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人民政府
当前位置:首页 > 长者版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各区政府 > 溧水区人民政府
溧水区人民政府
南京市溧水区司法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4 10:17 来源:溧水区司法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发布《南京市溧水区司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溧水区司法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部署要求,紧密围绕中心工作,不断完善工作方法,拓宽公开渠道,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1.组织领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有关规定,我局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信息公开保密责任意识,对拟公开的信息严格按照“三审三校”做好政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按照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要求,明确局机关各科室和下属单位政信息公开工作职能,层层落实责任,为开展政信息公开工作建立起有力的组织保障体系,形成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共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2.主动公开:2024年,我局在溧水区人民政府网公开各类信息52条,其中“行政复议”栏目46条;利用“溧水普法”微信公众号发布内容563篇。所有政府信息公开全部为主动公开,未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取任何费用,同时也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情况。

3.依申请公开:我局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定,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程序,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质量,满足群众个性化合理信息需求。2024年度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宜。

4.政府信息管理: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加强文件制发的规范性、科学性、合法性。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明确信息保密审核的程序和责任,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本年度无泄密事件发生。

5.监督保障:我局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扎实、规范、高效开展,以实际行动做到让政府放心、让群众满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度,我局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短板问题:一是主动公开工作的日常化、常态化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深入全面,信息发布数量还不够均衡。2025年,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原则,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制度完善和落实,规范工作人员行政行为,确保政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做到信息公开量多类广、更新及时,切实提升公开信息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南京市人民政府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站群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