  人  1

      2、兼职人员数  人  88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万元  16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万元  16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万元  0

  1、“免予公开范围1”数:指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以属于国家秘密之原因而否决公开的答复数量。

  2、“免予公开范围2”数:指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以属于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等原因而否决公开的答复数量。

  3、“免予公开范围3”数:指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以因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权造成不当侵害等原因而否决公开的答复数量。

  4、“免予公开范围4”数:指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以属于正在调查、讨论、处理过程中等原因而否决公开的答复数量。

  5、“免予公开范围5”数:指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以属于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可能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威胁个人生命安全等原因而否决公开的答复数量。

  6、“免予公开范围6”数:指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以属于法律、法规规定免予公开等原因而否决公开的答复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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