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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淮区人民政府
2011年南京市秦淮区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时间:2013-09-10 16:30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政府

2012年3月20日

 引 言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政府编制的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咨询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政府支出和收费、其他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市政府网站全市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和本单位互联网站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秦淮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电话:52651399,传真号码:52651159;通信地址:秦虹路1号;邮政编码:210022)。

 一、概 述

  根据《条例》和《规定》的要求,2011年我区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大力实施“阳光工程”,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工作基础、加大监督保障力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一个新的台阶。全区专门配备了1名全职工作人员、90多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44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并开辟了1个电子阅览室和3个公共查阅点。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顺利开展。

 2011年度,我区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方针,全面推进“权力阳光”工程,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领导机制。及时调整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主要领导定期查看网站栏目建设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推动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完善工作机制。加强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沟通联系,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职能作用,不断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检查力度。完善责任制度。进一步修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效能考核评估办法,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刚性要求,并把评估结果与奖惩挂钩、与评先挂钩、与干部任用挂钩。二、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严格执行公开制度。依据《秦淮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秦淮区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办法(试行)》、《秦淮区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秦淮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制度(试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送交办法》等制度细化效能评估方案。严格执行《秦淮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试行)》、《秦淮区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制度》、《秦淮区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协调制度(试行)》、《秦淮区政府信息公开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工作办法(试行)》,确保信息公开在保密和程序上符合相关规定。结合办公系统软件改造升级,将公文的公开属性前置,由拟稿人根据规定初定是否公开,最后由审核小组确定,确保应公开的全部公开;遇到政府信息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时,按有关规定请法制办和保密局确定。二是强化工作人员培训。邀请党校工作人员对全区具体工作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培训;结合档案工作例会对政府信息查阅场所负责人员和负责送交政府信息工作人员进行专项培训;通过政府网站、内部信息、工作会议等多种途径,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公开制度的宣传和学习,不断增强广大领导干部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三是丰富公开载体。在“南京秦淮”门户网站增加政民互动栏目,在线解答或限期答复公众反映的问题,实现网上互动交流,开展“关注民生-走进南京秦淮”省市政风行风热线媒体联动户外直播活动;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发布、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内容;通过电子信箱、传真电话和信函等方式人工答复;利用行政服务大厅和办公场所,设置专栏、电子显示屏和宣传手册等,公开机构设置、行政执法事项和办事指南等,现场受理投诉、咨询、申请等;通过报刊、电视等新闻媒体等途径进行发布;在区档案馆、图书馆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方便社会公众查询。三、完善监督体系。一是建立审核制度。全区各部门审核机构对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过程和结果进行把关,确保公开真实、可靠。如因把关不严造成不良后果的,将追究领导责任。二是建立反馈制度。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广泛征求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及建议,解答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提出的问题,纠正公开工作中出现的偏差,及时向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反馈。三是建立定期督查通报制度。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通过定期开展效能督查、听取行风监督员情况反映、网上检查等形式,及时掌握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每季度组织召开会议并通过区政务网通报各部门工作情况,督促工作整改。

  总的来看,我区在以公开促公平、促公正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为建设透明、高效、廉洁、服务型政府提供了有力保障,主要体现在机关作风明显改善,行政效能明显提高;群众投诉、上访和越级上访次数明显下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1年度我区加大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截至2011年12月31日,全区28个部门及直属单位、6个派出机构、35所学校、9个卫生医疗机构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新增主动公开信息1114条;从2008年至今,区政府及部门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805条,全文电子化率100%。全年受理群众有关信息公开诉求、咨询、批评和建议11条,办理网络意见箱信息4条,依申请公开2件。全年未受理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打造透明、阳光政府,在主动公开信息途径方面,本区采取多种渠道公开政府信息。一是将“南京秦淮”门户网站和电话做为本区政府信息公开的首选方式。二是在区档案馆放置主动公开信息、目录指南、年度报告、政府公报等纸质文本,并提供上网查阅条件,方便公众查询。在区行政服务中心、区图书馆及各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设立信息公开接待咨询点,为市民提供信息咨询和解读,并免费发放区政府公报、指南目录。在区行政服务中心设立电子版公告栏和摆放宣传册。在各市民服务中心设立信息公开集中申请受理点,受理市民或企业依申请公开事项。三是在办公场所公布服务投诉电话,机构设置,行政许可事项、依据、程序、条件、期限,收费项目及依据等,方便公众知晓和办事。四是全面完成自由裁量基准和内外部流程图等基本信息补录工作,目前全区23个部门784项行政权力的公开内容都实现了动态调整,实时更新,全面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五是积极推进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阳光街道”建设。把街道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以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作为信息公开的重点,编制街道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完善信息公开内容审查、更新维护、考核评估、检查评议和工作年报等制度,并将街道各科室的工作职责、工作流程上网进行公布。完善街道行政服务中心和物业管理“两站一中心”建设,实行错时工作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便民服务制度,探索推行并联审批,实现业务科室与上级主管部门网上办公平台对接,减少办事环节和时限。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区2011年度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2件,都为网上申请件。2件申请均进行了回复,占总数的100%。

  四、咨询处理情况

  本区2011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3225次,其中公共查阅室接待203次,咨询电话接听2307次,当面咨询接待318次,网上咨询397次。公众咨询主要集中在房产、劳动保障、卫生医疗、招生、环保等方面。其中领导批办件办结率100%,信件和来访办结率都在90%以上。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本区2011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主要是指与政府信息公开的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不包括其它方面的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六、政府支出与收费

