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要求,现将2020年南京市公安局浦口分局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分局指挥室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公园北路19号,邮编:211800,电话:58140077)。
一、总体情况
(一)强化组织推进。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浦口分局扎实推进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组建由主要领导总负责、分管领导牵头负责、指挥室民警具体牵头落实、法制大队核查审定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建立完善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机制,严格按照信息公开审核办法、保密审查机制以及其他制度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和服务公开。2020年,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顺利开展。
(二)完善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全区信息公开相关部署,及时传达贯彻上级精神,完善《南京市公安局浦口分局信息工作管理办法》等各类制度。同时,加强内容保障,完善指挥室初审、分管领导复审两级审核把关机制,保障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信息内容准确无误;根据区政府办工作要求,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公开平台建设等工作,增强信息公开实效,提升本单位公信力。
(三)主动公开信息情况。2020年度,共在政府门户网站部门动态发布信息67条,信息公开栏目发布信息55条,公开“财政预、决算”等4条;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2件,其中不予公开申请2件;没有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和行政诉讼案;未收到各类针对南京市公安局浦口分局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
下一步,分局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总体部署,认真落实“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总要求,做好各项公安信息公开工作,让政府政策透明,让权力运行透明,切实提高政府部门公信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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