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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浦口经济开发区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1 15:10 来源:浦口经济开发区


2023年,南京浦口经济开发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深入交流学习体会,按照省委部署要求,全力抓好贯彻落实。按照中央和省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浦口经济开发区着力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结果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有力促进了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

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是南京浦口经济开发区宣传统战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的。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浦口经济开发区宣传统战办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桥林街道兰花路8号,邮编:211806,电话:68558257

一、总体情况

(一)紧扣群众关注事项深化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与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为确保此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2023年以来,浦口经济开发区围绕中心工作开展、重大项目推进、便民服务更新等内容做到及时更新,并对政策进行详细解读,切实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按照时限要求随时发布信息,公开内容更加充实、公开时间更加及时、公开重点更加突出,最大程度方便群众获取信息,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从强化组织领导入手,浦口经济开发区狠抓政府信息公开组织体系的建设,完善领导小组制,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约机制,改进党的作风,转变政府职能强化监督考核。根据区政府办年度考核方案,结合实际,制定了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方案,要求开发区各部门、子公司每月报送信息素材不少于2篇。在绩效考核中设置专项,年底对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并将量化打分纳入绩效考核中,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确保把政务公开工作抓好、抓实。

(二)紧扣制度规范建设深化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容多、牵涉面广、情况复杂,矛盾焦点多,易出现负面效应。为把此项工作抓好、抓实,浦口经济开发区坚持“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于监督”的原则,一是建立了由党工委、管委会领导班子为核心的领导小组,开发区各部门、子公司均设置了联络员,与宣传统战办、办密切联系,确保信息的真实、及时有效二是“三审三校”制度不断完善,组织专门人员对信息的草拟、预审、审核、发布等环节进行把控,确保信息真实、完整。三是建立责任制,联络员负责本部门的政府信息草拟工作,信息完成后逐层上报,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上报,形成了齐抓共管,遍及开发区各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组织体系,为开发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2023年,开发区突出重点,拓宽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同时围绕政策和决策抓公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把政务公开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统筹政务公开和安全保密,以公开促落实、助监督、强监管,切实提升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以高质量政务公开助力高质量发展。

开发区在2023年度通过区政府网站、开发区网站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4条,主动公开的信息包括规划计划类、重大建设项目类、财政公告类、安全生产类、成果类、措施类等6大类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回顾一年来的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对照要求,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工作短板,主要表现在:一是政策解读形式多样化需进一步提升;二是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需进一步增强;三是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融合发展需进一步推进。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抓好重要政策发布解读。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加强重要政策文件发布管理,重点对政策背景、重要举措等方面进行实质性解读,主动靠前引导,释放权威声音。善于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以及公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通过各类媒体转发转载,不断提高解读质量和水平,让政策从文字走到群众心中。二是进一步抓好政务公开建设。加快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动态调整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便于公众获取信息,促进制度有效执行。加强政务公开专栏建设,提供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服务咨询等服务,让群众更多地了解惠民利民政策。三是进一步抓好信息公开平台管理。加强对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运行管理,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制度,按照法定时限及时发布并实时更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深化重点领域政务公开,加强网络问政平台互动,广泛收集社情民意,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提高群众获知、查阅、下载、利用相关民政信息的便利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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