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和省市有关要求,由溧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汇总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等五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0年1月1日到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溧水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及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经验,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以区政府门户网站为主要平台,不断拓展信息公开领域和渠道,持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探索依申请公开受理办理联动协调机制,促进政府权力运行的公开透明,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1.在公开数量方面。2020年,溧水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06条,包括政府文件、应急管理、财政信息、医疗卫生、统计信息等;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目录公开信息2453条;通过“溧水发布”微博、微信平台等新媒体渠道发布各类信息35517条;通过“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各类动态信息8495条。
2.在公开质量方面。一是突出及时性,明确要求各部门在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主动回应社会关切,通过网站、微博等渠道向社会公众发布疫情最新情况、疫情防控信息、企业复工复产政策等社会关切事件的官方通告,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二是突出准确性,各部门发布信息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三审三发”的原则予以审核把关;三是突出规范性,通过业务培训、上门辅导等方式,对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进行专门指导,对发布格式不规范、排版不美观、分类不准确和错别字等问题予以及时纠错。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1.在申请渠道方面。我区将“政府网站申请”“邮政寄送”和“当面提交”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主要渠道,同时为进一步方便申请人,在政府网站设置政务公开专栏,发布信息公开制度、指南和申请须知,让申请人看得到、看得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
2.在办理程序方面。申请人向区政府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区政府网站下载。我区收到申请后,先行进行登记,详细记载申请的主要信息;其次,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申请人对描述清楚的政府信息提出公开申请时,先由科室专人登记,并交办公室领导签批,流转相关部门提出意见后,经法律顾问审核确认,最后领导审阅,并由业务科室按期答复申请人;申请内容如涉及多部门,明确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通过协调会等形式进行会商,形成统一意见后,答复申请人。
3.在答复规范方面。一是要求答复时限规范,根据2019年新修订的《条例》,明确要求在20个工作日内进行答复。二是要求答复形式规范,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的通知》(苏政办函〔2019〕98号)要求,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答复工作,各街镇、各部门答复申请件时要参考执行。三是要求答复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有法必依,并由区政府法律顾问把关,领导最后签批,确保答复内容合规、合法。
(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政府网站方面。8月份,区政府网站全新改版,进行网站栏目优化,突出展示政务公开,发挥政务公开总门户作用。通过优化细化政务公开栏目,使最新政府、部门文件和政策解读一目了然。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依据各部门职能进行科学细化,力求涵盖各类政府信息,不仅包括重大项目、政府采购、财政资金等政府行为类信息,也包括教育、医疗、社保等公共事业类信息,还包括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监管等企业监管类信息,真正做到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和实效性。
2.政务新媒体方面。加大政务新媒体集约整合力度,集中力量做优做强“溧水发布”主账号,落实日常管理责任,做好安全防护和内容保障,不断提升其运维水平,充分发挥其传递政府声音、消除公众疑虑、正确引导舆论的作用。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监督保障情况
根据机构改革和人员调整情况,及时更新溧水区政府组成部门工作职责、机构设置等情况。出台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相关考评方案、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文件,明确考核要求,细化考核标准;建立每季度通报排名机制,进一步明确各领域信息公开的责任单位、保障内容,用“指挥棒”倒逼工作责任落实,强力推动全区政务公开工作。同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规范信息发布流程,严格信息公开前的保密审查,严防失密泄密事件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7 | 7 | 1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550 | -- | 3754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37 | -4 | 33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1030 | 0 | 2612 |
行政强制 | 360 | -17 | 634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26 | -1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万元) | |
政府集中采购 | 697 | 约3775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19 | 11 | 2 | 0 | 1 | 0 | 133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42 | 3 | 2 | 0 | 1 | 0 | 48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6 | 2 | 0 | 0 | 0 | 0 | 8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4 | 0 | 0 | 0 | 0 | 0 | 4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9 | 0 | 0 | 0 | 0 | 0 | 9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3 | 0 | 0 | 0 | 0 | 0 | 3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4 | 1 | 0 | 0 | 0 | 0 | 5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39 | 5 | 0 | 0 | 0 | 0 | 44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3 | 0 | 0 | 0 | 0 | 0 | 3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11 | 0 | 0 | 0 | 0 | 0 | 11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4 | 0 | 0 | 0 | 0 | 0 | 4 | |
2.重复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七)总计 | 117 | 11 | 2 | 0 | 1 | 0 | 13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2 | 0 | 0 | 0 | 0 | 0 | 2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1 | 0 | 1 | 0 | 2 | 2 | 1 | 0 | 0 | 3 | 2 | 0 | 0 | 0 | 2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溧水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距离群众的需求和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教育培训的内容还需进一步丰富,政民互动的形式还需不断创新。下一步,我区将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
(一)持续推进基层政务公开。认真落实国办、省、市关于推进基层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系列决策部署,扎实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确保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26个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细致全面,完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方便公众准确了解公开内容和查询途径。进一步创新政策解读形式,综合运用数字、图表、视频等生动形象的方式开展解读,增强政策亲和力、引导力、传播力和影响力。
(二)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培训。积极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丰富培训内容,梳理日常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邀请各领域专家进行针对性授课,不断提升部门业务能力。紧扣国家、省、市相关要求,借助智慧溧水政务办公平台、微信工作群等进行线上实时指导,将权威的理念更快传达至全区各部门,让一线工作人员及时了解相关工作规范并运用到具体工作实践中,提升我区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三)加强政民互动功能建设。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细化公众参与事项的范围,完善调查征集机制。完善重大政务舆情信息共享、协同联动、快速反应机制,依托政府网站自有平台,主动与宣传、网信等相关部门联系沟通,在全媒体时代更好发掘微信、微博、主流新闻网站等新媒体民意征集的重要作用,让公众更大程度参与政策制定、执行和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及各政府部门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