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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公安局浦口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4 16:09 来源:南京市公安局浦口分局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南京市公安局浦口分局编制的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网站(www.pukou.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南京市公安局浦口分局指挥室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黄山岭路19号,邮编:211800,电话:58140077)。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南京市公安局浦口分局重点围绕交通安全管理、专项大型活动安全管理、社会面安全管控工作成效等工作积极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全年信息公开总量为37条。现将2023年度信息公开总体情况总结如下:

(一)强化组织推进。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浦口分局扎实推进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组建由主要领导总负责、分管领导牵头负责、指挥室民警具体牵头落实、法制大队核查审定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建立完善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机制,严格按照信息公开审核办法、保密审查机制以及其他制度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和服务公开。2023年,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顺利开展。

(二)完善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全区信息公开相关部署,及时传达贯彻上级精神,完善《南京市公安局浦口分局信息工作管理办法》等各类制度。同时,加强内容保障,完善指挥室初审、分管领导复审两级审核把关机制,保障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信息内容准确无误;根据区政府办工作要求,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公开平台建设等工作,增强信息公开实效,提升本单位公信力。

(三)主动公开信息情况。2023年度,共在政府门户网站部门动态发布信息37条,信息公开栏目发布信息37条,公开“财政预、决算”等8条;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没有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和行政诉讼案;未收到各类针对南京市公安局浦口分局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

下一步,分局将认真落实“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总要求,做好各项公安信息公开工作,让政府政策透明,让权力运行透明,切实提高政府部门公信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3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535

行政强制

6388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3年,南京市公安局浦口分局收到依申请公开11件。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1

0

0 

0 

0

0

1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

0

0

0

0

0

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1

0

0

0

0

0

1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3年南京市公安局浦口分局没有涉及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根据公安工作特点和相关要求,我局信息公开主要集中在交通安全管理、社会面安全管控工作成效公示等,且发布信息数量较少。我们需进一步推进公安政务服务工作、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信息的公开力度。

(二)改进措施

1.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强化思想认识,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严格遵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扎实工作;强化督促落实,定期通报相关科室、部门落实情况,打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

2.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在做好基本的公安综合业务工作等定期公示的基础上,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督促相关业务科室、下属单位排定信息发布计划、重点,及时、全面、准确进行政府信息公开。

3.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抓好政策研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指导,加强学习领会,把握工作要求;抓好培训指导,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业务水平和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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