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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溧水区城建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7 09:00 来源:溧水区城建局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由南京市溧水区城乡建设局编制的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度,溧水区城建局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配备了1名专职人员负责信息公开工作,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充分利用区政府门户网站,通过溧水114网等途径,积极做好城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截至2022年底,城建局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等工作运行正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6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58件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63.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数量较少;二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加强。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结合工作实际不断修订完善已有的工作制度,及时补充制定监督、考核、评议等工作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

二是强化落实,拓展公开内容。牢牢把握“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加强对群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不断完善丰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做到及时清理、及时更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南京市溧水区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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