(1)全区配备了90多名兼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 

(2)安排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18万元,支出18万元。

(3)没有产生与行政复议、行政申诉相关的费用。

(4)全区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的复制费(纸张)。

  七、其他工作情况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条例》和《规定》,大力推进全区教育、医疗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事务公开工作。出台《秦淮区权力阳光电子政务系统运行管理暂行办法》,对权力阳光系统的应用范围、模式、组织管理保障、问责等作出全面规定。强化系统运用,杜绝网上网下双轨运行,除垂管业务以外的所有行政权力均纳入新系统。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动态调整和有效应用机制,科学设置电子监察监控重点。定期进行督查通报,督促各单位加大网上办事的力度,加强对网上公开和权力事项电子监管,并对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和处理。加强“12345”政府服务热线建设。设立“12345”政府服务热线二级平台,制定《秦淮区“12345”政府服务呼叫中心运营工作实施意见》、《秦淮区“12345”政府服务热线首接负责制实施办法》,规范办理流程,明确职责分工,形成了覆盖全区、领导有力、推进有序的组织架构和工作网络。在全市率先建立“12345”三级网络平台,在22家办件量较大,涉及民生诉求较多的单位开通了“12345”专网,完成二级网络平台延伸,将工单处理过程纳入了全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办理系统,建立了规范统一的数据库,实现对各承办单位派单数、回单数、超期回单数、退回重办数、回访数以及回访满意率等各项数据的实时统计,有效提高了派发、处理、上报、统计等各环节工作效率和准确性。自2010年12月28日至2011年12月31日,共接收工单7490件,办结7212件,综合办结率96.3%,无一件超期办件;综合满意率74%,综合考核排名第五,被评为2011年度市“12345”政府服务呼叫热线群众诉求办理工作先进单位。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目前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一些部门和单位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不平衡,部门之间差距较大;二是工作中还存在信息互通困难、工作流程不统一规范的问题;三是网上信息更新不够及时,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有待丰富和完善;四是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还不够大,公开形式有待多样化。

  明年,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主要做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1、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落实目标责任制,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及时更新目录内容,方便公众查阅、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和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

2、进一步完善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内容。进一步加强权力阳光运行,让权力运行的全过程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着手“三公”经费公开准备工作。认真做好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咨询建议工作。

3、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和查阅场所建设。充分发挥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第一平台的作用,切实提高政府的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和社会公信力,更好地为公众提供便利的服务。完善政府公报、政府新闻发布会以及信息公开栏、电子触摸屏等载体建设。做好区档案馆、图书馆、区行政服务中心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和依申请公开受理点建设。

  4、进一步加大督促检查力度。通过会议督办、走访督办、定期发布工作通报等途径,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督促检查,并将督促检查情况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汇报,与效能考核挂钩,切实增强督促检查的有效性。

九、说明与附表

  (1)本表中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的统计数据为“南京秦淮”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内主动公开信息数据,不包括链接在各政府机关部门网站及其它途径公开的信息内容。

  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统计范围为区政府及其各办、局,办事处、教育机构、医疗机构。

   

  (2)附表

  附表一 主动公开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主动公开信息数

 

 

1114

 

  其中:全文电子化的主动开信息数

 

 

1114

 

  新增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2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2

 

  申请总数

 

 

2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电子邮件申请数

 

 

0

 

  4、网上申请数

 

 

2

 

  5、信函申请数

 

0

 

  6、其他形式申请数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2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2

 

  其中:(1)“信息不存在”数

 

 

0

 

      (2)“非本部门掌握”数

 

 

0

 

      (3)“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0

 

      (4)“免予公开范围1”数

 

 

0

 

      (5)“免予公开范围2”数

 

 

0

 

      (6)“免予公开范围3”数

 

 

2

 

      (7)“免予公开范围4”数

 

 

0

 

      (8)“免予公开范围5”数

 

 

0

 

      (9)“免予公开范围6”数

 

 

0

 

      (10)其它原因

 

 

0

   

   

  附表三 咨询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3225

 

  网上咨询数

 

人次

 

397

 

  现场接待人数

 

人次

 

521

 

  咨询电话接听数

 

人次

 

2307

   

  附表四 申诉情况统计表

  

 

  指标

 

单位

 

数量

 

  行政复议数

 

 

0

 

  行政诉讼数

 

 

0

 

  行政申诉数

 

 

0

 

  其中:对本部门首次处理不满意的行政申诉数

 

 

0

   

  附表五 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收取费用总数

 

 

0

 

  其中:1、检索费

 

 

0

 

        2、邮寄费

 

 

0

 

  3、递送费

 

 

0

 

        4、复制费(纸张)

 

 

0

 

        5、复制费(光盘)

 

 

0

 

        6、复制费(软盘)

 

 

0

 

  7、其它收费

 

 

0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专职人员总数

 

 

1

 

  其中:1、全职人员数

 

 

1

 

  2、兼职人员数

 

 

90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万元

 

18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万元

 

18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万元

 

0

  1、“免予公开范围1”数:指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以属于国家秘密之原因而否决公开的答复数量。

  2、“免予公开范围2”数:指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以属于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等原因而否决公开的答复数量。

  3、“免予公开范围3”数:指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以因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权造成不当侵害等原因而否决公开的答复数量。

  4、“免予公开范围4”数:指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以属于正在调查、讨论、处理过程中等原因而否决公开的答复数量。

  5、“免予公开范围5”数:指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以属于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可能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威胁个人生命安全等原因而否决公开的答复数量。

  6、“免予公开范围6”数:指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以属于法律、法规规定免予公开等原因而否决公开的答复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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