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南京市浦口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编制的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件受理、复议、诉讼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南京市政府网站和浦口区政府网站(www.pukou.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南京市浦口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象山路4号,邮编:211800,电话:025-58882486。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浦口区农业农村局成立了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长罗潮海任组长,局党委副书记吕劲军任副组长,局办公室主任为政务信息公开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二是明确工作目标。根据要求,区农业农村局及时将信息公开工作任务明确到各科室、局属各单位。三是强化监督考核。成立了政务信息公开监督小组,负责政务信息公开的监督工作,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中。
(二)突出重点,有序推进。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出台《浦口区农业农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浦口区农业农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意见》等一系列的制度,进一步强化责任的落实。二是加强公开力度。认真梳理2019年农业农村局各类公文、工作动态,在市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务信息96条,做到及时公开政务信息,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三是加强督促指导。认真落实信息公开相关部署,及时传达区政府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精神及信息公开通报,进一步提升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扩宽渠道,积极回应。一是加强媒体合作。依托省市主流媒体、政务新媒体等载体,提升浦口农业农村工作知名度,促进现代农业等各项工作的开展,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二是充实更新目录。对政务公开项目进行调整、充实、完善,围绕工作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不断拓展和深化政务公开的内容。三做好信访工作。认真做好信访投诉工作,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积极回应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2019年度,办理各级信访件、12345政务热线等来电、来信154件,回复办结率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
规范性文件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73 | 814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412 | 21 | ||
行政强制 | 47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 | 3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3 | 3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了新的要求,2019年浦口区农业农村局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对照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其主要表现在公开的广度有待进一步的拓展,公开的内容、监督制约机制还要进一步加强完善。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继续完善工作考核评估、监督评议、培训宣传和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的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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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公网安备 320102020104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