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件受理、复议、诉讼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南京市政府网站和浦口区政府网站(www.pukou.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浦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文德路18号,邮编:211800,电话:025—58889992。
一、总体情况
(一)强化组织推进与制度建设
1.强化组织领导与机构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我区由区政府一名副区长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区政府办明确一名分管领导负责指导、监督全区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区政府办信息科具体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形成“政务公开+政务服务”的联动工作格局,为全区政务公开工作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
2.加强业务培训与工作交流。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工作要求,2019年4月,我区召开专题业务培训和全市政务公开片会,通过专题培训、现场指导等方式提高各单位信息员专业水平,同时增进与信息员之间的联系,有效提高工作效率;采用电话沟通、政务工作群等方便快捷的通讯平台,点对点与各相关单位信息员沟通交流,实时传达工作要求,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效率。
3.明确工作目标,强化监督考核。根据省、市政务公开办相关要求,及时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任务明确到各责任部门,并纳入区政府对部门年度绩效考核中。根据省、市政务公开考核方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方案,每季度以《政务信息》的形式通报全区各部门、街道信息公开及政务新媒体运行情况,发现问题限期整改。
(二)加强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和政民互动交流
1.加强基层政务标准化建设。浦口区以财政局和市场监管局为试点单位,不断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财政局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浦口区2019年政府预算和部门预算公开工作,并根据上级部门要求,督促区各相关部门做好预算公开信息的修改和完善。浦口区市场监管局针对“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开展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试点工作,完成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清单的统一规范,并进一步对各类事项进行要素分解、流程细化和标准明确。
2.积极回应群众关切问题。在浦口区政府门户网站设立互动交流频道,归整“在线访谈、新闻发布会、政务咨询、意见征集、投票服务”五大民生服务平台。2019年度浦口区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共完成10期,访谈主题分别为“食品安全” “不动产登记便民服务”“水环境提升”等。新闻发布会共计发布27期,市政府门户网站同期发布2期。政务咨询方面,民众可以直接通过信箱留言给区领导和相关部门,2019年共受理书记信箱425件、区长信箱336件,有关部门认真及时回复,并公开回复内容,留言受理情况可以通过办件编号查询。
3.注重沟通,拓展民情民意新渠道。浦口区政府门户网站设有“南京浦口”手机客户端,通过手机客户端可以进一步拓宽群众获得政务信息公开的渠道,促进政民互动交流。2019年度共开展民意征集活动18次,举行在线投票活动14期,并及时对民意征集结果、意见采纳情况和投票调查结果进行公开。
(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1.我区各部门涉及办事指南的相关网站内容均已迁移至江苏政务服务网,按照“三级四同”的要求,全区6860项事项均在江苏政务服务网进行展示。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与区政府门户网站前端整合,在门户网站首页明显位置设有统一服务入口。
2.我区各项办事指南的重点要素(事项名称、设定依据、申请条件、办理材料、办理机构、办理地点、办理时间、联系电话、办理流程、收费标准与依据等)均在网上公开;针对每个事项适用的政策文件条款,办事指南中均进行了摘要说明;我区办事指南对办事人需提交的办理材料均已明确名称和格式(原件/复印件、纸质版/电子版、份数等),无“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材料”等含糊不清的表述。
3.办事指南信息,如咨询电话、投诉电话等真实有效,并与实际办事要求一致。办事指南中要求办事人提供的申请表、申请书等表单均已备注来源及渠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度浦口区共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3422条,并严格按照市政府对各区信息公开的栏目设置要求,数据同步报南京市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
(一)政府文件类
公开《浦口区国有建设用地开发利用监管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浦口区区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暂行办法》《浦口区消防公益救助基金实施方案》《浦口区相对集中行政许可及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等政府文件31条。公开《浦口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PPP)项目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浦口区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重点任务分工方案》《浦口区区级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出租管理办法》《浦口区国有企业房产出租管理办法》等政府办文件24条。
(二)公示公告类
公开《南京市浦口区行政执法证件年检注册登记公示表》《浦口区医疗机构注销公告》《2019年南京市浦口区农村改厕受益户信息公示》《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公告》《关于2019年浦口区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初审情况的公示》等各类公示公告220余条。
(三)应急管理类
公开《关于结束浦口区沿江防汛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浦口区开展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应急演练》《2018-2019年度浦口区扫雪防冻工作应急预案》《区气象局与人防办签订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协议》等各类应急信息28条。
(四)公共财政类
公开《南京市浦口区城管局2019年部门预算》《 南京市浦口区农业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南京市浦口区民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南京市浦口区城乡建设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浦口区旅游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关于2018年浦口区体育彩票公益金收支情况的公告》等各类财政信息280余条。
(五)民生公益类
公开《 浦口区2019年8月低保公示》《浦口区城乡低保临时救助办理流程》《浦口区三季度临时救助人员名单公示》《浦口区申请住房保障家庭信息公示 (2019年第7批)》《2019年第三批申购租赁补贴公示》《浦口区医保门诊专项病种认定流程全面简化》《区社保中心落实全区被征地人员社会保障待遇调标》等民生公益类信息350余条。
(六)人事信息类
公开《关于张文强等同志正式任职的通知》《关于徐茂荣等同志职务调整的通知》《关于叶明才等同志职务调整的通知》《关于刘辉等同志职务调整的通知》等人事信息8条。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35 | 增加3 | 行政许可6179条(市区两级信用信息归集)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9 | 0 | 852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5725 | 0 | 行政处罚980条(市区两级信用信息归集) | |
行政强制 | 268 | 0 | 97条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51 | 减少1条,为150条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335 | 8.8亿元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21 | 27 | 148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54 | 12 | 66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1 | 7 | 18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1 | 1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51 | 8 | 59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4 | 4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
受理情况:2019年度,区政府共受理及依申请公开件148件(101件网上受理,47件信件受理),全部依法依规按时回复。所有依申请件全部在法定时间内回复当事人,没有发生延时、超期回复或不予回复现象。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无 | 3 | 3 | 无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浦口区政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体制机制,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和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虽然从总体来看状况较好,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望还有差距,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对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要求了解不深,指导部门和街道开展政务信息公开的针对性不足;二是信息发布的质量、规范化上还有待提高;三是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需更加精细规范。下一步,我们将更加注重规范运行,科学管理,认真抓好落实,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升水平、上台阶。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强化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指导,分批分类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以社会关注度高、涉及公共利益大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推进制定不同领域的政府信息的公开内容细则;深化各种行政审批信息的公开,逐步探索形成工作规则。
二是加强信息质量监督管理。2020年,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区政府门户网站运维管理,开展网站内容更新、信息发布错别字24小时巡检,以及信息公开及时性、内容正确性定期巡检。通过引进专业化团队进一步提升门户网站及政务公开工作质量。
三是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严格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的意见》《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的通知》要求,在指导各相关单位规范受理、办理、答复等环节的过程中,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交流沟通机制,健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协调会商机制,依法依规妥善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为法治政府建设贡献力量,营造更加透明、优质、高效的发展环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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