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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江宁区发改委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9 15:50 来源:江宁区发展和改革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公布《南京市江宁区发改委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南京市江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系,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秦淮路6号,邮编211100,电话:025-52281920。

一、   总体情况

2023年江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依法行政、提高效能、建设服务型政府为目标,积极快速回应群众和企业的信息公开诉求,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全力做好政府信息扎口管理,紧密围绕重点领域建设、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财政预决算、重大项目建设等社会关注度较高的方面,全年在区政府网站发布各类信息50余条,处理依申请公开件29件,全部在规定期限内办结。我委严格落实“三审三校”管理制度,逐字逐句审核,逐条逐项把关,确保网上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我委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妥善处理好政务公开与保守国家秘密之间的关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接受群众监督。

加大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与保障力度。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江宁发布(微信公众号)等公开载体,积极宣传政府相关工作,使广大群体能够及时了解我委动态。我委未在其他各类平台开设政务新媒体账号。

监督保障情况。明确工作责任,确定专职工作人员,及时将工作动态、群众办事指南、项目建设等最新信息及其他符合公开原则的信息及时公开,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妥善处理好政务公开与保守国家秘密之间的关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接受群众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5

1

0

0

0

  3

2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0

0

0

0

0

2

1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0

0

0

0

0

0

1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3

0

0

0

0

0

3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1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2

1

0

0

0

0

3

(七)总计

25

1

0

0

0

3

2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3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但问题和不足依然存在,主要为:一是对重要政策的解读还不够深入、解读质量还不够高;二是民生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精细度有待进一步深化。

(二)改进措施

一是深化政策发布和解读回应工作。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政策解读工作管理规范,持续推进多元化、全方位、立体式的解读,进一步拓宽推广渠道,提升政策解读整体水平。二是深入推进民生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聚焦民生重点领域及时、集中、规范发布有关信息内容,不断提升公开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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