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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江宁区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3 10:45 来源:江宁区财政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公布《南京市江宁区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江宁区财政局联系,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上元大街166号,邮编:211100,联系电话:025-52281942。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南京市江宁区财政局严格落实《条例》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改进工作作风和机关形象的重要载体,立足财政职能,精心谋划部署,规范公开举措,持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不断提升公开水平,有效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公开落实情况

立足财政本职工作,认真履行财政部门职能,牵头做好江苏省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中我区预决算等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发布财政信息、行政事业性收费等22条信息,其中,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等财政信息10条,行政事业性收费3条,提交区人大报告3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件5条,重点工作1条;通过工作动态栏目发布财政工作动态45条。

(二)依申请公开落实情况

2023年,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件1条,已按要求进行答复。

(三)政务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条例》以及政务公开应知应会知识,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加深干部职工对政务公开工作的了解与认识,使政务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二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严肃信息审核发布纪律,逐层审核把关,规范信息发布程序和渠道,确保公开的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安全;三是明确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公开制度建设,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不断推动政风日益好转,积极提供优质服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标先进,仍存在一些差距,主要有:一是相关工作人员业务素养有待提高,对于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和深度,还需多加学习和掌握;二是政务公开内容深化上还有待改进,比如对政策的解读形式多样性、创新度不够,条理不够清晰等。

2024年我局将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区文件要求,多措并举,改进不足,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二是积极参加政务公开培训,提升信息公开的业务能力和水平,建立良好的沟通协调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融入日常业务工作;三是梳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理清、深化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确保应公开内容全部公开,积极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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