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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江宁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4 10:00 来源:江宁区应急管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公布《南京市江宁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江宁区应急管理局联系,地址:南京市江宁区新医路15号,邮编:211100,联系电话:025—52280557。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江宁区应急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区委、区政府部署要求,围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工作,严格落实《条例》各项规定,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立足本职工作,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做好信息发布。累计公开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单位公告、对违规企业行政处罚的通报、典型案例公布、烟花爆竹布点规划等信息21条、工作动态6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本单位共受理依申请公开5件,均按规定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确保受理零遗漏、办理零延误、答复零失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方面,优化制度建设。从重点工作出发,制定全年政务公开工作计划,及时完善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办法,确保严格落实信息公开要求;另一方面,落实信息审查。严格规范发布流程,执行“三审三校”制度,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安全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由办公室牵头,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更新等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规范使用信息发布平台,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坚持做好日常维护工作。

(五)监督保障。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依法公开政府信息,做好保密工作,保障信息安全。同时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对公开不及时、公开内容不准确等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2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1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1

0

0

0

0

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1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离区委、区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有待加强,内容还不够全面,个别专栏更新不够及时。二是信息质量有待提高,政务公开形式不够丰富,创新亮点工作还不够突出。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取得实效。一是完善制度建设。进一步探索和掌握信息公开工作规律,优化配套制度,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二是强化公开力度。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不断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推进各板块内容持续更新,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三是加强业务培训。结合贯彻落实《条例》要求,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能力,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效率和答复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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