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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江宁区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0 18:01 来源:江宁区城乡建设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公布《南京市江宁区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江宁区城乡建设局联系,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天元东路2999号,邮编:211100,联系电话:025—52160592。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严格贯彻落实《条例》要求,按照公开、公正、规范、高效等基本要求,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公正、讲求实效、利于监督的原则,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积极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累计公开信息119条,其中包括通知公告、工作动态、民意征集、机构领导、机构设置、预算与决算公开、建议提案办理、村镇建设等方面。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累计收到依申请公开100件,均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答复并送达申请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内容大多数集中在房屋竣工验收备案、消防验收凭证、施工许可证等方面。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答复各环节制度规范,信息发布严格执行“三审”制度,即拟公开的信息必须经科室负责人、办公室、分管领导审核确认无误后方可发布,保障发布信息质量,便于群众更加方便、快捷、准确地获取信息。

(四)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系统年度考核中,推动政务公开与提高政府服务质量工作相结合,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加强监督。二是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切实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组织开展专题学习培训,提升政务公开和宣传队伍素质。

    (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我局充分发挥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作用,及时做好相关内容更新与保障,不断增强网站发布信息质量与信息传播效果,持续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3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55.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5

9

0

3

3

0

10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3

6

0

2

2

0

6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0

0

0

0

0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2

0

0

0

0

0

2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2

0

0

0

0

0

2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3

0

0

0

0

0

3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6

3

0

1

1

0

2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

0

0

0

0

0

2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3.其他

0000000

(七)总计

85

9

0

3

3

0

10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2

0

0

0

2

4

2

0

0

6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方面是政务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主动公开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同时公开内容还需进一步规范,审核发布的精准性还需要进一步提升;另一方面是个别栏目更新不够及时,相关信息元素录入不够规范,维护还不够到位。

(二)整改措施。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公开审核制度落实,严格规范政务公开流程,切实提高信息发布质量;二是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积极参加区政府办组织的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会,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三是继续做好门户网站的维护建设,不断丰富和调整内容,优化公开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本机关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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