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人民政府
当前位置:首页 > 长者版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各区政府 > 浦口区人民政府
浦口区人民政府
2020年老山林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7 11:49 来源:老山林场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南京市老山林场编制的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公文类政府信息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六项内容。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网站(www.pukou.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南京市浦口区司法局,地址:南京市浦口区黄山岭路100,邮编:211800,联系电话:025-58223001

  1. 总体情况

2020年,老山林场认真贯彻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省、市、区相关工作要求,依托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推动信息主动公开,确保信息发布的时效性,最大限度的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

一是明确工作主体,加强组织领导老山林场场领导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一名副场长分管信息公开工作,党政办公室具体负责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维护和更新等工作,有效确保信息公开管理系统的正常运行

二是加强梳理分析,丰富公开内容。按照《条例》规定的范围,结合实际,不断完善政府信息网上公开内容,及时发布林场党建、民生、林业生产、森林防火、疫情防控等各项工作动态信息。

三是强化业务培训,提升能力水平。积极参加区政府办组织的辅导培训活动,认真组织学习新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业务人员的业务能力,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二、公文类政府信息基本情况

2020年,老山林场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37;办理12345政务热线等来电、来信137次,回复办结率100%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四、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五、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20年,老山林场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尚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的渠道和形式有待进一步拓展和丰富,网站的管理、采编队伍力量有待进一步配强。

下一步,老山林场将继续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由党政办公室牵头,各职能科室协助,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强网站建设管理,深化主动公开内容,创新信息公开渠道,改进信息公开方式,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南京市人民政府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站群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