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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口区民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时间:2023-01-12 10:45 来源:浦口区民政局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南京市浦口区民政局办公室编制的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网站(www.pukou.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南京市浦口区民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雨合路20号芯浦科创中心1号楼12层,邮编:211800,电话:025-58182139)。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南京市浦口区民政局重点围绕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特困供养、社会组织、养老服务、地名审批等多项民政综合性业务积极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全年信息公开总量为88条。现将2022年度信息公开总体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一是及时调整。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强化信息公开责任制。二是纳入工作重点。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局年度重点工作同步落实,强化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三是强化监督。紧扣政府信息公开要求、时点,定期公示、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强化信息公开社会监督。

    (二)规范信息发布。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审核职责,规范草拟、初审、审核、审定、发布流程,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要求;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时效,回应社会关切,主动、及时、全面公布低保对象、特困供养等群众关注的政府信息,落实政务公开时效性要求。

   (三)强化业务培训。强化文件政策学习,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扎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强化专项培训,提升信息员业务素质,积极参加区级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及时组织集中学习,传达培训要点,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和标准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2年,浦口区民政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件2件,全部予以公开。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2年浦口区民政局没有涉及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根据民政工作职能特点,我局信息公开主要集中在低保信息、特困供养和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认定、养老服务、社会组织评估与年检公示等。随着民政事业发展需要,需逐步加大其他诸如社会福利事务方面的公开力度。此外更新的速度有待进一步提高,组织领导工作要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

一是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坚定不移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其作为服务企业、服务群众的重要途径,与具体工作结合起来,做到组织健全、制度完善、责任到人,建立起各负其责、运转协调的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强化督促落实,排定相关业务科室年度信息任务计划,定期通报落实情况,打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

二是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在做好基本的低保信息、救助供养、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认定、养老服务、社会组织年检公示等定期公示的基础上,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督促相关业务科室、下属单位排定信息发布计划、重点,及时、全面、准确进行政府信息公开。

  三是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抓好政策研究,以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为指导,加强学习领会,把握工作要求;抓好培训指导,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业务水平和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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