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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南京市浦口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8 14:45 来源:浦口区社保中心

2020年南京市浦口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南京市浦口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编制的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件受理、复议、诉讼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浦口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综合科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象山路4号,邮编:211800,电话:58550005)

一、总体情况

(一)加强组织建设,夯实队伍基础

一是加强和完善领导机制。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密切配合的要求,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年工作计划和科室目标任务中,由各科室安排专人组建一支信息员队伍,综合科统一扎口信息内容,定期做好信息的发布与更新,切实提高部门工作的透明度。二是提升信息报送水平。安排专人到区政府办公室跟班学习,明确各项工作要求,确保有序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参加各类专题业务培训,结合社保中心实际组织召开信息写作培训会议,邀请专家开展信息写作专题培训会,全面提升信息公开水平。聚焦重点工作、创新工作开展信息公开,按月统计通报各科室信息发布情况,有效提升信息发布质效水平。

(二)规范制度执行,推进政务公开

一是完善制度建设。区社保中心严格贯彻落实省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和新媒体管理等相关制度,修订《区社保中心信息公开制度》,严格按照三审三校规范流程及时主动做好各类政策文件、工作动态、部门数据等信息公开工作。二是规范公开标准。按要求梳理《社会保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包括一级事项7项,二级事项47项,明确了“公开事项、公开内容、公开依据、公开时限、公开主体、公开渠道和载体、公开对象、公开方式、公开层级”,同时编制《浦口区社会保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确保政务信息公开有标准,方便查。三是加强信息保障。及时更新政府门户网站中单位职能介绍、领导分工等信息,按时、准确、全面完成了信息报送和发布工作。2020年,区社保中心在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信息114条。

(三)拓展公开渠道,提升工作实效

一是丰富信息公开方式。在做好门户网站、政务网站信息保障公开的同时,依托中心“暖保宝”微宣讲团,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工地、进机关、进医院,结合广场活动宣传、经办窗口宣传等方式,确保政策信息公开到位,宣传到位。二是创新信息传播渠道。联合龙虎网打造“浦小保”形象代言人,聚焦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制作卡通宣传片,通过“浦口社保 浦口医保”微信公众号、浦口发布微信公众号最大程度扩展信息宣传覆盖面。三是快速信息需求反馈。处理好因“信息不对称”导致的企业、群众咨询,做好信访投诉和12345热线服务工作,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积极协调解决群众的诉求问题。2020年共办理12345热线工单845件,及时联系率、答复率均为100%,群众满意率99%以上,全年考核成绩99.97分(总分100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时效性、针对性有待加强。社会保险领域政策多、涉及面广,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当前信息公开还不能有效满足各类人群的需求,部分政策信息到达社会公众的速度较慢,针对性的公开渠道尚待建立。二是信息公开的规范性、有效性有待提高。信息报送的主动性不高,对信息公开的重视程度不够,公开信息的格式、内容都有待提升,中心对于信息公开的监督考核力度还不够。三是部门信息员的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升。虽然中心不定期组织培训,但由于个人主观重视程度不高,积极性不强,导致信息员整体写作、报送水平较低,亟需改善。

(二)改进措施

一是强化时效观念,确保及时准确。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及时更新信息公开内容。对照公开信息内容,针对目标群体,通过多种途径确保各类群体知悉。二是强化队伍建设,提升工作能力。组织信息员积极参加各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和交流,开展多种形式的公文写作、舆情处理、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培训,提高信息员队伍整体业务素质和水平。三是强化监督考核,确保工作落实。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各科室考核指标,科学分解任务目标,进一步强化对各科室信息发布工作的监督考核,按月度进行跟踪反馈,确保部门信息公开工作高质量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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