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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江宁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6 10:50 来源:江宁区农业农村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公布《南京市江宁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江宁区农业农村局联系,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万安西路120号,邮编:211100联系电话:025-67173922。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度,区农业农村局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本着公开、全面、准确、及时的原则,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增强政策解读回应实效,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加大监督保障力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规范、全面深化。

一是主动公开情况。全年共发布各类信息78条,其中主动公开类信息66条。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将农业农村局预算公开、农机补贴、注销等信息向社会进行公开,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以多种形式确保人民群众权益不受损害。

二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根据《条例》要求,编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规范依申请答复流程,统一答复文书格式。

三是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局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所有公开信息均由科室负责人签署,办公室统一初审,经分管领导审批后发布,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

四是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进行信息公开,确保信息的及时公开。安排专人负责,认真做好平台的维护工作。

五是监督保障情况。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考核制度,将责任划分到人,并且纳入到年终考核中,同时,加强日常的监督与检查,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6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2023年,区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上规范有序,但也存在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够重视的问题,没有及时公开相关内容,一些重点的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等类型信息,及时性不够强,没有第一时间发布甚至卡点发布的情况。其次,对某些需要公开的内容把握不准,大部分信息仍然以文字类为主,图片和视频类信息较少。

    (二)改进情况:首先,认真贯彻执行《条例》,按照法定程序实施公开;其次,强化公开内容审查,对需要公开的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公开,提醒各相关业务科室注意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力争做到文件一经印发,信息公开内容同时上网,同时,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审核力度;第三,提高工作动态的数量和质量,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介绍区农业农村局的最新工作政策和成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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