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政府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政府编制的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咨询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政府支出和收费、其他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市政府网站全市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和本单位互联网站)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秦淮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电话:52651399,传真号码:52651159;通信地址:秦虹路1号;邮政编码:210022)。
一、概 述
根据《规定》要求,从
2009年度,我区按照《条例》、《规定》和《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等文件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方针,加大工作力度,大力实施“权力阳光”工程,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组织建设。区政府成立了以区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区监察局、区政府办公室等各部门、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区政府办公室为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全区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管理工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相应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指定一名信息联络员负责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初,结合全区办公室系统工作会议,全面布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各部门、单位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加大投入,落实措施。会后,各部门、单位均结合实际落实了人员、制度、经费,全面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完善制度建设。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建设的通知》,建立并完善了《秦淮区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秦淮区政务公开考核办法(试行)》、《秦淮区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秦淮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试行)》、《秦淮区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制度》、《秦淮区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协调制度(试行)》、《秦淮区政府信息公开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工作办法(试行)》、《秦淮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制度(试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送交办法》等。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分别制定了本单位的各类制度和具体实施办法。三是强化人员培训和队伍建设。建立了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联系网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纳入全年工作计划,邀请了“南京网站”的工作人员对全区具体工作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培训,使广大工作人员进一步了解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的内容、程序、办法和有关注意事项等。结合档案工作例会,由区档案局对政府信息查阅场所负责人员和负责送交政府信息工作人员进行专项培训,使广大档案员进一步了解政府信息送交的程序、时限、要求等。按时参加市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并在全区范围内,通过政府网站、内部信息、工作会议等多种途径,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宣传和学习,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确保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四是深入推进具体工作。及时召开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会议,传达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的主要精神,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进行部署。组织各部门、单位工作人员深入学习和广泛宣传《条例》。按照市政府统一的网上信息公开栏目设置,区政府、区政府各部门、街道、区属教育机构、区属医疗机构所有项目内容都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开,暂时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报上级主管机关备案;统一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和信息公开意见箱的设置,及时处理群众的申请和意见。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场所建设,丰富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为社会公众查阅政府信息提供便利。进一步推进权力阳光运行机制,全区808项行政权力事项全部挂网运行,一年多来共上网办理各类事项4600余件,真正实现了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的目标。五是加强监督考核。结合政风行风测评、“群众评机关”工作以及每季度开展的政风行风通报工作,在全区范围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的检查,将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纳入全区效能评估体系,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刚性要求,并把评估结果与奖惩挂钩、与评先挂钩、与干部任用挂钩,切实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条例》、《规定》要求,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在主动公开信息内容方面,严格按照全市统一目录,及时全面公开本区政府信息。截至2009年底,区政府及部门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713条,全文电子化率100%,其中2009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22条。区属教育机构本年度新增主动公开信息592条,区属医疗机构本年度新增主动公开信息24条。
在主动公开信息途径方面,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区建立多种渠道公开政府信息。一是将“南京秦淮”门户网站和电话做为本区政府信息公开的首选方式。二是在区档案馆、区行政服务中心、区图书馆开设公共查阅室,在区行政服务中心设立电子版公告栏和摆放宣传册。三是在办公场所公布服务投诉电话,机构设置,行政许可事项、依据、程序、条件、期限,收费项目及依据等,方便公众知晓和办事。四是统一公布全区所有办事事项,全面推进行政权力网上运行。五是积极推进街道政务公开工作,在全区5个街道深入开展“阳光街道”建设工作,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全面推进街道政务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区2009年度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4件,其中网上申请3件,信函申请1件.
