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南京市浦口区司法局编制的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公文类政府信息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六项内容。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网站(www.pukou.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南京市浦口区司法局,地址:浦口区江浦街道白马路8号,邮编:211800,联系电话:58882528。
一、总体情况
今年来,我局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省市关于做好政务公开的相关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应公开,尽公开”等原则,强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创新政务公开形式,不断提高服务发展的参与度、融合度,有力提升司法行政工作透明度和依法行政水平。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主动积极参与。强化信息公开责任制,明确分管领导、明确专人负责。将信息公开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同步落实,强化信息公开工作保障,紧扣省市要求和关键时点,定期公示、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强化信息公开社会监督。
二是规范信息发布,深化工作内容。局办公室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审核、查阅、分流、督办、上传等工作的扎口科室,严格按照规定期限、规定范围、规定程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加强信息发布、审核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及时建立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及时、安全、有效。
三是强化业务培训,提升能力水平。积极参加区政府办组织的辅导培训活动,认真组织学习新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充分利用本局在组织开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中的资源优势,强化政务公开机构和具体工作人员与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人员的学习交流,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二、公文类政府信息基本情况
我局在2020年度共计公开公共法律服务类信息115条,财政、金融、审计类信息2条,重点工作类信息1条,行政复议文书3件;办理12345政务热线等来电、来信66次,回复办结率100%。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
规范性文件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
行政强制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59 | 322281 | ||
四、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1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
五、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20年,区司法局着力提升司法行政工作透明度,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丰富;二是信息发布体裁比较单一;三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仍需进一步深化。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的精神,继续深入贯彻省市区有关文件要求,加强与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部门的联系沟通,及时掌握最新动态和工作要求。坚持把社会关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政务信息作为突破口,不断拓展信息公开内容,建立系统、科学的操作规范和管理体系,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规范化运行。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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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公网安备 320102020104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