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南京市溧水区民政局编制的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0年1月1日起到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1.基本概况
2020年度,溧水区民政局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由办公室受理信息申请及公开发布,配备1名兼职人员具体落实。充分利用区政府网站、溧水114网等平台,积极做好民政信息公开工作。截至2020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等工作运行正常。
2.主动公开途径
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单位通过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网站、溧水114、今日溧水等媒体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3.主动公开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区民政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73条,主要内容是机构设置、部门领导分工、重点工作、民政各类对象信息、日常工作动态等。
4.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
为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益,区民政局办公室作为信息公开责任科室,并配备1名兼职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了区民政局信息公开制度,明确工作责任。2020年度,我局共向区政府网站报送信息315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1 | 1 | 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14 | 33 | 81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1 | 1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信息公开质量有待提升。我局将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明确科室及各镇街信息报送职责,定期开展信息公开培训,丰富信息公开内容,提升信息质量。
2.信息公开业务能力需加强。工作人员整体业务水平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和提升,需进一步强化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公开意识,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和规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南京市溧水区民政局
2021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