4件申请都及时进行了回复,其中同意公开的2件,占总数的50%;1件因其它原因未公开,并与申请人进行了沟通;1件因申请人未按规定补充提交申请材料,视为放弃该项信息公开申请。
四、咨询处理情况
本区2009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3687次,其中公共查阅室接待312次,咨询电话接听2123次,当面咨询接待436次,网上咨询816次。公众咨询主要集中在民政、劳动、卫生、房产、招生、环保等方面。其中领导批办件办结率100%,信件和来访办结率都在90%以上。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本区2009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主要是指与政府信息公开的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不包括其它方面的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六、政府支出与收费
(1)全区配备了90多名兼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
(2)安排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21万元,支出21万元。
(3)没有产生与行政复议、行政申诉相关的费用。
(4)全区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的复制费(纸张)。
七、其他工作情况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条例》和《规定》,大力推进全区教育、医疗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事务公开工作,全区35个学校和9个医疗单位按照全市统一目录进行公开。完善权力阳光透明运行的长效机制。一是权力事项新增、修改、废止制度,由区法制办审核报市法制办确定后统一调整。二是建立定期通报制度,根据各单位网上公开、网上办理事项的情况,定期进行督查通报,督促各单位加大网上办事的力度,规范行政权力办事流程。三是建立监督问责制度,加强对网上公开和权力事项电子监管,并对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和处理。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一是一些部门和单位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不平衡,部门之间差距较大;二是工作中还存在信息互通困难、工作流程不统一规范的问题;三是网上信息更新不够及时,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有待丰富和完善;四是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还不够大,公开形式有待多样化;五是权力阳光运行系统使用不够规范。
改进主要措施包括:1、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落实目标责任制,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全面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做到目录内容与站内信息的一致性,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及时更新目录内容,方便公众查阅、申请、获取政府信息。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评,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和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2、进一步完善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内容。重点做好机构职能、法律法规政策、发展规划、财政预决算、行政执法及与老百姓切身利益相关的重大信息公开,保证信息内容的及时性和完整性。进一步加强权力阳光运行,让权力运行的全过程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认真做好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咨询建议工作。3、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和查阅场所建设。加强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充分发挥其第一平台的作用,切实提高政府的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和社会公信力,更好地为公众提供便利的服务。完善政府公报、政府新闻发布会以及信息公开栏、电子触摸屏等载体建设。做好区档案馆、图书馆、区行政服务中心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和依申请公开受理点建设。4、进一步强化规范权力阳光系统应用。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联系,给予具体的业务指导,分层次、有重点的对操作人员进行相关应用培训,提高各部门对权力阳光运行系统的规范操作能力。采取上门调研、梳理问题等方式,及时了解各部门系统使用情况,针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积极采取措施解决难题。进一步细化对各行政执法部门的考核办法,强调网上办件的规范性,确保相关数据信息上传的准确无误,不断提升权力阳光系统应用的水平和质量。5、进一步加大督促检查力度。通过会议督办、走访督办、定期发布工作通报等途径,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督促检查,并将督促检查情况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汇报,与效能考核挂钩,切实增强督促检查的有效性。
九、说明与附表
(1)本表中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的统计数据为“南京秦淮”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内主动公开信息数据,不包括链接在各政府机关部门网站的信息内容。
统计期限自
(2)附表
附表一 主动公开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 1722
|
其中:全文电子化的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 1722
|
新增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3
|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 条
| 4
|
申请总数
| 条
| 4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2、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3、电子邮件申请数
| 条
| 0
|
4、网上申请数
| 条
| 3
|
5、信函申请数
| 条
| 1
|
6、其他形式申请数
| 条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4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2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 条
| 2
|
其中:(1)“信息不存在”数
| 条
| 0
|
(2)“非本部门掌握”数
| 条
| 0
|
(3)“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 条
| 0
|
(4)“免予公开范围
| 条
| 0
|
(5)“免予公开范围
| 条
| 0
|
(6)“免予公开范围
| 条
| 0
|
(7)“免予公开范围
| 条
| 0
|
(8)“免予公开范围
| 条
| 0
|
(9)“免予公开范围
| 条
| 0
|
(10)其它原因
| 条
| 2
|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 条
| 3687
|
网上咨询数
| 人次
| 816
|
现场接待人数
| 人次
| 436
|
咨询电话接听数
| 人次
| 2123
|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行政申诉数
| 件
| 0
|
其中:对本部门首次处理不满意的行政申诉数
| 件
| 0
|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收取费用总数
| 元
| 0
|
其中:1、检索费
| 元
| 0
|
2、邮寄费
| 元
| 0
|
3、递送费
| 元
| 0
|
4、复制费(纸张)
| 元
| 0
|
5、复制费(光盘)
| 元
| 0
|
6、复制费(软盘)
| 元
| 0
|
7、其它收费
| 元
| 0
|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专职人员总数
| 人
| 1
|
其中:1、全职人员数
| 人
| 1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90
|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 万元
| 21
|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 万元
| 21
|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 万元
| 0
|
1、“免予公开范围
2、“免予公开范围
3、“免予公开范围
4、“免予公开范围
5、“免予公开范围
6、“免予公开范围
附表五 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附表四 申诉情况统计表
附表三 咨询情况统计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
2010年3月18日
引 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