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南京市浦口区交通运输局政策研究室编制的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浦口区交通运输局政研室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公园北路40号,邮编:211800,电话:58881558)。
(一)强化组织,夯实基础。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浦口区交通运输局明确局长、局党委书记分管政策研究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策研究室明确专人具体负责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分解目标任务。结合实际,区交通运输局将信息公开工作任务明确到局属各部门、单位,确保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三是严格监督考核。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过程性管理,根据区政府办年度考核方案,结合实际,制定了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方案,每月以进度表的形式通报。年度对全系统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并将量化打分纳入绩效考核中。四是强化队伍建设。积极参加区政府及省市行业主管部门业务培训,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突出重点,运作规范。一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了单位职能介绍、领导分工等信息。二是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确保受理渠道畅通。三是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在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上及时、全面的做好政府信息发布。2020年,区交通局在政府门户网站部门动态发布信息78条,信息公开栏目发布信息100条。做到了信息公开的及时、准确、全面。
(三)扩宽渠道,活用载体。一方面,依托区政府网站、新媒体、省市主流媒体等载体,坚持以主动公开为立足点,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提升政府公信力。另一方面,认真做好信访投诉工作,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积极回应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2020年度,办理各级领导信箱、信访件、12345政务热线、12328交通服务热线等来电、来信912件,回复办结率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
规范性文件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75 | 增 | 202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26 | 增 | 68 | |
行政强制 | 19 | 减 | 16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6 | 24278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在系统内个别部门和单位,对政府信息梳理、上报和更新不够积极主动。二是公开信息容量小,距离群众的需求和上级的要求仍有一定差距。
(二)改进措施
一是强化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加强主动发布机制建设,继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二是强化队伍建设。加强培训,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责任意识,推动权力运行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三是强化监督考核。在科学细化各部门单位信息公开目标任务的同时,进一步强化过程性的督查,确保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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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公网安备 320102020104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