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政府
2011年3月20日
引 言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政府编制的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咨询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政府支出和收费、其他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市政府网站全市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和本单位互联网站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秦淮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电话:52651399,传真号码:52651159;通信地址:秦虹路1号;邮政编码:210022)。
一、概 述
根据《规定》要求,2010年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加快透明政府建设和不断满足社会公众信息新需求,开拓进取,真抓实干,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工作基础、加大监督保障力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一个新的台阶。全区专门配备了1名全职工作人员、90多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44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并开辟了1个电子阅览室和3个公共查阅点。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顺利开展。
2010年度,我区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方针,加大工作力度,大力实施“权力阳光”工程,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组织建设。由于人事变动,区政府及时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一步明确了区政府办公室为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全区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管理工作。各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相应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指定一名信息联络员负责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初,结合全区办公室系统工作会议,全面布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各部门、单位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加大投入,落实措施。会后,各部门、单位均结合实际落实了人员、制度、经费,全面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完善制度建设。积极落实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保密审查机制,加强保密审查和部门协调,确保发布的政府信息全面、准确、完整。落实信息公开工作报送和季度通报制度,做好统计报送工作,每季度在全区通报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根据《2010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制订了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明确我区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同时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的贯彻落实,确保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各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分别制定了本单位的各类制度和具体实施办法。三是强化人员培训和队伍建设。健全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联系网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纳入全年工作计划,邀请“南京网站”的工作人员对全区具体工作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培训,使广大工作人员进一步了解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的内容、程序、办法和有关注意事项等。结合档案人员业务培训工作,由区档案局对政府信息查阅场所负责人员和负责送交政府信息工作人员进行专项培训,使广大档案员进一步了解政府信息送交的程序、时限、要求等。按时参加市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并在全区范围内,通过政府网站、内部信息、工作会议等多种途径,加强对《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宣传和学习,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确保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四是深入推进具体工作。及时召开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会议,传达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的主要精神,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进行部署。结合机构改革,按照调整后信息公开栏目设置,区政府、区政府各部门、街道、区属教育机构、区属医疗机构所有项目内容都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开,暂时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报上级主管机关备案;统一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和信息公开意见箱的设置,及时处理群众的申请和意见。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场所建设,丰富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为社会公众查阅政府信息提供便利。进一步推进权力阳光运行机制,根据全省统一标准重新对我区系统进行了招标和升级,目前新系统已经正常运行,实现了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的目标。五是加强监督考核。结合政风行风测评、“群众评机关”工作以及每季度开展的政风行风通报工作,在全区范围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的检查,将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纳入全区效能评估体系,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刚性要求,并把评估结果与奖惩挂钩、与评先挂钩、与干部任用挂钩,切实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条例》、《规定》要求,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在主动公开信息内容方面,政府机构改革后,严格按照调整细化后的目录,及时全面公开本区政府信息。截至2010年底,区政府及部门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505条,全文电子化率100%,其中2010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92条。
在主动公开信息途径方面,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区建立多种渠道公开政府信息。一是将“南京秦淮”门户网站和电话做为本区政府信息公开的首选方式。二是在区档案馆放置主动公开信息、目录指南、年度报告、政府公报等纸质文本,并提供上网查阅条件,方便公众查询。在区行政服务中心、区图书馆及各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设立信息公开接待咨询点,为市民提供信息咨询和解读,并免费发放区政府公报、指南目录。在区行政服务中心设立电子版公告栏和摆放宣传册。在各市民服务中心设立信息公开集中申请受理点,受理市民或企业依申请公开事项。三是在办公场所公布服务投诉电话,机构设置,行政许可事项、依据、程序、条件、期限,收费项目及依据等,方便公众知晓和办事。四是统一公布全区所有办事事项,全面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五是积极推进街道政务公开工作,在全区5个街道深入开展“阳光街道”建设工作,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全面推进街道政务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区2010年度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4件,都为网上申请件。4件申请均进行了回复,其中2件为非本部门掌握而未公开,占总数的50%;2件为申请内容不明确而未公开,占总数的50%。
四、咨询处理情况
本区2010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3815次,其中公共查阅室接待321次,咨询电话接听2318次,当面咨询接待462次,网上咨询714次。公众咨询主要集中在民政、劳动、卫生、房产、招生、环保等方面。其中领导批办件办结率100%,信件和来访办结率都在90%以上。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本区2010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主要是指与政府信息公开的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不包括其它方面的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六、政府支出与收费
