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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口区人民政府
浦口生态环境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7 14:53 来源:浦口区生态环境局


一、总体情况

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南京市浦口生态环境局编制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件受理、复议、诉讼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南京市政府网站和浦口区政府网站(www.pukou.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浦口生态环境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雨合路20号芯浦科创中心15楼,邮编:211800,电话:58888365)

1、概述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传达贯彻浦口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文件精神,在2020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通过组织召开政务信息工作专题会议等,将全年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任务逐级分解,层层压实责任,并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落实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加强信息规范化管理,进一步提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2、主动公开情况

根据统计,我局全年政府信息公开数共404条,全文电子化率100%

通过多种渠道公布环保业务类信息,主要公开了本部门职责职权、环境质量、水源地水质情况,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的权限、项目、依据、时限等,日常办事指南、便民服务的承诺、环境信息、工作动态等内容。累计发布夜间施工审批信息263条、环评项目文件公示42行政处罚公示12等。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过程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局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渠道建设方面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全年24小时开通咨询举报投诉热线,专门安排人员昼夜值班;二是开展了进社区、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等环境宣传活动,发放环保宣传册百余份;三是通过报刊、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等多种形式,对群众关心的环保重点工作情况予以公开。

3、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为更好地做好依申请公开相关工作,本局在前几年工作的基础上,认真研究相关法规和政策规定,不断总结实践经验,创新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工作规律,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优化办理步骤,明确工作责任,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2020年,我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0

4、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2020年,我局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0行政诉讼案0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9

13

82

行政强制

2

1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65

9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近年来,环境信息公开力度正在逐年加大,但也存在部分信息公开时效性不够、信息公开尺度把握不够准确、公开形式不规范等问题,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得失,进一步提升工作水平。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按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环境保护工作实际,对各类环境政务信息进行梳理和细化,准确把握公开范围和时限,增强保密意识,确保各类环境信息准确规范、及时、安全地公开。

二是推进环境保护重点信息公开。对照相关信息公开目录,完善重点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办理流程,确保依法公开政务信息,减少行政争议的发生;进一步完善环境质量、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行政处罚等环境重点信息的公开工作。

三是做好信息公开培训工作。广泛宣传,强化信息公开意识,组织开展多层次的培训,帮助、指导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一步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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