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人民政府
当前位置:首页 > 长者版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各区政府 > 江宁区人民政府
江宁区人民政府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江宁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9 11:10 来源: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江宁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公布《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江宁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江宁分局联系,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双龙大道1200号,邮编:211100联系电话:025-521268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度,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市局的业务指导下,本着“实事求是、公开透明”的原则,严格遵循“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把政务公开与我局各项工作联系起来,有效运用多种载体,充实公开内容,不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提高行政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务公开机制

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加强信息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逐步健全“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坚持主要负责同志部署督导,分管同志具体负责,明确专人负责,相关科室协同配合。各相关科室明确职责分工,形成“权责统一、分工明确、科室联动”的工作格局。实现科室之间专人专岗联动,共同推进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二)规范工作程序,提高政务公开质量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明确了工作重点,制定了工作计划,完善了相关制度,确保了政务公开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注重信息质量,重点公开政策文件、业务数据。严格规范操作。认真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和操作规程,本着“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依照申请、审核、公开的程序公开应公开的信息,使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三)提升工作实效,认真开展工作

一方面,认真办理依申请信息公开。进一步规范依申请信息公开的办理流程,积极做好依申请信息公开工作,开通了网络、信函、当面等受理渠道,坚持及时、便民、准确的原则,对申请人的申请及时审查。2023年办理市局、区政府转办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共228件,按期办结率100%,主要涉及规划许可、控详、出让合同、用地红线、征地及补偿安置等信息。

另一方面,依法做好复议、诉讼工作。严格落实复议诉讼案件评析制度,不定期召集相关业务科室,对复议、诉讼案进行集体研究,集体分析,找出薄弱环节和问题所在,进一步完善工作程序和审批制度,防范和杜绝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为有效化解涉法涉诉矛盾,分局持续推进重点涉诉案件领导包案机制。今年分局共承办行政复议案件6件,结案5件,结案率83.3%;承办今年新收到的行政诉讼案件31件,遗留行政诉讼案件15件,办结率51.6%。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领导出庭应诉率达到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20

8

0

0

0

0

22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01

8

0

0

0

0

20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9

0

0

0

0

0

9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

0

0

0

0

0

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

0

0

0

0

0

2

2.重复申请

2

0

0

0

0

0

2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20

8

0

0

0

0

22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2

1

2

1

6

14

0

2

15

31

0

0

0

1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务公开工作重视程度还不够高,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意识还不够到位。二是专业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尚需加强专业知识的学习与培训。三是涉及公众切身利益、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公开方式不够丰富。

二、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一是加大政府信息采集和发布力度,提高信息质量。二是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能力,提升政务公开意。三是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重点公开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丰富公开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理念,严格落实《条例》要求,积极主动为人民服务,2023年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南京市人民政府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站群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