(1)全区配备了90多名兼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
(2)安排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23万元,支出23万元。
(3)没有产生与行政复议、行政申诉相关的费用。
(4)全区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的复制费(纸张)。
七、其他工作情况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条例》和《规定》,加大十二五规划的宣传和公示,大力推进全区教育、医疗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事务公开工作,全区35个学校和9个医疗单位按照全市统一目录进行公开。完善权力阳光透明运行的长效机制。一是权力事项新增、修改、废止制度,由区法制办审核报市法制办确定后统一调整。二是建立定期通报制度,根据各单位网上公开、网上办理事项的情况,定期进行督查通报,督促各单位加大网上办事的力度,规范行政权力办事流程。三是建立监督问责制度,加强对网上公开和权力事项电子监管,并对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和处理。启动“12345”政府服务呼叫中心筹建工作。及时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办理市区长信箱839件,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一是一些部门和单位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不平衡,部门之间差距较大;二是工作中还存在信息互通困难、工作流程不统一规范、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流程不熟悉的问题;三是网上信息更新不够及时,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有待丰富和完善,一些单位向档案馆移交主动公开信息的意识不强;四是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还不够大,公开形式有待多样化;五是权力阳光运行系统使用不够规范,特别是行政处罚结果公示信息公开有待加强。
改进主要措施包括:1、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落实目标责任制,健全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评,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和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2、进一步完善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内容。重做好机构职能、法律法规政策、发展规划、财政预决算、行政执法及与老百姓切身利益相关的重大信息公开和解读,保证信息内容的及时性和完整性。进一步加强权力阳光运行,让权力运行的全过程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认真做好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咨询建议工作。3、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和查阅场所建设。加强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充分发挥其第一平台的作用,切实提高政府的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和社会公信力,更好地为公众提供便利的服务。完善政府公报、政府新闻发布会以及信息公开栏、电子触摸屏等载体建设。做好区档案馆、图书馆、区行政服务中心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和依申请公开受理点建设。强化部门向区档案馆送交属于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和指南目录机制。强化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居委会、社区信息苑的信息公开功能,实现信息公开向基层社区延伸,使信息公开更贴近居民需求。4、进一步强化规范权力阳光系统应用。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联系,给予具体的业务指导,分层次、有重点的对操作人员进行相关应用培训,提高各部门对权力阳光运行系统的规范操作能力。采取上门调研、梳理问题等方式,及时了解各部门系统使用情况,针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积极采取措施解决难题。进一步细化对各行政执法部门的考核办法,强调网上办件的规范性,确保相关数据信息上传的准确无误,不断提升权力阳光系统应用的水平和质量。5、进一步加大督促检查力度。通过会议督办、走访督办、定期发布工作通报等途径,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督促检查,并将督促检查情况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汇报,与效能考核挂钩,切实增强督促检查的有效性。
九、说明与附表
(1)本表中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的统计数据为“南京秦淮”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内主动公开信息数据,不包括链接在各政府机关部门网站的信息内容。
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统计范围为区政府及其各办、局,办事处。
(2)附表
附表一 主动公开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
713 |
其中:全文电子化的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
713 |
新增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3 |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
条 |
4 |
申请总数 |
条 |
4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2、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3、电子邮件申请数 |
条 |
0 |
4、网上申请数 |
条 |
4 |
5、信函申请数 |
条 |
0 |
6、其他形式申请数 |
条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4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
条 |
4 |
其中:(1)“信息不存在”数 |
条 |
0 |
(2)“非本部门掌握”数 |
条 |
2 |
(3)“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
条 |
2 |
(4)“免予公开范围1”数 |
条 |
0 |
(5)“免予公开范围2”数 |
条 |
0 |
(6)“免予公开范围3”数 |
条 |
0 |
(7)“免予公开范围4”数 |
条 |
0 |
(8)“免予公开范围5”数 |
条 |
0 |
(9)“免予公开范围6”数 |
条 |
0 |
(10)其它原因 |
条 |
0 |
附表三 咨询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
条 |
3815 |
网上咨询数 |
人次 |
714 |
现场接待人数 |
人次 |
432 |
咨询电话接听数 |
人次 |
2318 |
附表四 申诉情况统计表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行政申诉数 |
件 |
0 |
其中:对本部门首次处理不满意的行政申诉数 |
件 |
0 |
附表五 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收取费用总数 |
元 |
0 |
其中:1、检索费 |
元 |
0 |
2、邮寄费 |
元 |
0 |
3、递送费 |
元 |
0 |
4、复制费(纸张) |
元 |
0 |
5、复制费(光盘) |
元 |
0 |
6、复制费(软盘) |
元 |
0 |
7、其它收费 |
元 |
0 |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专职人员总数 |
人 |
1 |
其中:1、全职人员数 |
人 |
1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90 |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
万元 |
23 |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
万元 |
23 |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
万元 |
0 |
1、“免予公开范围1”数:指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以属于国家秘密之原因而否决公开的答复数量。
2、“免予公开范围2”数:指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以属于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等原因而否决公开的答复数量。
3、“免予公开范围3”数:指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以因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权造成不当侵害等原因而否决公开的答复数量。
4、“免予公开范围4”数:指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以属于正在调查、讨论、处理过程中等原因而否决公开的答复数量。
5、“免予公开范围5”数:指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以属于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可能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威胁个人生命安全等原因而否决公开的答复数量。
6、“免予公开范围6”数:指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以属于法律、法规规定免予公开等原因而否决公开的答复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